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彪马集团(河马集市)违法违规项目处置情况的说明
近日,“河马集市”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河马集市始末与思考》,称“在此之前(注:7月13日)‘河马集市’、彪马集团从未接到过任何该项目的违法违规的书面叫停通知书”,该说法与事实严重不符。
现将相关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处置情况说明如下:
4月14日至4月27日,市市场监管局先后4次接到投诉举报,称“彪马集团有限公司大田厂区内东侧的临海市农副产品一级批发市场没有营业执照,未经申报备案,已开始在门口投放广告进行招商,广告内容虚假”。
4月16日、4月20日、4月22日、4月23日,市市场监管局赶赴现场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处置,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十条等规定,要求“河马集市”主办方浙江河马农产品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对含“河马集市 · 临海市一级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 · 火爆招商”的招商广告予以整改,其中4月22日明确告诉项目业主在未取得《市场名称登记证》的情况下,不得以市场名义招商。
5月12日,在获悉“河马集市”准备开始向租户收取租金后,市市场监管局再次赶赴现场,明确告知项目业主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不得进行违规广告招商活动。
关于彪马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问题
6月1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彪马集团有限公司大田厂区涉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行为对彪马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6月23日,赴现场再次约谈彪马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浙江河马农产品冷链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6月29日,下达书面告知书,明确告知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要求其立即停止工业厂房改建行为,若继续建设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5月8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现彪马集团有限公司大田厂区1.5万平方米违法建筑,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5月12日全部拆除完毕;6月1日,巡查发现彪马集团有限公司新建违法建筑3500平方米,对其下达拆除(整改)通知书;6月15日再次发现其新建违法建筑300平方米,当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上述新增违法建筑已分两期拆除完毕。
综上所述,对于彪马集团(河马集市)违法违规项目,相关政府部门已第一时间介入,依法依规开展处置。彪马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河马农产品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应承担其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相关法律后果。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29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