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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无权没收我的车和瓜……”,10月1日起,这项新规将约束城管执法

2017-08-25 小狮妹 粮策新农业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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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6日国务院公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同时废止。

 

摆地摊的,几乎每一个城市都有,许多农民农产品滞销,不得已进城卖货,也有想摆摊做点小生意,挣点养家糊口的钱,但是进了城,不免提心吊胆,怕什么?城管!一被“没收工具”,所有的幸苦就全都白费了!

其实在全国各地,沿街叫卖的小商贩和城管这对“天生冤家对头”已然“斗智斗勇”了几十年,从“ 猫捉老鼠”到暴力对抗,悲剧事件屡见报端,触目惊心!这两者之间的矛盾简直是难以解决的症结,城市管理与百姓生计,就如同古代女人难产,“保大”还是“保小”一样难以抉择,无论丢了哪一个都不行!

 

但是真的无法两全吗?据小狮妹了解,日前国务院公布的办法共十九条,主要调整了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该“办法”使得城管与商贩的矛盾有所缓解,10月1日后,农民可以放心进城摆摊了:

 

1、首次规定以下两类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不受查处

《办法》进一步放宽不属于无证无照的经营活动范围:

 

a、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b、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2、杜绝一概取缔的简单粗暴执法

《办法》强调督促、引导,调节管控力度,避免一概取缔的简单化执法。

 

 

3、对一些无照经营行为,罚款标准大幅降低

对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鉴于其社会危害性不大,《办法》适当减轻其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改变了此前的“罚款执法模式”,大大降低了罚款数额(最高处罚额度从2万元、5万元、20万元及50万元降低为5000元、1万元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蒋大兴说,办法规定,查处部门将无证无照经营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公示相关信息等。这些新的监管方法,改革了此前问题突出的“罚款行政”“暴力执法”,减少了执法者和违法者之间的冲突。


办法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做了合理的区分,体现了政府对基层百姓“谋生性营业”的宽容。


《办法》公布之后,到底为百姓带来了什么?其一,农民卖农产品方便了,帮助农民减少负担,有利于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其二,此举意在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活经济;其三,缓解城管与百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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