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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伊·特立斯:你必须将同一个问题问十遍,并获得十个答案

2017-07-15 吴永熹 文化有腔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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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文化  吴永熹   发自美国纽约

接受腾讯文化采访时的盖伊·特立斯  拍摄:Alex Zou

盖伊·特立斯从楼上缓缓走下来。他身着一套剪裁合体的三件套西装,打着红色领带,脚上是一双拼色牛津式皮鞋。他腰板挺直,步态优雅,头发也剪得清爽利落,让人想起镀金年代的优雅绅士。很难想像这已经是一位85岁的老人了。事实上,盖伊·特立斯一直都是纽约城著名的时髦男士,是时尚杂志争相报道的对象。他年轻时的帅照在网上随处可见。

特立斯将自己对着装的关注归因于他的裁缝父亲。他的父亲是一位意大利移民,承袭了意大利久远的订制服装传统手艺,1922年移民到了美国新泽西海岸的小城大洋城。这位手艺出色的西服裁缝师并没有给家庭带来多少收入,却为小特立斯树立了榜样。

特立斯说,父亲对他的影响不仅是让他从小就穿三件套西装,而且让他培养起一种对“手艺”的执着。在特立斯看来,写作就像做西服一样,需要极大的耐心、精确、对细节的关注、对完美的追求,以及对作品能长久存在下去的信念与渴望。

1956年,大学毕业的特立斯进入了《纽约时报》。1965年,他离开《纽约时报》,成为Esquire(《时尚先生》)杂志的撰稿人。这时他最想写的,就是前同事——那些《纽约时报》的人。在那个年代,媒体人身上并没有太多光环。虽然一年之前,加拿大学者马歇尔·麦克卢汉出版了名著《理解媒介》,第一次系统地对媒体进行了研究,但其成果进入大众意识尚需时日。这时特立斯对前同事的兴趣更接近于“角色研究”。“他们都是个性十足的人”,特立斯说,“一位是那里的主编,一位是讣闻记者,还有一位是战地记者”。

特立斯先写完了关于那位讣闻记者的《坏消息先生》。它被特立斯认为是自己最好的文章之一。接下来,他想写《纽约时报》的主编。但Esquire派下任务,要他到好莱坞做一篇关于爵士歌王弗兰克·辛纳屈的封面报道。

这篇报道从一开始就进行得不顺利。这不仅因为特立斯不想写(他觉得辛纳屈已经被一百万人写过了),还因为到了好莱坞,他被告知,自己无法像此前被承诺的那样见到歌王本人,因为“弗兰克·辛纳屈感冒了”。

他并没有气馁。在好莱坞期间,他利用之前积累的关系开始和各种各样的人交谈,而“人人都认识辛纳屈”。那篇文章主要是用这些周边人物的声音写出来的。这篇名叫《弗兰克·辛纳屈感冒了》的特稿是特立斯的成名作,它也成为“新新闻主义”的代表作之一。在2003年Esquire创刊70周年之际,杂志编辑共同推举它为Esquire70年来发表的最好文章。

在纽约家中接受腾讯文化专访时,谈起这篇50年前的文章,特立斯显得颇不以为然。“我不觉得我写的东西是革命性的。”他说。那是因为他的工作方式是那么的一贯,犹如一位勤恳的手艺人。

去见人,看着他们的眼睛


腾讯文化:听说你是在一家服装店里长大的。

特立斯:是的。我出生的城市叫大洋城(Ocean City),在大西洋城附近。它很小,在一个岛上,冬天只有五千人口。我父亲是1922年搬去那里的。他是一位裁缝学徒,是他的家人中唯一离开意大利来到美国的。

意大利在二战期间和德国、日本处于同一阵营。童年时代,我知道我父亲的兄弟们加入了法西斯军队,和美军作战。作为大洋城镇上极少数的意大利人之一,我父亲从未谈起过这场战争。

