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摄影家协会2020年度批次会员申报工作启动
2.登录成功后,点击开始申报。开始申报之前,需要同意申请承诺书后方可继续申报。
3.选择所属地区或行业
首先,请务必准确选择您所属的团体会员单位(只可选择一项,选择后变红)。选择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进入下一步”按钮。
4.填写基本信息
1) 请认真填写会员基本信息,红色*号为必填项目;
2) 所填写的信息内容必须准确无误;
3) 如果选择的地区行业,非“解放军”或“中直及其它”的,还需要填写“所属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证号”,并上传“所属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证图片”,否则审核人员不予受理;
4) 上传“所属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证图片”时,请仔细阅读下方红色说明文字,上传提示文字所要求的图片;
5) 姓名中,只允许输入中文、英文、姓名连接符• 等字符;
6) 出生日期根据您所填写的身份证号码自动获取,无需填写。所以请务必保证身份证号码的准确;
7) 通信地址中,所在省、市、区(县)等选择后,下方详细输入框无需重复输入。例如: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院中国摄影家协会。下方输入框只需输入“东四十二条48号院中国摄影家协会”即可。
全部如实填写完整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进入下一步”按钮。
5. 填写详细信息
1) 个人照的上传,建议您选择不小于1Mb,不大于2Mb,且分辨率不低于72dpi,不高于300dpi的照片。个人照将在初审通过后,生成入会申请书时自动生成。
2) 作品获奖及发表证明目录、主要从业经历、摄影经历等3项,请分别逐项填写,点击“继续添加”按钮,可添加多个项,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添加的项。每部分至少填写一项。
3) 论文部分,请输入不少于800字的论文内容,空格不计入字数。
填写完整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进入下一步”按键。
6. 业绩条件
选择相应的入会业绩条件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多业绩的可点击下方“继续添加业绩”按钮继续添加和上传(重复的业绩,可点击左侧的“删除”按钮进行删除操作)。填写完整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进入下一步”按键。
说明:
1) 申报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15分以上者(含15分),可以提出入会申请。
2) 除有积分的业绩条件外,您还可以添加无积分的业绩情况,以供复审时参考。
3) 业绩证明材料请务必上传清晰的原件扫描件或翻拍图片,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否则,将取消此次申报资格。
4) 为保证计分的准确性,各项业绩(包含同类项)的证明材料,应分别上传。
5) 上传的摄影作品、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翻拍图片,须是JPG格式,每张图片的分辨率不能低于72dpi,短边介于1500px至2000px之间,且图片比例不能大于16:9;每幅图片文件大小不能小于1MB(1兆),不能超过2MB(2兆)。
6) 本批次受理的业绩材料为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以入选或获奖证书落款时间和作品、文章刊发、出版发行等时间为准。摄影组织、媒体、教育等工作的,任职、职称评定时间以单位开具的正式文件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7. 上传摄影作品
必须上传10幅申报入会摄影作品(数量少于10幅无法完成提交)。每张作品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MB(2兆),仅限JPG格式。
8. 提交审核
1)10幅摄影作品上传成功后,便可将全部申报资料提交审核。
2)在您最终确认“提交审核”之前,可先点击“仅保存”,不提交审核,信息可再修改。
3)务必再次仔细核对所有信息,保证准确无误。
4)在提交后的初审过程中,系统关闭,所有信息不可修改。
5)当协会工作人员对您的资料进行初审后,您可登录系统,并在左侧菜单的“入会申报”中点击“审查历史”查看您申请资料的审核结果。
9.关于提交审核后是否可以修改资料的问题:进入初审状态后,系统会给未通过初审的申报人自动发送通知邮件;申报人可根据初审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完善、修改申报资料并再次提交初审。请注意:在本批次内,申报人对资料的修改仅有这一次机会。
10. 关于报送“入会申请书”的问题:在初审过程中,申报人可随时登录会员申报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初审通过者,可下载并打印“入会申请书”,完成本人签字、推荐人签字等环节后,报送所属团体会员单位,由该单位盖章、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工作处。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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