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细则
1.本次摄影展分听障组(仅限听障参加)和社会组(包括除听力残疾以外的残疾人士、以及广大摄影爱好者),社会组的作品提倡纪实性,彩色、黑白作品均可,鼓励反映“无障碍”题材的作品;听障组的作品题材、体裁、风格不限。
2.投稿作品须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每位投稿者最多可投10幅作品,限单幅作品,不收组照。
3.鼓励新作参评,不排除用艺术手段进行创作的作品,但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对其真实性判断的改动。
4.投稿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使用器材型号以及简短文字说明。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评委会对来稿进行评选,拟入选作品将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8. 本次摄影大展活动不收投稿费,不退稿。
9. 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承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展示,并不再支付稿酬。
10. 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11. 作品入展结果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影像中国网上刊登、公告。
12.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