我父亲做的衣服很漂亮,但是卖不出去。他就好像一个卖不动书的小说家、进不了交响乐团的小提琴手。而我母亲开了一家服装店,而且卖得不错。所以我是靠我母亲赚的钱长大的。

我总是穿得很漂亮,作为裁缝的儿子,这是可以想见的。我总是非常礼貌——任何父母在开店的男孩女孩,都会学会对顾客的礼节。

1986年,特立斯与父亲约瑟夫·特立斯在后者的裁缝铺里

上学的时候,我是一个孤独的孩子。我不聪明,在学校成绩不好,进不了费城、纽约的大学,所以我是在阿拉巴马州上的大学。在某种意义上,我成了一个移民,从新泽西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充满种族主义的南部深处。

我不是一个好学生,但在成长的这段时期,我对他人很好奇,而且我有兴趣去实现这种好奇。在读书的空闲时间,我经常让语法学校、高中或大学的同学讲述自己的故事,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发给校报。我其实是在度量这些人,看他们有哪些经历和我相似,又有哪些和我不同。我写了一些很好的故事,它们不是新闻故事,而是与人际关系、人们对于事物的想法、他们的背景等等有关。

21岁时,我大学毕业了。我来到纽约,在《纽约时报》找到了一份送稿工的工作。

1940年代的《纽约时报》编辑部

腾讯文化:在《纽约时报》,老记者教了你什么有用的经验?

特立斯:我不喜欢科技的东西。在我年轻的时候,“科技”就是指电话。有时候记者会给采访对象打电话,稿子就是用电话谈话写出来的。

而在我还是一个年轻记者的时候,《纽约时报》一个年长的记者就对我说:“我要教你的是,不要用该死的电话。去见人,看着他们的眼睛,要到场。”所以从年轻时起,我做新闻的观念就是“要到场”:出现在别人面前,和他们进行眼神交流。

腾讯文化:你给《纽约时报》工作了十年。

特立斯:我不是给《纽约时报》工作了十年,我是给我自己工作了十年。我用《纽约时报》的钱付了账单,我有一张《纽约时报》的记者证,但我不是为《纽约时报》写作,我是为我自己写作。

在《纽约时报》,我不想写,也很少写头版头条——今天的大新闻不会是明天的大新闻,它是易朽的。我想写的是38版下面的小文章,关于我在街上偶然碰到的一个无名的人的故事。我觉得它是那种存在长期价值的东西,就像一篇短篇小说,或是一首诗。我不是一个诗人,但我有诗人的自负,我希望我写的东西是以我写下它的样子发表出来的。我在意语言,不想让人改动它。

工作时的特立斯

我以一个记者的身份去写故事,我写的是非虚构,但我想着的是虚构,就好像我是以一个剧作家的视角来写作。作为记者,我想要成为一个记录者、一个观察者、一个非虚构的艺术家。

最坏的发明就是录音机


腾讯文化:你是那个时代非虚构作家中的先驱人物。在那个时代,有很多人在做这种创意性的非虚构写作工作吗?

特立斯:不是很多。我那一代人中的非虚构作家大部分都已经去世了,比如诺曼·梅勒。有一些还健在,比如汤姆·沃尔夫和琼·迪迪恩。今天,要在30岁、25岁的作家中,找到和当年的他们对应的人物,可能不是那么容易。

1970年的诺曼·梅勒

年轻时的特立斯


为什么在2017年的美国,没有多少有名的非虚构作家在做我们1965年、1970年做的事?首先我就要怪罪科技。我认为最坏的发明就是录音机。

我记得录音机进入新闻领域大概是在1960、1970年代,后来它变得非常流行,几乎所有人都在用。录音机有很多问题,最坏的一点,就是采访者失去了听人说话的能力——在那个不断旋转的塑料装置上,他们一个字一个字地录下了别人说的话。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回答一个,我再问你十个问题,你回答了,我说非常感谢,回去弄出一份文字稿,然后就可以写出一篇文章了。

但这个故事毫无价值。为什么?因为它完全是照你对我问题的回答来写的。因为一字一句录下了你的回答,我就不需要再去问同样的问题了。两个小时以后,我就可以去整理文字稿了。

许多记者将这些回答当作了答案,但这并不是答案。你必须将同一个问题问十遍,并获得十个答案,因为你必须了解对方的心理。在此之前,你必须先了解对方。所以有的记者两个小时就能有一篇采访,而像我这样的记者却要用五天的时间,因为我会不断地回去和采访对象交谈,更多地了解他们。

