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萌:清代北京的俄罗斯人
17世纪40—80年代,清朝与沙皇俄国在黑龙江中游雅克萨(阿尔巴津,Албазин)等地发生了一系列军事冲突。在此过程中,一些被清军俘虏或投诚的俄罗斯哥萨克(即俄国史籍中的“阿尔巴津人”,Албазинцы)被迁入北京。在康熙皇帝授意下,把他们编为最嫡系部队—八旗满洲镶黄旗下俄罗斯佐领。
由于研究清史、八旗制度史的关系,俄罗斯佐领的历史命运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切。2004年8月30日,笔者与日本东北学院大学细谷良夫教授专门对该佐领在北京的历史遗迹进行了考察。考察对象包括北京城东北角俄罗斯大使馆(原俄罗斯北馆)、南馆公园、安定门外青年湖公园(原俄罗斯坟地)。俄罗斯大使馆(苏联大使馆),就是原俄罗斯佐领所在地。它是如今北京众多外交使团中规模最大的一处。我们未能进入使馆内部进行实地考察,而其他几处与俄罗斯人相关的去处,随着北京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早已面目全非。实事求是地讲,此次考察所获甚微。但不管怎么说,正是这次考察,激起了我们对俄罗斯佐领的浓厚兴趣:俄罗斯佐领是怎么编成的?俄罗斯人在北京如何生活?他们的归宿又如何?凡此种种,并非一篇短文所能涵盖。本文拟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对上述问题作一初步考察。
一、俄罗斯佐领的编设
1616年,新兴的满洲族在中国东北建立了8大金国(史称后金),1636年改称大清(清朝)。在此期间,满洲统治者多次用兵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将其纳入自己的控制范围。
顺治元年(1644)清军由山海关进占北京,建立起对全中国的统治。与此同时,不断向东方扩张的沙俄势力侵入了黑龙江流域。随即,清朝军队与沙俄势力在黑龙江流域发生武装冲突。一些被清军俘虏或投诚的俄罗斯人,被陆续送往北京。当他们行抵北京后,康熙皇帝将其编为镶黄旗满洲第四参领第十七佐领。
关于俄罗斯人被编为佐领的时间、人数、过程,清代文献记载不尽一致。
雍正朝编《八旗通志初集》卷3《旗分志三》:“第四参领第十七佐领,系康熙二十二年(1683),将尼布绰等地方取来鄂罗斯三十一人,及顺治五年(1648)来归之鄂罗斯伍朗各里、康熙七年(1688)归之鄂罗斯伊番等,编为半个佐领,即以伍朗各里管理。后二次,又取来鄂罗斯七十人,遂编为整佐领。”据上引文,最早归附的为顺治五年(1648)伍朗各里其次是康熙七年(1668)伊番等人,第三批人数较多,即从尼布绰(尼布楚)等地方取来鄂罗斯31人。康熙二十二年,以这些人为基础,编为半个佐领。问题是,“后二次”指哪两次,“编为整佐领”的具体时间又在何时?
