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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变“高端家政”,部分月薪高达5万……教育部:坚决查处!

金山网 2023-04-24

今天,

#住家教师月薪两三万元#的话题

冲上了热搜榜第一。



教育部“双减”措施落地后,

众多学科类培训机构关停、转型;

但与此同时,

一些培训从业人员

借以“高端家政”“高级保姆”的形式,

换个“马甲”在市场自由流动。

1

变相“家教”广告遍布网络

部分月薪甚至高达5万元




网络上,不少家政公司开始大力推销“高端家政”、“高级保姆”、“高级管家”。


仔细一看,“985毕业”、“硕士”、“英语八级”、“海归”、“教师资格证”……一个个漂亮的标签暗示着,这些工作实质上就是家教、住家教师。




家政公司将“住家教师”包装成“高大上”的新兴职业,年轻人可以借此接触高端家庭,体验别墅花园生活。


雇主们则往往需要这类保姆式的教师对孩子们进行学科辅导、制定学习计划、养培良好生活习惯。从早起叫醒、上下学接送到学科补习……偶尔也需要充当司机和采购员,帮助打理家中的琐事。如果老师掌握运动技能或者懂乐器,则是加分项。


有一技之长傍身,“住家教师”的月薪也令人咋舌,开到3-5万的大有人在,还有的甚至需要13薪。



和通过中介机构聘请家政人员各自支付中介费用不同,通过中介机构聘请家庭教师,雇主需要支付的中介费用为教师月工资的全额。至于流动性的问题,客服承诺公司在一年内可以免费调换老师。由于收益可观,住家教师成了继月嫂、育儿嫂之后的家政新宠,在上海诸多家政公司纷纷上线并被重点推出。


记者就一月薪标注为3万的岗位向家政公司咨询应聘条件,对方表示需要本科以上学历、英语六级、有教师资格证、能用英文辅导小学全科、有海外留学经历且年龄在40岁以下。



2

供不应求

家政公司套路满满




上海的李女士被广告吸引,

联系到一家家政公司,

并看中一份履历:

“女性,211硕士,英语专八,两年中英家庭教师”。

但客服随即回复她,

此人已被别的客户签掉了,

可以再推荐别的家教候选人。



原本李女士请家教的预算是1.5万元,

没想到她筛选了十多个候选人,

竟然选不出一个口语过关的老师,

不是发音不标准,

就是简单语法都弄错,

直到客服推荐了开价3万元,

有留学经历和家教经历的小林。


小林的自我介绍“不经意”流露出

此前为“有钱人”服务:

“我带过的一户,宝宝从六个月就开始学英文。”

“前两个雇主是星河湾和碧云的。”

“可以兼职司机,但只服务孩子。”


小林来面试的那天,客服先告知李女士,已经有其他雇主看中小林,李女士面试完必须马上确定是否录用。面试时,客服还带着合同一起跟来了。


李女士请过家政阿姨,明白这是对方施压催单的伎俩,在感觉小林的综合能力与她的预期存在差异之后,就表示再考虑一下。没想到客服刚走就发来信息,说小林被外地雇主加价聘请了,让李女士再重新选人。



“市场已经这么热了吗?还没见到人,六七万就花出去了。”这次不算成功的“寻师”经历,让李女士重新审视起请住家教师的打算。


记者在暗访时看到一则广告,女孩履历格外出众:复旦大学硕士毕业,英文专业八级,口语流利地道,更夸张的是,文案竟写着她是市重点中学在职教师。


然而与李女士的遭遇如出一辙,广告贴里的老师永远约不到,但是永远挂在中介网上显眼位置。每当选中一名各方面素质优秀的老师进行询问时,客服都会表示,“这位老师已经被签走,再给您推荐其他老师。”



而此后客服推荐的老师,都是资历平平。要么才艺丰富,但没有教师资质;要么是曾在教培机构工作,看似有经验但细瞧是销售;要么有留学经历,但口语并不地道。偶尔一两个有教学经验、亲和力强、多才多艺的,要价都在两万以上。


半个月过去,当记者再次打开同一个网页,那些“已上户”的优秀教师信息仍然挂在家政公司的广告贴里,吸引着家长们前来咨询。


3

家长一心偷偷抢跑

从业者也为高薪疯狂心动




住家教师概念的升温,与雇佣专职家庭教师在私密环境教学,能让“抢跑”穿上隐身衣不无关系。


今年六月份,刚从国内某师范大学英语系毕业的小周拿到了教师资格证,应聘到一个上海家庭。暑假期间早八晚八中间午休,一天的学习时间不能少于8个小时,英语、语文、数学、科学她都要辅导。素质类活动如篮球、舞蹈、游泳等则另有专业教师授课,她只需接送,偶尔还要和家里的阿姨一起去采购生活用品。


小周会在网上晒晒自己的住家工作。在一份英文作业下面,有人留言:“你确定这是预初的课吗?我们高中才学到这些。”她回应,孩子学得早很正常,“否则干嘛雇我呢?”


