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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驾驶员应在车身后部粘贴或悬挂相关标志

上海交通 2021-08-25

据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消息,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新手司机想要顺利完成实习期转正,必要遵守和满足在车后张贴实习标志、实习期内不能累计记满12分等各项规定和条件。详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在规定中,汽车用实习标志是一个规格为160mmX190mm的图案,其中圆形主体为黄色,配色为桔红色,“实习”两字用大小为250磅的精楷体。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具体可以参照本段后面表述确定陪同人员的驾驶证类型。所以,实习期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应按照此项规定,选择合适的陪驾人员共同出行。


例如,驾驶A1(大型客车)的陪同人员需有A1驾照、A2(牵引车)的需有A2驾照、A3(城市公交车)需有A1、A3驾照、B1(中型客车)需有A1、A2、B1驾照、B2(大型货车)需有A1、A2、B2驾照、C1(小型汽车)需有A1、A2、A3、B1、B2、C1驾照、C2(小型自动挡汽车)需有A1、A2、A3、B1、B2、C1、C2驾照、C5(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需有A1、A2、A3、B1、B2、C1、C2、C5驾照。


此外,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如是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新取得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驾驶证的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违法者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来源: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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