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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乘客,地铁出行将发生这些变化 ,轨交《乘客守则》《服务规范》进行专题征询

上海交通 上海交通 2020-10-16

经常乘坐地铁的朋友们注意啦!今天,上海市交通委召开公众意见征询会,对《上海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乘客守则》)和《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服务规范》)进行专题意见征询。会议邀请了来自公共服务、交通运输、公共政策、信息传播等不同领域的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包括地铁粉丝的8名专家,对《乘客守则》和《服务规范》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以科学和民主为依托,凝聚公众智慧,为城市公共交通决策提供科学、民主、准确的咨询服务,为公共交通发展过程中的民生问题提供高质量的意见报告,使公共交通决策更好地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最新修订的《乘客守则》有哪些变化?专家们提了哪些建议?详见下文↓






小交了解到,《上海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于2010年发布,2016年经历过第一次修订。为了推动本市轨道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运营服务标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今年,市交通委依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的内容,结合上海轨道交通服务现状、有关管理要求,同时呼应市民对轨道交通的诉求,对《上海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再次进行修订。


据介绍,本次修订自2020年2月初启动,期间广泛征询了运营企业及相关机构的意见,主要修订条款7条,新增条款1条,修订后共有条款16条。






最新修订的《上海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有哪些主要变化?快看小交现场发来的报道。

变化1:条款一的制定依据中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修订说明:2018年交通运输部编制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乘客乘车规范,乘客应当遵守。拒不遵守的,运营单位有权劝阻和制止,制止无效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因此在制定依据中增加条款来源。


变化2:将“有效车票”修改为“有效乘车凭证”,并新增“配合运营单位查验,不得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的乘车凭证或逃票”的要求。

修订说明:考虑到目前使用二维码扫码进站的客流比例逐渐增多,进站凭证已不再局限于票卡形式,因此将“有效车票”修订为“有效乘车凭证”,并增加禁止逃票的相关要求。


变化3:将超时乘车的补款条款调整为对无票乘车的补收和加收条款,并将“按照网络单程最低票价补交票款”修改为“按照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交票款”。

修订说明:根据《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进行修订,调整了票务管理有关要求,加大了对无票乘车的处置力度。


变化4:新增“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的,有关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系统”的要求。

修订说明:根据《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要求进行修订。


变化5:关于免费乘车范围部分,调整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乘客,凭有效证件,经轨道交通企业查验后,可以免费乘坐本市轨道交通(磁浮线除外)。”

修订说明:近两年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发布了有关规定给予特殊人群免费乘车待遇,免费群体随着政策变化随时发生调整,不全部罗列以避免可能出现新的免费群体却未能涵盖引起矛盾。由于磁浮线的票价体系独立于路网其他地铁线路,且不在路网的票价换乘体系内,因此特别进行补充,避免乘客误解。


变化6:将“乘客可以免费带领一名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修改为两名。

修订说明:根据近年人口政策调整,国家鼓励生育两孩,相应调整带领儿童免费乘车人数,响应国家人口政策。


变化7:将“长度不得超过1.7米”修改为“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并新增“不得污损乘车环境”的要求。

修订说明:参考2010版和2016版上海地铁乘客守则进行修订,除规范乘客携带行李的规格以外,进一步强调环境影响要求。


变化8:新增“点燃明火”“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未经安全包装的易碎、尖锐物品,携带充气气球”“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使用平衡车、滑板、踏板车、溜冰鞋等助力代步工具(残疾人轮椅车、婴童车除外)”等乘客禁止行为。

修订说明:根据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影响运营安全禁止行为、第三十六条影响运营秩序相关要求进行增设。乘客禁止行为由14条增加为17条。


变化9:新增条款“轨道交通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意外情况时,乘客应当保持冷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或者按广播提示有序疏散。”

修订说明:参照《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中第十六条进行补充。


变化10:新增“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处理方式。

修订说明:根据2018年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要求进行补充。


围绕新版的10大变化,来自公共服务、交通运输、公共政策、信息传播等不同领域的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包括地铁粉丝的8名专家各抒己见,快来看看他们都说了点什么吧~



蒲  琪

同济大学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

副教授   

蔡俊祥

上海市质协用户评价中心交通能源专项研究中心 

总监  

胡稼桢

上海轨道交通俱乐部论坛

版主


运营管理方面,关于《乘客守则》,近年来安检工作越来越重要,关于乘客配合安检的义务可否单列出来,突出一下。对运营时间、日常测评等市民关注的问题都有体现,建议在对安检做了规定以后,能够切实执行,让上海的安检服务更加标准化,统一化。 

运能调整方面,可根据具体区域的客流特征进行精细化调配,比如3号线宝山区段下午4点左右开始客流就开始增加,建议考虑缩短发车间隔。



凤懋伦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政协委员、副主任

王宇辰

上海轨道交通俱乐部论坛

版主

乐净玮

上海交通广播

记者

信息提醒方面,随着上海的轨交覆盖范围更广,在精细化服务方面有更大的加强空间,在信息提醒方面,增加远端提醒,全路网提醒等。 

在信息服务方面,在一些地铁的出入口服务中心对公交站点的信息公布会有滞后的现象,希望以后轨交和公交做好对接,及时更新、校对发布的公交信息。

服务规范方面,希望根据客流量、客流需求等实际情况,对营运时间、营运时长、间隔时间,有更灵活的规定与调整。
同时,修订版新增加了对地铁卫生的要求,包括通风、消毒,能否考虑把乘客要配合测温、戴口罩这些措施也予以规定,为以后再出现类似情况提供更多依据。


此外,部分站台的广播不是很规范,希望可以进一步提升员工的业务素养,便于及时、有效、清晰地传达信息。



李  鹏

上海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法制新闻部

主任

陶依嘉

人大代表 著名劳模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依嘉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衔人

服务设施方面,《服务规范》中关于提供问讯服务的规定,是否可以对服务点的数量配比做出更加细化的规定,比如可否根据车站长度进行配置。


此外,关于医疗设施的配置,建议细化相关规定,让其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提供更加有人情味的服务。


最后,专委会委员一致认为:本次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和《服务规范》的修订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以人为本、安全有效、精细管理、精益求精的原则和精神,秉承“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有助于上海城市交通管理的优化和升级。两个文件经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后,通过合理的程序后,同意对外发布,社会公众予以执行和遵守。



市交通委表示,轨道交通已成本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骨干交通方式,公交占比超过60%。目前,上海地铁运营线路共17条,共设车站415座(含磁浮线2座),运营里程共705公里(含磁浮线29公里),工作日客流基本保持1000万人次以上,运营规模已位居世界前列。


在打磨好轨道交通“硬功夫”的基础上,努力提升出行环境这一“软实力”。下一步,市交通委将充分尊重并吸取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上海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方案,推动本市轨道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运营服务标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全力打造安全、舒适、有温度的乘客出行体验。


摄影:王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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