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上海交通
2024-11-29


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更好满足公众基本出行需求,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条例》共6章55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发展导向。规定城市公共交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公益属性,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责任主体,承担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强化安全监管、协调重大问题等职责。


三是强化发展保障。从加强规划调控、保障用地需求、健全投融资机制、完善票价体系、落实补贴政策、保障优先通行等方面作了规定。



四是优化运营服务。要求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公开运营服务信息,加强运营调度管理,建立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提高运营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是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保障运营安全的主体责任;要求乘客遵守乘车规范,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实际情况,从设计、建设、运营等方面规定了具体安全管理措施。


六是严格法律责任。对不遵守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有关服务标准、规范、要求,以及擅自中断运营服务、影响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条例》全文

来源:新华社


精彩看点

上海港-洛杉矶港/长滩港绿色航运走廊发布2024年度进展报告


“共建海上交通大安全格局 共促全球航运高质量发展”2024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海上交通安全”论坛来了!


“创新促发展 变革迎挑战”2024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金融与保险”主题论坛关注焦点话题

上海市交通委宣传展示中心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上海交通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