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主注意!换新车时保留原车牌的条件放宽了!车辆选号的方式和范围也更多了...
现如今买车的人越来越多,换车的人也不少,很多人想换车的时候就会有这样的疑问:换新车的时候,原车牌还可以继续在新车上使用吗?
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机动车号牌新政已经实施,
对每位车主有什么影响?请接着往下看!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改革,公安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和改进机动车号牌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启动了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
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自2017年6月20日起,推出“放宽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和“增加选号方式和扩大选号范围”的号牌管理新举措。
放宽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要求
自2017年6月20日起,对当事人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要求进行调整。
3年缩短为1年
将现行的机动车所有人必须使用原机动车超过3年可以保留原车号牌号码的要求,调整为使用1年后即可以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
6个月延长为1年内
将现行的保留原号申请时限由自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迁出后6个月内提出,调整为1年内可以提出。
二手车可使用原车号牌号码
同时,允许购买二手车使用原车号牌号码,即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者迁出后,所有人购买二手车的,办理转移登记或者转入业务时,既可以申请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也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
过渡时期:2017年6月20日前已经办理转移、注销、迁出且使用年限满一年的,2017年6月20日起,在办理转移、注销、迁出的6个月内,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或二手车转移登记、转入业务时可以申请使用原号。
也就是说,你在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6月20日期间办理转移、注销、迁出且使用年限满一年的车牌,那么在办理转移、注销、迁出之日起1年内都可以申请使用原号!
增加选号方式和扩大选号范围
增加选号方式
自2017年6月20日起,推行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提供网上自编自选和随机选号两种方式,拓宽群众选号渠道。
扩大选号范围
扩大机动车选号系统随机选号的范围,由“10选1”扩大为“20选1”,给了车主更多的选择空间,更容易选到自己的“幸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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