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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出租汽车从业资质!出具废发票!沪执法部门另辟蹊径锁定违法车辆和当事人

上海交通 2022-10-18


近日,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三大队“行锋”信访工作组接到多起无有效车牌信息,且乘客均被收取了高额车费的投诉案件。在未调取视频监控的情况下,“行锋”信访工作组通过细致询问和详查,另辟蹊径进行办案,最终成功处置多起出具废假发票案件,获得了乘客的一致肯定。详见↓



日前,乘客储女士在浦东机场搭载了一辆出租车至长宁区剑河家宅,下车时驾驶员向乘客出具了一张车号为沪HU7368的自来水科友旅游有限公司的车费发票,并收取车费375元。乘客对发票真实性以及收费的额度存疑,随后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通过系统查询发现车牌号沪HU7368是无效车牌,而乘客的投诉单上并没有提供其他有效的车号,这给案件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执法人员马上致电乘客,耐心听取乘客诉求,并对案件的细节进行仔细询问,当发现乘客也无法提供实际车牌时,执法人员下意识地询问了乘客是否拍了场所码照片,所幸乘客没有删除场所码照片。通过场所码上对应的车牌号,执法人员立即通知公司调取相应的营运数据和车辆轨迹,在取得相应证据后最终锁定违法车辆和当事人。


当事人周某来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时,承认了其使用打票机出具废发票且多收费的行为,而周某本人并不具备出租汽车从业资质。最终,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周某无从业资格证件驾驶巡游出租汽车,以及对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客运服务车辆交于无准营证的人员驾驶的行为均已立案,而车费也已全部退还给了储女士。

无独有偶,几天后,“行锋”信访工作组又收到了一件投诉,乘客陈先生在浦东机场乘坐了一辆申生出租车至张杨路818号,下车时驾驶员向乘客出具了一张没有出租车车号的车费发票,收取车费213元。执法人员再一次致电乘客,在询问乘客是否拍下场所码的照片时获得了肯定的答复。执法人员立即对场所码对应的车号展开了调查,最终对驾驶员出具废发票且多收费的违法行为正式立案。

金额为213元的车费发票↑

扫描场所码不仅是当前疫情常态化之下出行的必备条件,当市民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或许也能成为破案的工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将一如既往做好信访工作,通过耐心倾听、仔细询问、详细调查等方式来不断解决市民的合理诉求,提升大众的满意度,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合法权益。


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三大队“行锋”信访工作组↑


据了解,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三大队“行锋”信访工作组于2018年正式成立,是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信访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上海交通执法人展现“执法就是服务”的一个窗口。该工作组立足浦东国际机场区域,以“精心服务航空港  执法为民树形象”为口号,本着“八个一”的服务理念,即“受理一件信访、解决一个诉求,办理一件实事、赢得一点民心,惩处一个违规、革除一个顽症,维护一方平安、提升一地形象”,努力提升大队在浦东国际机场区域执法、管理和服务的品质。


来源:市交通委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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