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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六临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场示意图送上!

临海发布 2022-05-13


经过紧张的复习阶段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考试的小伙伴们

本周六就要上战场啦!


考试之前

一定要记得到报名系统

下载打印准考证哦!


考试之前

收好这份关键资料

祝亲们旗开得胜!



6.23

临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

温馨提醒

各位考生:你好!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将于6月23日举行。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别温馨提示你们如下内容,请周知:


在这里,小编要强调四点


1打印准考证

请登录临海市人力资源设社会保障在线报名系统(http://122.226.129.42:8081/ksbm/baoming.aspx)打印准考证,熟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2请考生务必带齐“两证”和文具


1

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市民卡、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一律不可替代。

2

《准考证》。

3

考生参加考试务必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卷(削)笔刀和软橡皮(最好是绘图橡皮),不得使用计算器。

双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请提前准备好证件和考试文具。


3考点:临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临海市大洋西路305号,临海成职教中心内)

交通方式:

公交车:202路、220路,下车站点为职教中心,其中202路每班间隔9-14分钟,220路每班间隔15-20分钟。

私家车:校内不能停车,请考生自行安排停车。


4请注意,千万不要迟到!

考场规则规定,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点校园附近会出现交通拥堵现象,请考生们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点,千万不要出现迟到的情况。

每年都会有找错考点、找不到考场的考生,考试当天匆匆奔走,我们的工作人员都帮他们捏把汗。

为了让各位考生提前熟悉自己的考场

小编在此附上

考场示意图


浙江省人事考试

考场规则


1、应试人员在考试开始前30 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二证缺一不可,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2、除考试另有规定外,应试人员只准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参加考试。严禁将手机、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

3、考试开始30 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 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4、应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5、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不得答卷。

6、必须用黑色墨水笔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和作答主观题,用2B 铅笔填涂答题卡上相关的信息点及作答客观题。不得在答题卡(纸)和准考证上作任何标记。

7、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缺损、错装、字迹不清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和答题卡(纸)。

9、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将试卷内容和答题信息传出考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收卷签字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11、应试人员必须遵守本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否则,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之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五条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六条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五)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聘人员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维护招聘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

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

第十一条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十二条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十三条  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其中符合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违纪违规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建立,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招聘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重要参考,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最后,再强调一下考试科目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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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T

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6月23日,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综合基础知识》/部分《专业知识》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00   《写作及相关知识》


祝愿各位考生

取得一个好成绩!!!




点击“阅读原文”即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综    合:临海人社 、台州人社

编    辑:汪璐霞

监     制:牟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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