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功不奖赏,犯小错死里罚!刚罚3万多,又来个4万多!
关于孙桂杰有的读者听说过,有的可能还不了解,不了解的可先参看此文:抗疫女中医返鲁后被罚4万块?真相原来是这样!
刚接到援鄂抗疫女英雄孙桂杰的求助:“从武汉回到山东交了三万多的罚款,现在槐荫区卫健局又催缴一个四万多的罚款,我没法活了”!
下面是槐荫区卫健局某科张姓科长与孙桂杰的聊天截图:
孙桂杰说“当初交三万多还以为因武汉抗疫感动了槐荫卫健局他们适当给减免了些,现在他们又说民事诉讼,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在武汉只给我每天不到450的补助,已经全交了罚款,再让缴纳四万多,实在没钱,活不下去了。”
我们看看4月20号张科长和孙桂杰的聊天截图,对比一下上面今天的聊天内容,就知道槐荫区卫健局套下得有多深。
大家听听孙桂杰给槐荫区法院打电话的录音内容,山东卫健委难道非要把孙桂杰医生活活的逼死不可吗?
卫柏兴也给济南槐荫区法院打了电话,但对方一直就说对此事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0531-85030062,大家打打这个电话问问此前的三万多和现在的四万多是怎么回事,让当事法官来解答。
以上素材来自:瑰宝国医 / 作者: 卫柏兴
徐归一点评:(来自《徐归一》)
孙桂杰中医的事情之前已经写的非常清楚了(拔罐烫伤别人的是孙桂杰中医店里的员工,孙桂杰中医是法人,有管理不当的责任,但不是孙桂杰中医烫伤的人。烫伤只是酒精溅到患者脸上,也没有留下任何疤痕,孙桂杰中医把患者在养生馆理疗的费用全部退还,并且支付了患者在医院治疗的费用,但患者开始要求30-50万的赔偿,后来又找中间人说和降到10万,由于孙桂杰中医理疗馆刚开业不久,手上没什么钱,所以实在无法满足患者要求,在这种情况患者把孙桂杰中医投诉到了槐荫区卫健局。)。先不说罚款的具体数额问题,单单就是针对同一事实连续两次罚款这种行为来说已经违反了法律上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懂法律的朋友都知道,“一事不再罚原则“作为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处罚。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修正)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槐荫区卫健局这种行为是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如此目无法纪,过河拆桥的行为,我已经再无法用人心来衡量他们了,难道不是人生父母养得嘛?孙桂杰中医团队当初在武汉亲自参与救治了新冠肺炎400余人,为抗击新冠肺炎立下了的大功,请问当地政府有哪个人打电话问候过孙桂杰医生?并且孙桂杰中医连路费都是自付的!既有罚,那么为何没有奖励,当地卫健局是不是应该给其一个说法,当地政府根据孙桂杰医生的一线工作经历,不仅没有让她以后光明正大的救治更多的人,反而二次罚款,简直难以理解!
孙桂杰中医当初冒着生命危险,自费,自驾驰援武汉新冠肺炎患者治病救人,这是多么高尚的英雄行为啊!应该高度赞扬,大力宣传,弘扬正能量,重金嘉奖!可是某些部门为了自己的私利,不仅不嘉奖反而抓住之前的“小辫子”连续罚款,是没有人情和人性化的行为!其目的也许就是明目张胆的压制中医的表现!与党中央的扶持中医政策相对抗的违法行为!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直接介入孙桂杰抗疫英雄事迹遭到地方政府非法打击,野蛮执法的事件。不能让抗疫英雄流血又流泪。还民间中医应有的尊严。
来源:中道生命文化综合公号,徐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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