同治元年(1862)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俄罗斯佐领报考》一文载称:“查初设俄罗斯佐领档案,系于顺治五年该国人乌朗格里投诚,赏给五品顶戴,附在固德依佐领下。嗣于康熙七年阿范等三十八人陆续投到,因将乌朗格里作为半个佐领。又先后投到七十人,于二十三年间编为俄罗斯整佐领。”该文又引俄罗斯佐领乌林布呈文称:“现今本佐领下人等,由顺治五年乌朗格里投到,赏给五品顶戴,带入在固得依(固德依)佐领下兼管。康熙七年由阿范(伊番)等七人投到,亦入在固得依佐领下兼管。又呢蒲初等地方投到三十一人,作为半个佐领,乌朗格里承袭。是年,又投到二十二人,二十三年又投到四十八人。此四次共入京人一百零八名,作为整佐领。”
据上引档案,可就俄罗斯佐领的编设初步确定三个时间点:第一个时间点,顺治五年(1648)乌朗格里投诚,清廷赏给五品顶戴,归“固德依佐领”兼管。按:“固德依”的“依”,即满文“i”的音译;“固德依佐领”,即固德(古德)领有镶黄旗满洲第二参领第七佐领。第二个时间点,康熙七年(1668),阿范(伊番)等7人投到,亦编入固德(古德)佐领。同年,又从呢蒲初(尼布楚)等地方投到31人,加上以前7人,合共38人,遂拨出固德佐领,独立编为半个佐领,以乌朗格里管理。第三个时间点,康熙二十三年(1684),将康熙七年投到22人、二十三年投到48人,前后四次进京共108人,合编为一整佐领。这第三个时间点,与前引《八旗通志初集》中“后二次,又取来鄂罗斯七十人,遂编为整佐领”的说法正相吻合。
当然,于康熙年间编设俄罗斯佐领的复杂过程,以上三个时间点实际只具有参考价值。印证中俄双方文献记载:康熙二十三年(1684)月,俄罗斯降人宜番受命进入雅克萨一带沙俄据点,招抚米海罗等21人。康熙帝命将米海罗等送北京安置。再一次,康熙二十四年(1685)五月,清军收复雅克萨城,俄人首领战败乞降。除遣返六七百人外,有副头目巴什里等40人(一说45人)表示不愿回国,因此也安置到北京。康熙二十四年既有数十俄罗斯人进京,则俄罗斯佐领编于是年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
俄罗斯人初进京,户部曾建议,将其分散编入八旗满洲正白旗下各佐领。而最终合编为一整佐领,则出自康熙帝谕旨,即考虑到罗刹(俄罗斯)归顺人颇多,宜集中编为一佐领,“令其彼此相依,庶有资济”。此佐领即镶黄旗满洲第四参领第十七佐领,简称俄罗斯佐领。仍由伍朗格里管理。
按八旗兵制,旗以下是参领,参领以下是佐领,佐领是由壮丁编成的基层单位(俄国文献中称之为“Сотня”,即百人队)。康熙年间,八旗满洲佐领的标准丁额为100人。在北京俄罗斯人超过百人,正好符合编设一个整佐领的条件。
对于俄罗斯降人,康熙皇帝一再谕命给予宽大,妥善安置,赐给房屋、土地、仆人。对其中有才干者,授予官职。宜番,授给骁骑校;鄂噶番、席图颁、机里郭礼(吉礼过里)、鄂佛那西、马克西木,俱授七品官。伍朗格里身为佐领,已官居四品。康熙帝优待俄罗斯降人,并非简单地宽大为怀,而是着眼于当时黑龙江流域对沙俄作战的需要。这些俄罗斯人在编入八旗后,至少其中一部分,很快被送往黑龙江前线。在前线,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侦察敌情和招降。如前面提到的骁骑校宜番,先曾招降俄罗斯,后受命进入雅克萨城侦察敌情。
他们在阵地前向自己的同胞喊话,号召他们投降博格达汗(指清朝皇帝)。这种攻心战在康熙二十五年(1686)第二次雅克萨之战中收到奇效。正是在他们的招降下,固守雅克萨的哥萨克最终决定放下武器:“阿尔巴津人看到敌营中已有自己的同伴,又看到对方兵力雄厚,所以非常害怕此时如不自动投降,就会遭到必然覆灭的下场;而且他们还设想,如不抵抗就投降,也许会得到中国皇帝的赦免。于是他们便听从了叛变投敌者的话。就这样,他们把自己的全部武器都集中起来,运至指定的地点。郎谈(满洲军队的将领)收缴了武器以后,即下令烧城。”可见,这些俄罗斯人不仅参加了雅克萨之战,而且在关键时刻立有殊功。