今天的《纽约客》还是有很多好记者,会花很长时间写一篇文章,这是因为《纽约客》是一个非常成功的杂志,有很好的传统,而且他们有钱,愿意让记者这样做。但现在大部分报纸和杂志的记者会带着录音笔出门,他们的稿子写得很快。他们也不用害怕律师告他们诽谤,因为他们有录音记录。你明白吧?有记录很好,但记者变得不再像从前那样重要了,因为他们被技术所吸收了。

今天的科技让人通过手机和电脑就能了解世界。人们坐在电脑前,就可以通过Skype和远在上海的人视频通话。他们从网上读到什么东西,就觉得它全是真的。也许它有一部分是真的,但它是肤浅的,不是人们深刻地体验到的,它是非个人化的,你不在场。

我一直说你得在场,你必须在场,但现在几乎没有人在场,就算在场的时候,他们都不是一种在场的状态。他们穿着浴袍,坐在手提电脑前写世界时事新闻。走在街上的时候他们都不看树,而是低头(看手机),他们变得内向了。我不认为在这样的行为模式下,人能写出有持久价值的作品。

成名作《弗兰克·辛纳屈感冒了》是如何诞生的


《弗兰克·辛纳屈感冒了》

腾讯文化:你是怎么从《纽约时报》记者成为Esquire的专职作者的?

特立斯:从1956年到1965年,我都在《纽约时报》做日报记者。在我的人生中,只有那些年有全职工作。我还写了两本书。《纽约——一位猎奇者的足迹》出版于1960年,我做记者的第四年。1964年我写了《大桥》,我结束日报记者生涯的前一年。

当时,在空闲的周末,我也为包括Esquire在内的杂志做一些选题。我给Esquire写的文章中,包括1962年那篇关于拳击手乔·路易斯的文章,汤姆·沃尔夫认为它是“新新闻主义”的开端。听他这么说当然很荣幸,但我并没有觉得我是在做什么新的东西。作为一名非虚构作家,我仅仅是想像小说家那样去写作。

我一生中都很喜欢读短篇小说,我的偶像都是小说家。但我不想当小说家,因为好的小说家太多了,而好的非虚构作家并不多,竞争不会那么激烈。

1965年,我对日报的工作已经非常厌倦了。报社一直在给我施压,想让我写得更快、更短,但我想写得更长、更慢。那一年,Esquire给了我一份一年的合约。他们给的钱和《纽约时报》一样,但我可以两个月写一篇文章,一年只需要写六篇。而在《纽约时报》,我需要写一两百篇。所以我接受了这份合约。我说,我想挑三个题目,你们再挑三个题目。

腾讯文化:在这个时期,你写下了最早让你走红的文章:关于歌手弗兰克·辛纳屈的《弗兰克·辛纳屈感冒了》。但当Esquire的编辑让你去写这篇文章时,你的第一反应是“我不想写”。你和编辑之间是怎么沟通的?

特立斯:离开《纽约时报》后,我想写的就是《纽约时报》的人,比如那里的主编、战地记者和讣闻作者。他们真是些个性十足的人,很有趣。那时没人想过去写媒体的事,“媒体”这个词甚至都不存在,我可能是第一个将媒体人当作小说角色来写的人。在这一年,我给Esquire写的第一篇稿子就是关于那个讣闻作者的,标题叫《坏消息先生》。

我和我的编辑说,第二篇我要写《纽约时报》的主编,但他说,不行,以后再写吧,我们想让你去写辛纳屈。

二十世纪重要的流行音乐人物弗兰克·辛纳屈

我说,辛纳屈?他已经成名25年,被一百万人写过了。关于他,还有什么没被写过的呢?编辑说,这是一个封面故事,叫做“一个男人和他的音乐”。辛纳屈的人已经决定了,如果你飞过去,他会接受你的采访。

好吧,我熟悉他的音乐。任何我们这个年代的人,都是听着他的音乐长大的。但我还是说,我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啊。他说,你去就是了,我们全都安排好了。写完辛纳屈以后,你就可以去写你想写的那个主编了。

我坐飞机去了洛杉矶。第二天早上,我打电话给辛纳屈的宣传经理说,我到了,什么时候能见到辛纳屈先生?他说,哦,坏消息,他感冒了。

我说,哦,但也许过几天他的感冒就会好了吧?宣传经理又说,好吧,不止是这个,现在辛纳屈和他的律师都觉得你在这里让他们有点不安,我们担心你会去写黑手党的事。(注:辛纳屈与美国黑手党过从甚密。)

