权威发布丨山东发布2020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读《2020年山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
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
大气环境方面。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浓度分别为46、80、12、32、172μg/m3和1.4mg/m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87,重污染天数平均为8.8天,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9.1%。其中,PM2.5年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较2015年分别改善37.0%和14.2个百分点。
水环境方面。全省83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中,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3.5%,无劣Ⅴ类水体。
海洋环境方面。按180个国控考核站位测算,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91.5%。
声环境方面。2020 年,全省共布设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 3518 个,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辐射环境方面。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电磁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较好。电磁环境监测点及电磁辐射污染源监测点监测结果均与往年持平。
生态环境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自然保护区78处,总面积1464.72万亩。济阳区、蒙阴县、东港区、惠民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莱西市、峡山区、威海市华夏城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采取的主要措施
2020年是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担当作为,合力攻坚,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出台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24家在产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5200余家涉VOCs企业完成综合治理和提标改造工作。
二是严格管控扬尘污染。全省1.4万个扬尘源采取了抑尘措施,3.4万台渣土车实现密闭运输,城市及县城快速路、主次干道机扫率、洒水率达到96%以上。
三是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对140家企业186个车(机)型系族的生产、销售开展环保核查。对23.7万辆(次)柴油车、29.5万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路查和抽测。全年累计淘汰19.18万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四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控,2020年,全省共46家企业评定为A级,97家企业评为引领性企业,211家企业评定为B级,1339家承担居民供电、集中供暖和涉及外贸出口、战略性产业、新兴产业等行业实行应急保障。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强化断面常态化监管。每月对全省水环境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明确了“消劣Ⅴ、防反弹、提优Ⅲ”三张任务清单。
二是积极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全省16市建成区的166条黑臭水体均通过省级“长制久清”评估和国家部委联合抽查,消除率达到100%。
三是深入开展渤海环境综合治理。38条省控及以上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V类水体,71个直排海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沿渤海4市修复渤海滨海湿地4675.63公顷,整治岸线修复62.82公里。健全湾长制工作机制,创新开展省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在全国率先完成全海域入海排污口排查,共排查出入海排污口20844个。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一是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9.8%,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二是基本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
三是全面完成省扶贫工作重点村1007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理整治任务。完成13415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超额完成“十三五”任务。在全国率先采用卫星遥感监测与人工排查相结合,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四是强化夏秋季秸秆禁烧管控,2020年夏、秋两季监测发现秸秆焚烧火点较常年同期明显减少,火点过火面积也大幅减小。
(四)持续加强危险废物监管
一是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全省危险废物总利用处置能力达到2784.2万吨。其中,危废经营企业总利用处置能力1621.5万吨,产废企业自建设施利用处置能力1162.7万吨。各设区市均建成了至少一处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
二是公安机关、检察院、生态环境部门等联合有关部门连续开展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排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等5次排查整治行动。
(五)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一是截至2020年底,全省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98项问题已整改完成69项(目前已完成88项),其他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进驻期间转办我省的13052件信访件整改销号率达到99.7%。
二是出台《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为依法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提供了制度保障。总结形成23个“以督促改见成效”典型示范案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