若干年后,当俄国使节来到北京,有些俄罗斯人曾要求把他们带回俄国。这位使节给他们的答复却很干脆:“把你们带回俄国?除非是要把你们当作叛国者押赴边界绞死,才能把你们带回俄国去。”联系前述事实,不难理解俄使的这种严厉态度。所以,在俄国史籍中,这些俄罗斯人一般被称为“阿尔巴津人”,但在某些特定场合,又被称为“逃人”“叛徒”“叛变投敌者”甚至“俄奸”。
通过前面的考察还可得知,俄罗斯旗人的来源,除了雅克萨(阿尔巴津)之战中的战俘和投诚者,还包括其他时间来自其他地区的一些人员。所以,俄国文献中把他们称为“阿尔巴津人”,只能理解为是一种便于表述的泛称,却不应据此认为,他们都来自“阿尔巴津”一地。
康熙二十八年(1689),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条约划定两国疆界,又规定凡定约以前,已在中国的俄国人和已在俄国的中国人均不必遣返。从此,这批俄罗斯人便在中国世代定居下来。
二、俄罗斯人的生活
前面提到,俄罗斯人到北京后编入镶黄旗满洲。清代北京内城八旗分布,各有一定方位。镶黄旗位于内城东北部,这样,俄罗斯佐领便被安置在属于镶黄旗地面的东直门内胡家圈(园)胡同(воротДунчжимэньвпереулкеХуцзяцюань)。
按照清代制度,旗人与民人是社会成员基本分类。民人即隶属省府州县之人,以人数众多的汉人为主体;旗人则是编入八旗组织之人,内部又分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一般说来,旗人地位优于民人。而在旗人内部,满人地位又优于蒙古和汉军。来自遥远异国的俄罗斯人,不仅被编入八旗满洲,还且还是上三旗中的镶黄旗。这样一来,在清朝多民族等级架构中,他们就被置于与满洲人基本相同的地位。
满洲人以一人数很少的民族而统治人口众多的汉人,不能不想尽办法扩大自身的实力。将一部分投附在先的汉人、蒙古人各编为八旗,是一种做法;将边疆地区一些被征服的小民族编为内务府上三旗或外八旗满洲旗下索伦(鄂温克、鄂伦春)佐领、达斡尔佐领、锡伯佐领、新满洲(黑龙江流域赫哲等)佐领、库雅喇(乌苏里江上游赫哲)佐领、番子(四川西部嘉绒藏族)佐领、回子(维吾尔)佐领,是又一种办法。将来自边外的俄罗斯人编为满洲旗下俄罗斯佐领,不过依仿现成模式。
俄罗斯人初到北京,得到住房、服装、粮饷;同时分得一块土地作为坟地,坟地位于城郊,在东北城楼外。官府还将步军统领衙门收押的女犯配予他们为妻,还给其中一些人匹配了大户人家妇女。
他们与满人一样,以当兵为基本职业。除参与对俄征战外,还参加了对新疆穆斯林(回人)的战斗。一些人在衙门中担任翻译。清内阁档案多次提到:将“俄文书交罗刹人希图班,鄂果番、侍卫罗多浑等翻译”;或者将致俄罗斯国书,交俄罗斯佐领小领催库西玛、雅稿、伊凡、尼坎等译成俄文。康熙十五年(1676),俄国使者尼古拉·斯帕法里访问北京后,回忆说:“目前在中国有十三名俄国人,其中仅有两名是在阿穆尔河(黑龙江)上被俘的,其余的都从边境城堡特别是阿尔巴津(雅克萨)逃来中国的……汗(康熙帝)录用了他们,发给他们薪俸,并让他们成了家。”他们还负责训练清军使用火枪。有的人能读能写俄文,又掌握中文、满文,成为衙门中的高水平译员。
俄罗斯佐领最初由伍朗格里管理。康熙二十五年(1686),伍朗各里故,伊子罗多浑承袭。罗多浑,又作罗多珲、罗多欢,康熙二十八年(1689),他作为清廷侍卫,在中俄尼布楚谈判中担任中方译员。康熙四十六年(1707)罗多浑故,子福寿年幼未袭(一说福寿承袭不久,夭亡绝嗣)。是年具奏奉旨:“著派殷实大臣兼管。”俄罗斯佐领遂改以大学士马齐兼理。俄罗斯佐领自康熙七年(1668)编设以来将近四十年间,佐领一职先后由伍朗格里祖孙三代(或四代)承袭,说明已具备世袭佐领性质。而伍朗格里孙福寿的夭亡绝嗣,则成为该佐领转为公中佐领的契机。