“愿意请住家的,一般都是高收入家庭,花钱买的服务,这里不让学了就从那里学。”小周看到的派单信息中,有来自公办学校的孩子,也有读国际学校的学生,最小的两、三岁,最大的十四、五岁,一些雇主家庭有二胎、三胎需要同时照顾。


因为刚毕业没什么经验,小周的薪酬在上海的住家教师里算初级,即便如此,也达到了1.2万元/月。在她发出的笔记中,雇主的优渥生活成为围观的重点,评论区清一色自我介绍“蹲”雇主,还有人打听哪里可以找这样的工作。


就在9月8日,教育部《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发布,对“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7类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形态表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面对教育部的“禁令”,小周仍持侥幸:“未来怎么样说不清楚,眼下只要待遇开得好就继续做。”之前面试李女士家的小林也表示,准备去考相关的技能证书,为进一步提升收入做准备。


网络上流传的一份

对英语老师转型的建议,

反映了部分相关群体的心态。


而这个隐秘市场的火热,也反映出部分家长执着于“抢跑”的心态。


小周透露,“愿意请住家的,一般都是高收入家庭,花钱买的服务,这里不让学了就从那里学。”


小林透露,她之前服务过的某户家庭,女主人剑桥大学毕业,家中两个孩子还没上小学就已经完全没有玩的时间。“我的任务,就是负责带他们完成父母规定的练习作业”。


4

住家家教是否违规?

隐蔽分散能否治理?




中高考政策研究专家熊丙奇表示,教育部针对相关行为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了违规家教的情形,包括在职教师家教、没有合法教师资格的人员家教、以住家保姆名义请家教等都是违规的。监管部门可通过网格化管理、扩大线索来源等方式,进行监管、查处。


熊丙奇分析,“双减”措施落地后,家长请私教的意愿如果强烈,表明需求侧治理乏力:“要疏导家长的需求,就必须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并由社区提供双休日、节假日的活动去处。”


由于家长请私教十分分散,无疑加大了监管难度。对于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熊丙奇提出两点治理思路:科学治理、系统治理。同时,还要转变家长的家庭教育理念,一方面推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学历的教育评价改革,在全社会形成新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让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对孩子的成长有合理的期待,为孩子规划适合的成才道路。



向上滑动阅览


《双减意见》印发以来,各地大力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是,一些地方出现了培训机构由“地上”转入“地下”,改头换面,以“高端家政”“众筹私教”“游学研学”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隐形变异问题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全文如下: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
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


教监管厅函〔2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印发以来,各地大力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一些地方出现了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换个“马甲”逃避监管等隐形变异问题,影响政策实施,造成不良影响。为指导各地坚决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问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合规要求。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须在培训主体、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同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规性学科类校外培训一般是指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在登记的培训场所和规定的培训时间,由其所聘请的具有教师资格的培训人员,按照规定的培训方式,面向中小学生提供的符合培训内容要求的学科类培训服务。
二、把准变异形态。对不符合上述合规性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科类培训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1.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3.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4.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5.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6.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7.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三、建立辨别机制。对于明显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旗帜鲜明严肃查处。根据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行为的隐蔽性、多变性特点,以及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成立专家委员会或指定专业机构,对隐形变异培训行为进行科学辨别。
四、落实属地管理。各地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学科类培训的隐形变异问题进行查处。对于证照不全的机构和个人,根据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对跨区域违规行为,由培训机构审批地、违规行为发生地相关部门共同查处。
五、强化监管执法。各地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条块联动,压实责任。要将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问题查处工作纳入省、市、县和乡镇(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治理功能,开展区域巡查执法。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强化社会监督。对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创新监管方式,推进“互联网+监管”,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将违规培训的机构和个人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坚决防止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蔓延。
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9月3日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答记者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深化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通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答:规范校外培训事关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事关人民群众的小康生活成色。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减负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校外培训治理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双减意见》印发以来,各地大力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是,一些地方出现了培训机构由“地上”转入“地下”,改头换面,以“高端家政”“众筹私教”“游学研学”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隐形变异问题,严重干扰政策执行,给改革推进造成阻碍。
为进一步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教育部组织有关高校和专家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地方教育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对治理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进行充分论证,研究提出治理举措。在此基础上,教育部研制起草了《通知》。
问:如何界定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
答:《通知》明确合规标准,列举违规形态,从正反两个方面划清合规培训行为与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的界限。首先,《通知》强调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须在培训主体、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同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其次,《通知》对照上述合规标准,逐项列举出7种隐形变异形态,包括:
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
以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这是上述6种形态之外兜底的情形。
问: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问题的治理重点和难点是什么?
答:通过分析研判发现,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的重点是查处对象、查处主体和如何查处,难点集中在认定、查处和监管环节。
第一,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隐蔽性强、多变性强,存在“认定难”问题,需要明确违规行为的认定机制。
第二,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证据难以保存、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存在“查处难”问题,需要明确查处的责任主体。
第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分散、无序,线索来源有限,存在“监管难”问题,需要明确有效监管的措施手段。
问: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问题的治理有什么举措?
答:教育部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系统治理和依法治理,组织严肃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同时注重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落地见效。
对有关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的问题线索,教育部第一时间协调、督促有关地方开展核查,并及时上报核查和处理结果;要求各地对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针对隐形变异违规培训问题,《通知》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出了三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辨别机制,着力解决“查处什么”的问题。规定地方可以成立专家委员会或指定专业机构,对隐形变异培训行为进行科学辨别。
二是落实属地管理,着力解决“谁来查处”的问题。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学科类培训的隐形变异问题进行查处。对于证照不全的机构和个人,根据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对跨区域违规行为,由培训机构审批地、违规行为发生地相关部门共同查处。
三是强化监管执法,着力解决“怎么查处”的问题。强调要压实管理责任,充分利用网格化综治体系开展巡查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信用惩戒等多种监管方式。




来源:瞭望智库、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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