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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难当?


封面图来源于新浪新闻客户端


2月17日,福建福州一小伙赵宇发出求救微博,称自己因阻止女邻居被施暴,与施暴者产生肢体冲突,最后却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13天。这一微博发出后引起网友热议。


2月21日凌晨,@福州公安 发布通报表示: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某重伤的后果。


鉴于赵某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通报全文如下:



虽然检方对事件有了定性,公安机关也在进一步侦办案件,但事情的经过究竟是什么?央视记者采访了事件中的三位当事人。


▲新闻追踪 “救人反被刑拘”事件(央视《24小时》栏目)

1.

>>当事人:赵宇 <<<


赵宇住在福州市晋安区的一处出租公寓,位于这栋公寓楼的5楼。赵宇说,2018年12月26日晚上11点半左右,他和爱人在家里听到了4楼的呼救声。


赵宇:


我和我老婆在家里打游戏。然后听到踹门声,很响、很用力的那种。然后我们俩也没当回事。等过了一会,就听到有女子喊救命,她是喊救命啊,强奸啊。



赵宇随即来到4楼,他看到男子李某正把女邻居邹女士按在墙上,邹女士的舍友正在门口打电话报警。


赵宇:


我就看那女孩被那个男子掐在这个位置,然后在不断地打她。我看女孩快被掐死了,然后说话都说不出来了,我就把那男子拉开。然后那男子就打我右颈动脉一拳,右胸一拳。然后他就抓住我的三个手指,给我掰成90度直角还要多。女孩拽着我,我没办法,然后我就踩了他肚子一脚。那男子就把手撒开,我把手抽出来。



据赵宇回忆,他把李某拉开之后,两人发生肢体冲突,过程中他踢了李某肚子一脚,随后被邹女士拉开。赵宇说,之后就被爱人叫回去了,从下楼到回家,整个过程不超过4分钟。


本以为事情已经平息,没想到两天后,2018年12月28日下午,赵宇接到通知,去福州公安局晋安分局做笔录。


赵宇:


我说我那天我就知道他们打架,然后我救人了。民警问我有没有拿凳子砸他,我说没有砸。民警问那你有没有踹他?我说我没踹,我说我是踩的。然后说那你有没有打他两拳?我说我没有打。


做完笔录后,赵宇被留在了派出所。次日,也就是2018年12月29日下午,警方带着赵宇回到案发现场,进行现场指认。随后,赵宇又被带回警局,并于当天以“涉嫌故意伤害”被送进看守所



据赵宇的爱人介绍,2019年1月10日她接到警方电话,通知她到警局,对赵宇进行取保候审。在此期间,他们也找了律师进行咨询。



赵宇:


在问律师之前,我去晋安分局做笔录,他们说李某是重伤二级。我给律师打电话,就是咨询一下会怎么判,得到的结论就是可能在监狱里度过4年,还有20万到60万的赔偿。再一种就是说正当防卫,不会有什么事情,可能多少赔偿一点。


在看守所待了13天后,赵宇回到家中,赵宇一直担心律师所说的情况会发生,无奈之下发了微博求助。



2.

>>当事人:邹女士 <<<


2月19日记者与邹女士联系时,她还在老家没返回福州。她告诉记者,在得知赵宇被拘留时,因为要赶着回家过年,她曾在2018年12月30日录了一段手机视频回述了事件过程,留给了赵宇的家人。



邹女士:


案发当天是(2018年)12月26日晚上23点35分左右,打我的那个男的跟在我后面,他要进我房间,我不让,我把门锁了。我在家里面,然后他在外面作死地踢门,然后一脚把门踹开,现在我那个房间上面都有脚印。踹门以后,他说要留下来过夜,然后我不同意,我把他推出去。他不出去,然后我就说,你不出去的话,我就报警。他就一把把我手机抢走,甩到地上。然后一个巴掌打过来,打到我右脸,现在这里是肿的。后来,他就企图要脱我衣服,要强奸。然后,我拼死抵抗。后来赵宇他们还有两个男的,听到我呼救,跑过来。