上文提到的“殷实大臣”,指满洲富察氏马齐,官至大学士,因位高权重,徒党众多,社会上曾流传“二马吃尽天下草”之谚。二马指马齐、马武兄弟。马齐曾任总管内务府大臣,与满洲皇室关系极近。他身为一品大员,掌管与俄国各种事务(外交、商贸)。马齐死,俄罗斯佐领由公阿灵阿兼理。阿灵阿,满洲钮祜禄氏,开国功臣额亦都之后,世袭一等公。他曾任理藩院尚书,亦负责对俄事务。阿灵阿死于康熙五十五年。其后兼管该佐领者为尚书德明。德明故,由大学士尹泰管理。尹泰,章佳氏,雍正间官至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尹泰死,续由哈达哈、书山管理。书山之后,该佐领改由马齐后代—副都统富亮(马齐子)、副都统富景(马武之孙)、都统广成(马齐弟李荣保之子)、和硕额驸福隆安(马齐弟李荣保之孙)、公魁林(马齐弟李荣保之孙)、丰伸济伦(福隆安之子)相继管理。这种承袭关系清楚地表明,富察氏一族与俄罗斯佐领,在某种程度上已形成具有世袭性质的领属关系,尽管其公中佐领的性质并未改变。20世纪90年代初,有俄罗斯旗人后裔在回忆文章中称,该佐领始终由俄人罗姓世袭管理。此说并不准确。
与其他被编入八旗满洲的异族人一样,俄罗斯人的文化风俗首先受到满洲文化影响。
其一,发型。明朝时汉人男子蓄长发、梳髻。满洲传统是男子剃发,即将头顶四周头发剃去,中间长发分三绺编成一条长辫垂于脑后,叫作“?(剃)发”。满洲人统治中国,强迫被征服各族剃发,改从满洲发式,作为降顺的重要标志。在这方面,俄罗斯旗人当然没有例外。
其二,服饰。清代满洲人装束仍基本保持渔猎时代传统。男子穿袍褂,袖口窄狭,袍两侧开叉,腰束布带。清朝在强迫被征服民剃发留辫的同时,规定他们(主要指男性)必须服用满式衣冠。俄罗斯人似乎很快适应了这种改变。不管怎么说,北京的物质生活要远优于当初在黑龙江流域拓荒时的艰苦条件。于是,这些昔日的猎人脱下了原色的粗呢外衣,换上绸衣和棉布衣服,脱下兽皮靴,换上中国式缎鞋。
其三,语言和姓氏。俄罗斯人被编入满洲八旗后,无论公私事务,都与满人频繁交往,一些俄罗斯人逐渐掌握满文、满语。这一点,又成为他们出任公职(担任翻译、当兵或做官)的前提条件。为此,他们取了满洲名字。第一任佐领伍朗格里之子罗多珲(又作罗多浑),及其子福寿。19世纪初的一份档案,记载俄罗斯佐领领催乌凌阿,及其堂叔德英额、德昌、德住,堂弟明泰,表弟丰伸泰、和伸太等一系列满语名。清末一份档案则提到俄罗斯佐领荣辉、骁骑校全凌、领催全秀。俄国传教团文献也提到:俄人伊万的满洲名字叫德成、格里戈里叫友发、帕维尔叫民泰。这些例子均说明:俄罗斯后代按照通行于八旗内部的惯例,相继使用满名。与此同时,他们的母语也走向退化。
如果说清朝前期俄罗斯旗人曾较多濡染满洲文化的话,那么随着时间推移,他们亦如周围众多满人一样,在日常生活中日益承受汉文化熏陶。一个明显标志是:他们的俄罗斯姓氏都根据谐音改成汉姓(即根据俄国姓氏中第一个字母,取一个发音接近的汉姓):罗曼诺夫(Романов)改为罗姓、哈巴洛夫(Хабаров)改为何姓、雅克甫列夫(Яковлев)改成姚姓、杜必宁(Дубинин)改为杜姓、贺洛斯托夫(Холостов)改为贺姓。与此同时,他的在宗教信仰和婚丧习俗也发生明显转变(详见后说)。
总之,在入居北京并编入八旗满洲后,俄罗斯人由表及里,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这种变化,足以令来到北京的俄罗斯使臣深感惊愕。道光二十五年(1845),俄国外交官叶·科瓦列夫斯基造访北京。事后,他这样回忆与俄罗斯人会面的情景:“中午前我们来到了南馆,大司祭和传教士团成员们已在恭候我们,还有阿尔巴津的男女老少近百人,几乎都来了。看到这些俄罗斯人的后裔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他们的服饰、语言、容貌一点都不像俄罗斯人。”
除了八旗制度的陶熔,俄罗斯人自定居北京时起即娶中国妇女为妻,一些人还抱养民人之子。如此代代相传,加速了与满、汉等民族的融合。那么,作为满洲旗下的俄罗斯佐领,与其他满洲佐领相比,待遇上又有何异同?
