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云翔:彩礼、分家、养老……农村青年的道德议题
自90年代以来,我就一直在黑龙江省下岬村做田野调查。下岬在哈尔滨市南面大约50公里处,离所在的县城25公里,是个以种植玉米为主的农业村。60年代以前,该村只有北面是耕地,东、西、南三面均被沼泽地环绕。70年代时,这些沼泽地被开垦出来种植稻谷。下岬与邻近的各个村庄相隔1至3公里不等。南面5公里就是黑龙江省与吉林省的界河拉林河。在历史上,这里夏季常常发洪水,村里地势低的耕地总是受威胁。70年代建设的水利网解决了这个问题。在没有洪水威胁的情况下,下岬有着极其肥沃的黑土地。
与关内的农村比较,下岬村的历史非常短,只有大约100年。其实,整个县城也只有这么短的历史。在19世纪以前,这里一直没有人定居。清朝允许人们前来定居之后,下岬的第一批移民在19世纪开始建房居住。这块地方后来就成了下岬村的中心。下岬在20世纪30年代正式成为行政村。从那以后,村子规模不断扩大。集体化时期,下岬村被设为下岬大队,内分4个生产队,非集体化之后它又还原为村。根据1998年夏天的统计,村内有381户,共1492人。
不过,对于这里的村民来说,下岬村的意义远远不止于其行政功能。这里也是他们生存的精神空间,是他们的本土道德世界。借用Kleinman夫妇的话,在这个世界里,“权力、地位、威望、物质资源、民族认同、社会秩序等等生存的基本要素得到了确实的体现。由于涉及人们的根本利益与价值体系,所有社会行为都与道德有关。”
家庭的私人化
下岬人所经历的道德变化,最明显的是家庭内部权力关系的转变。父母一代的权力、权威、地位日益下降,同时,年轻一代则日益独立自主。这种变化最早起源于40年代末的土地改革时期。在后来的半个世纪里,上述权力关系变化显现在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配偶选择、婚后居住、家庭财产管理、家庭内部关系处理、赡养老人等等。
李老汉的自杀以及刘老师从家里被赶出来这两个事件,都象征着在20世纪90年代末,父权作为一种制度在下岬人的家庭里已经不复存在了,尽管在私人与公共领域的许多方面男性依旧占据着中心地位。我们不清楚的是,在两代人之间有着那么严重的矛盾和冲突的情况下,他们将如何重新达到和谐相处。半个多世纪以前,Francis Hsu指出,传统中国的个人、家庭、亲缘关系、文化,统统都在“祖先的阴影之下”。这种说法今天需要被整个翻转过来。走出祖先的阴影是下岬人的私人生活转型的第一步,其标志是无可挽回的父权衰落。
父权的衰落使青年一代能够拥抱新的生活方式,于是在年轻人里面开始了自由恋爱、夫妻之间的亲密,以及新一代人对个人空间与隐私权的追求。这一切都是以个人为中心的。家庭内部两性之间的关系也改变了。妇女,特别是年轻一代的妇女对自己的生活有了更多的主动权,而且在家庭生活转型的过程中扮演了决定性的角色。
结果,过去每代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就有了重新定义的必要,赡养老人的道德观念也要重新调整,而这些又推动了新的以核心家庭的幸福而不是传宗接代为中心的生育观的产生。在这种新型的家庭生活里,个人具有的情感和欲望以及对自由的追求不仅是合理的,而且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在传统的家庭里,个人不过是家族血缘延续的体现;而在今日的家庭中,核心家庭及其成员的幸福才是人们的关注之所在。是以,在祖先崇拜和孝道均为衰落的同时,核心家庭中夫妻与儿女的重要性也就大为上升。
我们必须明白,在家庭转型与政治经济变化之间并不存在截然的分水岭;另外,也很难在集体化与非集体化两个时期之间划一道明显的分界线。当今社会转型中的方方面面,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多年的社会主义实践有深切的关系。例如,90年代出现的新生育观与六七十年代的青年文化以及新的代际关系直接相关。从更为广阔的历史角度看,下岬的变化体现了中国农村家庭革命的新发展。
根据邓伟志的研究,“家庭革命”这一口号最早出现在辛亥革命期间,其后通过新文化运动在知识青年中进一步普及。在20世纪的三四十年代,家庭改造从意识形态发展到了社会实践,同时国民政府也开始了推行《家庭关系法》。但是,所有这些改革都局限在受过教育的城市人中间,而且基本上没有政治、经济的改革作为基础。只是在共产党取得政权之后,家庭改造才在基层社会更为深刻、更为广泛地推行,同时在社会其他层面也开始了由国家倡导的社会主义革命。
正如通常会发生的那样,国家的家庭改造以及其他政策产生了没有预期到的后果——它们推动了私人生活的转型。比如,老人赡养之所以会成为社会问题,正是国家削弱了传统的长辈权力而造成的。而这最重要的后果则是个人的兴起,对此我们需要作进一步的深入讨论。
青年的自主性
情感、欲望、消费要求
自我中心与无公德的个人
本文节选自《私人生活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