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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你的意见 | 关于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

临海发布 2022-04-25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意见》(浙委办发〔2021〕86号)文件精神,临海市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即挂有临海“防盗备案号”字样的黄牌电动自行车)提前进行淘汰置换。为更广泛了解各位车主的真实想法,现就该项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与建议。我们将真实记录您的意见、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本问卷仅用于调研分析,不会透露您的任何信息,请放心填写,谢谢!


长按识别上图二维码参与填写哦!

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这项活动下面进入“科普小课堂”时间~

Q1

何为非标电动自行车?

合格电动自行车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①整车质量(含蓄电池)不超过55kg;②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③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④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⑤高度不超过1.1米,宽度不超过0.45米,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米。凡是不符合上述技术要求的就是“非标电动自行车”。


Q2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时间?

2020年5月15日下午,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Q3

非标电动自行车会有哪些安全问题?

过度充电、电池故障(短路)、私拉电线、充电器使用不当、线路老化、私自改装是引发电动自行车火灾的主要原因;同时,闯红灯、随意变道、乱停乱放、逆行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是导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Q4

为何要提前淘汰置换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广大人民日常通勤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频发的安全问题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各种优惠方式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不仅有利于我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的有序退出,也减轻了广大电动自行车用户的置换压力。


Q5

消费者选购建议:

到正规渠道购买或租赁电动自行车,选择有CCC强制性认证标识、有浙品码、三包有保障的产品。对于使用一段时间要更换电池的,建议到电动自行车专卖店购买该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标注的同类型同品牌电池,切勿购买“三无”电池。充电时,应使用与该品牌该型号电池匹配的充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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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郭碧媛

监   制:方翔

总监制:陈基臣

综   合:临海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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