所谓同者,即同样受到八旗制度约束。乾隆四十三年(1778)前后,俄罗斯旗人篾抡轱素勒操、依斯特班,因罪被发遣到福州给当地旗人为奴,随即相继脱逃。光绪三十年(1904),又发生解任俄罗斯佐领荣辉畏罪潜逃之案。一些零星记载似乎表明,京城俄罗斯人在都市奢靡之风的涵濡下虽逐渐变得柔弱,但还是经常酗酒闹事,并因违纪或反抗行为受到惩处。
所谓异者,即在科举、任官、挑补兵缺等方面,待遇低于满洲佐领。八旗满洲佐领兵额均有明文。光绪《大清会典》卷86载:京旗满洲佐领,设前锋2名,亲军2名,护军17名,鸟枪护军6名,马兵(马甲,又称骁骑)20名,步兵拨什库(步军领催)2名,步兵(步甲,又称步军)18名,炮甲1名,共68名(不包括养育兵)。这只是纸面规定,与实际情况并不完全吻合。同治元年闰八月二十三日,镶黄旗满洲都统和硕惠亲王称:本旗共佐领86员,内惟头甲喇恩荣佐领下缺分减半,每佐领下领催5缺,马甲十八九缺,有米养育兵十八九缺不等,无米养育兵7缺。四甲喇俄罗斯乌林布佐领下领催5缺,马甲20缺,有米养育兵9缺,无米养育兵5缺。也就是说,俄罗斯佐领下,除佐领1员由兼管大臣委派外,全部额缺仅骁骑校1员、领催5名、马甲20名、养育兵14名。其额缺少于满洲佐领,很可能与壮丁人数较少有关。至于该佐领下是否设有前锋、护军、亲军等待遇较高之额缺,档案中未提及,待考。同治元年(1862)六月十三日,俄国使臣把留捷克照会清廷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称:
本大臣闻得贵国京都八旗镶黄旗内有佐领名曰俄罗斯。该佐领下所辖之人皆系俄国人之后裔,其先人系顺治年间阿拉叭经城即雅克萨地方被获者及康熙年间不愿回国遵照尼布楚和约未经遣还者也。当时原因其人皆产于俄国即以俄罗斯为佐领之名,并因初到中国未习汉语尤未通晓汉文,自然未能按照各佐领一律报考入仕。乃今已及二百余年,与各旗人同为世仆,风俗礼仪饮食服色语言文字皆习惯中国,若仍不准考试充当文武各差,实非一视同仁之意。本大臣因体恤该佐领下人等起见,理合照会贵大臣,将俄罗斯佐领字样按照向例,改为以该佐领之名为名,并准其报考。
自康熙四十六年(1707)俄罗斯佐领由世袭改为公中以来,其佐领一缺始终由本旗一二品大员奏派兼管。俄罗斯旗人最高只能升任骁骑校一职,且不得参加科举,从而阻塞了仕途。如果说当初如此规定,是基于他们不熟悉中国文化(满汉文化)缘故。那么,当他们在北京生活二百余年后,在文化上与满汉人等早已陶融,依旧如此设限未免于理不合。耐人寻味的是,只是在俄国使团直接干预下,清廷才表示将俄罗斯佐领“照依各佐领下缺分及升途一体办理”。具体内容包括:佐领一职,作为该骁骑校专缺,准其升补;该佐领及骁骑校,准与其他佐领人员一并拣选,升至副参领为止,不准升授参领,亦不准保送营员以昭限制。清廷为防范沙俄政府借俄罗斯佐领事务干涉中国内政,对俄罗斯旗人仕途不能不稍存限制,但从总体看,此后在仕途、兵缺方面与其他满洲旗人已无甚区别。但是在科举考试方面,尽管清政府同意废除以往限制,俄罗斯佐领乌林布却呈称,本佐领下人“因家寒无力读书不愿报考”。说明一直到晚清,俄罗斯人在就学读书能力方面,仍落后于其他旗人,故主动放弃通过科考跻身仕途的资格。
综上所述,咸、同之际,正是在沙俄使臣干预下,俄罗斯旗人处境有所改观。沙俄政府之所以要在俄罗斯佐领这样一个明显属于中国内部事务的问题上横加干涉,自有其叵测居心。但不管怎么说,俄罗斯佐领人数虽少,在清代中俄关系史中却起到重要影响,也是事实。关于这方面问题,笔者拟另撰专文,在此不赘。
三、俄罗斯人的归宿