我说,我为什么要写这个?我来是写辛纳屈和他的音乐的。他说,律师和辛纳屈都想看你的文章,确保里面的信息是准确的。我说,不行,你们这是在审查我。

我给编辑打电话,他问我下一步打算怎么做。我说我可以继续呆在洛杉矶,也许等感冒好了,他的心情会好一点,我可以先和别人聊一聊。

当时我住在贝弗利山庄一家非常高档的酒店。之前我写过几篇文章,认识贝弗利山庄的一些人。从一个餐厅老板那里,我得到了一些人的电话,有演员、音乐人、制片人,而且所有人都认识辛纳屈。有些女演员和辛纳屈约会过,有乐手在辛纳屈当主唱的乐队里呆过。

我开始采访他们,用我一贯和别人交谈的方式。一个礼拜快要过去了,我在酒店接到了一个电话。宣传经理说,我们知道你在和弗兰克的朋友聊,你是想干嘛?我说,我想多了解一点辛纳屈啊,既然你不让我见他。

他说,弗兰克的嗓子好了一点。他会在伯班克录一个节目。如果你想见他,你得跟我呆在一起,一起看他表演,会有很多人。我说好。

第二天,这位叫马奥尼的宣传经理开车来接我了,我想我们是去了华纳兄弟。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弗兰克·辛纳屈,他站在一个舞台上,台下大概有三百个人,你知道,都是跟在他身边的人。

他唱了几首歌,然后他的嗓子哑了。我描述了那个场景。我没有记笔记,但我在观察。

我一向是喜欢和普通人交谈多过和大明星交谈的,因为我自己也是一个普通人,我更会写这样的文章。事实上,我写过很多篇这样的文章,辛纳屈那篇刚好出名了。

《弗兰克·辛纳屈感冒了》成了Esquire的封面文章

在《弗兰克·辛纳屈感冒了》发表三十年后,1996年,我写了《阿里在哈瓦那》。我从未采访过阿里,只采访了他周围的人。两篇文章是同样的写法:和明星身边的普通人交谈,明星根本没有说话——当时阿里嗓子有问题无法说话,而辛纳屈是不愿说话。

腾讯文化:不过就算这是你多年来惯常的工作方式,就算你在写辛纳屈那篇文章之前就已经这么写了,在当时,这种用小人物来支撑故事主体的写法还是比较有革命性的。

特立斯:我写的大多数东西都是关于小人物的。关于《纽约时报》的那本书(《王国与权力》)是1969年出版的,是畅销书,里面的所有人都是小人物,没有知名人物。关于修桥工人的那本书(《大桥》)里面都是小人物。我的第一本书《纽约:一个猎奇者的足迹》里面也都是小人物。《偷窥者旅馆》当然也是关于小人物的。

《大桥》中冒着生命危险在高空工作的修桥工人

我不写传记。我不会去写一本路易十四的传记,或是乔治·华盛顿、亚伯拉罕·林肯的传记。我不会去写那样的书。

腾讯文化:你是怎样记笔记的呢?你会在采访进行过程中记笔记吗?

特立斯:刚开始我根本不记笔记。我想先建立一种关系,先和你喝杯咖啡。我会告诉你,你的故事非常有趣,它不仅是你的故事,全国、全世界都有和你同样想法的人,你的经历许多人都经历过,但你是“讲述”这个故事的人,你会成为这个故事的代言人。

当你同意让我讲述你的故事时,我会说,我想记一些笔记。我不用录音笔,但我会用小纸板。它们是我拿剪刀用衬衣纸板剪出来的,总是装在我的口袋里。它们很容易携带。

然后,也许是你去上厕所的时候,我会记点什么,也许是你说的什么话,也许是一个用词。在我们做完第一次、第二次、第十次采访后,你回家了,我回到我的酒店或家里,在打字机上把当天的笔记打出来,其中包括我对会面的印象、你对我的反应、我对你的反应。第二天去见你的时候,我会带着这些笔记。

(本文为盖伊·特立斯专访的第一篇,明天将推送第二篇,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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