按照邹女士的回述,把李某拉开之后,赵宇就回家了。没过多久,27日凌晨,警察把邹女士和舍友,以及李某带回派出所做笔录。过程中,李某因身体不适去了医院。


直到29日赵宇被刑拘,邹女士才意识到案件发展出乎意料。


邹女士:


我天天打电话(到派出所)去催,他们就一直说李某受伤了。然后我说要他们逮捕人,他们就说,李某还没出院,要等他出了院才能逮捕。当时我没想到坏人逍遥法外,做了好人好事的人被关进去。


对于当晚发生了什么,李某的说法和邹女士、赵宇并不一样。


3.

>>当事人:李某 <<<


李某:赵宇从旁边过来踢我一脚。

记者:他踢你的时候,你在做什么?

李某:我站在那里,站在门口那里。

记者:站在门口做什么呢?

李某:我站在那里玩。

记者:无缘无故,赵宇为什么会踢你? 

李某:我也不知道。 



李某说,他和邹女士刚认识不久。事发当天,他请邹女士吃饭,后来又到酒吧喝酒,快10点才送她回家。但邹女士的描述与李某相反。 


邹女士:



李某:


她说我是强奸她,是不是?怎么可能,那时她家里还有个女孩子。 



邹女士舍友: 


李某硬要赖在这里,赶也赶不出去。拿水壶砸她,还打了她脸还是额头,动手的时候我才出去报警的。 


据李某介绍,27日凌晨,他们三人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当时他觉得肚子痛,于是就被送到医院,检查后发现是肠子破裂,做了手术。他也做了伤情鉴定,属于二级重伤,于是就报了警。


赵宇是见义勇为救了人?

还是故意伤害?


此次事件经过报道,很快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当看到赵宇作为一名见义勇为者,没有受到奖赏,反而被拘留的消息时,讨论热度持续高涨。


“见义勇为被拘留”?那到底赵宇是救了人?还是故意伤害?


在很多网友看来,赵宇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其实施的是正当防卫,只要防卫不过当,无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赵宇本人在接受采访时也强调,自己没有犯罪,但他仍然很关心被他踢伤的李某。赵宇的妻子也告诉记者,她支持赵宇,希望别让见义勇为者心凉


但相关部门对事件的处理和网友们认为的截然不同


1月4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故意伤害罪”向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赵宇。


1月10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日,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出具释放证明书。



后来,警方第二次将案件移交检察院,罪名发生了变化。


2月20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将赵宇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并通知赵宇、李某等人前来接受审查核实相关情况。



检察机关表示,刑法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如果是正当防卫,根据情节可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刑责。检方在办案过程中也会充分考虑这个情节。


虽然最新结果是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但他的代理律师表示:“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不予起诉不代表认定赵宇无罪。若是因调查证据不足而判定无罪,则将会继续进行辩护,直到认定赵宇无罪为止。”


需要见义勇为,见义勇为也需要保护


对于此次事件,有网友这样调侃:“蝙蝠侠见义勇为时为啥戴面具?怕坐牢!”


曾经看过一个随机采访,当路人被问到:“看到老人家倒在地上你会去扶吗?”很多人的回答都是:“我哪敢扶,我家里又没矿,赔不起。”


人们对一些“见义勇为”有不满,于是逐渐演变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冷漠场景。正是这样的时候,“见义勇为”显得尤为重要。


“见义勇为”的新闻有很多,每一次看到都会让人心里一暖:这些见义勇为的人,几乎都是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


虽然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大家对于“见义勇为”有了更多的思考:我们需要见义勇为,见义勇为也需要保护。


2018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规划(2018-2023)》(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要在司法解释中大力弘扬正义、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道德要求。要适时出台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和见义勇为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鼓励正当防卫,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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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材来源  | 新华网、央视新闻、中国新闻网、法制日报、青年观察家、综合网络

 编   辑  | 陈思晓

责任编辑  | 杨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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