俄罗斯人长期定居北京,虽然给中俄关系带来深远影响,但他们的自身命运并未因此改观。不仅如此,进入近代以来,随着清朝国势日衰,他们的状况也每况愈下。同治元年(1862)统计:俄罗斯佐领下,罗姓人等19户,男妇子女95口,是伍朗格里之后;杜、姚、合、贺四姓人等14户,男妇子女51口。共33户,146口。说明其人口在二百年间基本没有增长。繁华都市环境和奢华风气的侵蚀,使一些俄罗斯人习于酗酒和挥霍浪费。他们是八旗兵丁,但身无长技,眼高手低,为打发时光,经常走街串巷,逛戏园,吸鸦片,热衷赌博。有人死于酗酒斗殴。尽管有俸饷待遇,却债台高筑,以致成为街头巷尾的笑柄。一些人赤贫如洗,甚至死于饥饿。这些,应即制约其人口发展的基本因素。
晚清年间,满洲统治者日益衰朽,政治腐败,官贪吏黩,八旗制度出现种种流弊。旗人子弟为争取当兵食饷的资格,必须向长官行贿,这种现象在俄罗斯佐领中同样愈演愈烈:“俄罗斯佐领中如果有谁死了,他的儿子不能立刻被接受为俄罗斯佐领的士兵。要想使自己能补上父亲的遗缺,非花费很大力气和大量银钱不可。为此,必须向领催(五十人长)和其他五位副领催求情送礼,求他们把谋求遗缺的人推荐给主管长官,因为主管长官总是根据他们的推荐来批准谋缺者的请求的。”
进入民国,八旗制度被废除,俄罗斯人断了粮饷。一些人靠做小生意、当工人、任巡捕,维持生计。为了谋生,不断有人离开世居的东直门内一带地方。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罗、何、姚、杜、贺等姓后裔,已散布到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海拉尔等地。1951年中国政府进行民族识别,所有阿尔巴津后代都被归入满族。
原载:《第六届文化交流史暨方豪教授百年诞辰纪念:先驱、探索与创新国际学术研讨会》,辅仁大学,2010年5月
作者简介:刘小萌,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二级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著名的历史学家。主要著作有《满族的部落与国家》、《满族从部落到国家的发展》、《清代八旗子弟》、《爱新觉罗家族史》、《清通鉴·前編》《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史图典》(东北卷)等著作20部,主编、编辑了《满学研究论集》《清代满汉关系研究》《北京商业契书集》(清代—民国)》等近10部。在相关的重要期刊发表中、日、俄、蒙多国文字文章200多篇。原载:《第六届文化交流史暨方豪教授百年诞辰纪念:先驱、探索与创新国际学术研讨会》,辅仁大学,2010年5月
作者简介:刘小萌,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二级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著名的历史学家。主要著作有《满族的部落与国家》、《满族从部落到国家的发展》、《清代八旗子弟》、《爱新觉罗家族史》、《清通鉴·前編》《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史图典》(东北卷)等著作20部,主编、编辑了《满学研究论集》《清代满汉关系研究》《北京商业契书集》(清代—民国)》等近10部。在相关的重要期刊发表中、日、俄、蒙多国文字文章200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