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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出行很美好,安全保障谁来做?

刘丽文 李强治 等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CAICT 2018-09-16

不同于专车和快车这种类似出租车的网约车平台,顺风车这种“顺路拼车”的方式,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共享经济出行模式。它不以盈利为目的,可以分摊出行成本,最大程度优化交通资源配置,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都具有积极意义。但同时顺风车的互助模式导致其具有很强的社交属性,很多人利用平台聊天、交朋友等,平台在增加便利性的同时也同时面临着安全风险。这种风险往往在发生恶性刑事案件后会引起更为广泛的关注,如5月5日在河南郑州发生滴滴顺风车空姐遇害案件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除关注滴滴平台是否担责、担何种责任外,也引发了大家对如何做好顺风出行中安全保障的理性思考。笔者认为,平台除坚守安全保障的法律底线责任外,应积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同时应鼓励用户积极参与,并建立政府、平台和用户的多元共治机制,共同做好绿色出行中的安全保障。


一、 法律责任:安全保障的底线

从服务性质看,网约车属于商事行为,顺风车属于民事行为,平台承担的责任不尽相同。按照我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如快车、专车)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行为,平台需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顺风车是乘客和司机之间顺路合乘的一种出行方式,是以分摊出行成本为目的的民事行为,相关责任义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合乘各方自行承担,即平台无需担责。


尽管如此,平台作为顺风车的居间服务方,其本身是具有经营性质的。按照一般的法理判定原则,平台至少应对顺风车司机的相关主体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查。如果在相关法律诉讼中,平台不能提供真实的主体信息,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反之则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就本次事件来看,滴滴平台的法律责任,依赖于法院对平台履职事实相关细节的认定。


实际上,不论网约车还是顺风车,都是在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内为乘客提供服务,司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其过往的犯罪记录、驾驶记录、健康记录等可能威胁到乘客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信息,在司机接入平台时都应该有必要的审查。平台企业对不同业务的司机做了哪些背景信息审查,接入的标准是什么等应有告知用户的义务,以让用户充分了解因审查标准不同而可能存在的潜在安全风险的差异。与此同时,对于法律法规明确的审查义务,在平台企业履行审查义务时,相关政府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二、 用户参与:更有效的治理

在顺风出行的安全保障上,尽管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但对平台是否有司机背景审查的责任各方并不存在太多争议。与此不同,对于平台是否有保障每次出行中司机和车辆一致的责任,则存在较大的争议。就郑州事件而言,直接的问题就出在这里。即滴滴账号的注册司机是其父亲,驾驶证、人脸验真、行驶证等都是真实的,但实际提供顺风车服务的则是犯罪嫌疑人本人,对于这种人车不一致的情况,滴滴平台并未及时发现并纠正。从滴滴出行最新发布的整改措施看,滴滴本身已经将人车一致性验证纳入自己的责任范围,承诺加大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要求每次司机接单后都进行人脸验证。


然而,对于人车一致性的验证,我们认为仅有平台企业的技术投入,目前看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比如,人脸识别的准确性、车牌车辆如何验证等。


我们认为,应鼓励乘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与平台共同承担事中人车一致性验证的责任,是一种更有效、治理成本最小化的方案。在每一次交易中,鼓励乘客在上车前对车牌、司机等信息与手机APP上显示的信息进行校验,平台应在乘客上车前提醒乘客,在乘客手机客户端提供车牌号、车辆照片、司机照片等信息便于乘客进行人车一致性核验,必要时甚至可以在车辆内部显眼处公示相关信息方便乘客随时核验。此外,在不侵犯用户隐私的前提下,鼓励平台利用人脸识别等技术,对司机和乘客进行动态监控


三、 社会责任:平台越大责任越大

如何落实安全责任,随着网约车行业不断成熟,每天千万量级的出行服务,简单地进行背景审查和人车一致性验证已经不足以化解平台化所带来的安全挑战和公众疑虑。我们认为,当平台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成为社会准公共基础设施时,已经具有很强的社会性与公共性,这种主体责任除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底线责任外,还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正所谓平台越大,对其中立性、公平性、道德性要求越高,还应承担更多的惩恶扬善的社会责任,而不是简单的映射这个社会本身。


然而,平台企业本身也是商业公司,其逐利性决定了在维护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时存在动力不足的可能。比如,本次事件中,舆论关注的骚扰投诉未处理、产品的异性社交导向等问题。


因此,我们建议,建立政府、平台和用户的多元共治机制,监督平台重要规则的设置体现社会责任而不完全是平台利益。用户评论规则方面,顺风车业务应改变以异性社交的产品定位,主动屏蔽司机对乘客或乘客对司机带有性暗示的评价,并建立用户投诉-删除的机制。投诉处理规则方面,构建有利于乘客的判定原则。对性骚扰等特定类型投诉,将举证责任交给司机,不能自证清白就可实施扣信用分、降低派单权重甚至注销账户等处罚。派单规则方面,平台应建立完善科学的算法规则,扩大乘客自主选择权,在供需性别匹配、出行时间和地理位置计算等方面建立起“数字防火墙”,最大限度杜绝暴力犯罪发生。运营规则方面,为避免用户模糊网约车与顺风车,在多元协商基础上考虑将两者拆分运营,并严格限制顺风车的日订单数量。



作者简介

刘丽文,现就职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从事电信与互联网监管研究。

联系方式:liuliwen@caict.ac.cn


李强治,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副主任。

联系方式:liqiangzhi@caict.ac.cn


刘悦,现就职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

联系方式:liuyue3@caict.ac.cn



校  审 | 陈  力、 珊  珊

编  辑 | 凌  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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