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 | 外国情报监听法案702条款如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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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17年7月,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Harvard Kennedy School)贝尔弗科学与国际事务中心(Belfer Center for Science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的博士后研究员安妮·E·布斯蒂德(Anne E. Boustead)发表《外国情报监听法案702条款如何改革?》一文。2008年《外国情报监听法》(FISA)修正案的第702节,是一种强有力的监听工具,它授权美国政府机构监听外国人,以收集反恐情报,在国会不重新授权的情况下,这一条将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这篇论文有两个目的:简明扼要地描述各机构是如何在第702节下获取信息的;并通过审视重新授权这项立法时所面临的核心问题,为立法者和其工作人员提供指导。
一、702节概述
根据第702节,政府机构可以获得司法批准,在不为每个人或设备单独寻求特别授权的情况下,执行监听项目。对应的,各机构制定了选择监听目标的程序,并对被提及的美国人的信息或偶然捕获的美国人对话进行保护。尽管第702节旨在收集外国人的通讯信息,但美国人的通讯信息也不可避免地被收集了,因此政府机构可以(也确实)查询数据库,这些数据库包含了偶然收集的有关美国人的702节数据。“目标”和“最小化”程序都是确保第702节程序不成为绕过保护美国人的法律的手段。
尽管有广泛的证据表明,第702节监听提供了至关重要的国家安全信息,但也有重大的担忧,即管理这种监听的监管制度不足以解决重要的隐私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在第702节的重新授权辩论中没有得到解决,国会将错过制定监听政策、确保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一个重要机会。如下图所示,其中每一个政策问题都可以通过国会解决,同时最大程度地保护个人隐私和国家安全。
二、使用第702节获取外国情报信息
首先,行政分支机构制定政策,确保702节监听符合宪法和法规要求。在702节下进行的监听受到三组限制:法条限制、目标流程、最小化流程,且司法部长(AG)和国家情报总监(DNI)负责制定政策,并确保遵守这些限制。它还必须遵守法规文本所规定的一套限制,并符合行政分支机构制定的目标和最小化要求。下文的表1总结了这些限制。
表1:第702节监听使用管理流程
在政府获得FISC批准后,它就可以开始进行监听。根据现行的目标准则,第702节监听权不得用于不加区分地获取信息。更确切地说,美国国家安全局会从一个特定的个人或通信标识(如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信息开始,判断这个人不是美国人,且其通信是否可能提供外国情报信息。被获取信息的个人就被称为“目标(target)”;通信标识符被称为“选择器(selectors)”,因为它们被用于选择政府收集的特定通信。第702节不允许政府根据特定的词语或词组来选择收集的通讯。选择器必须为特定的通信标识符,且“不可以为关键字(比如‘炸弹’或‘攻击’),或目标人员的名字(‘奥萨马·本·拉登’)。”
在美国国家安全局指定好任务所需的某一选择器后,AG和DNI会撰写指令,要求电子通信提供商向政府提供与该选择器相关的信息,或协助政府直接获取关于该选择器的信息,并保存好与该数据收集相关的记录。这一指令将提交给任何相关的电子通信提供商,数据收集会由联邦调查局数据拦截技术组(DITU)正式处理。从电子通信提供商那里获得信息的方法有两种:棱镜(PRISM)收集或上游(upstream)收集。如下表所述,这两种方法有几个关键的不同点。上游收集可以用来获取所有提及任务选择器的传输,而不仅仅是那些由选择器作为发送或接受者的传输。被称为“关于(about)”收集,这种数据收集方法对美国人信息的保护构成了重大挑战,因为它会收集两名美国人之间对任务选择器的讨论信息。鉴于这些挑战,美国国家安全局最近停止了上游收集。然而,关于收集在技术上仍是可行的,而且很有可能收集到有价值的信息。
表2:棱镜和上游数据收集的对比
当美国国家安全局通过棱镜或上游数据收集项目获取信息时,他们会定期检查,以“发现被确定为目标的人是否进入了美国境内,而在其被确定为目标之时,有充分理由相信目标位于美国境外。”如果这些检查表明目标已经进入美国,那么收集就会终止,这一事件将被报道给AG和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ODNI)内的部门。
三、重新授权时需要解决的问题
由于702节在保护国家安全上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国会很有可能对其重新授权。再授权将使政府得以继续访问这一高价值的反恐工具,702节已被情报部门的领导人形容为“可以提供其他方法无法获得的关键外国情报。”如果再授权失败,尽管政府可以通过其他的法律继续进行监听,缺乏702节提供的明确法定权限,可能会同时抑制重要政府监听并侵蚀美国人的隐私。
然而,如果国会重新授权,它可能会修订第702节。这些修正案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这一分析被总结在下面的表3中。
表3:对第702节修正案可能性的分析
四、结论
在即将进行的重新授权辩论中,要修订702节,国会有几个选择。由于这些选择可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人们对关键政策的担忧,国会现在面临的任务是权衡这些选择中的利弊,特别是它们对隐私和国家安全的潜在影响。然而,虽然隐私和国家安全有时被认为是相互冲突的,但监听法律的最终目标是确保两者都受到保护。正如在最近的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第702节会议上,议员古德拉特所说:“强大而有效的国家安全工具,如第702节,与公民自由可以而且必须共存。”
因此,国会可以——也应该——优先考虑同时保护安全和隐私的选择。例如,当决定是否进一步规范政府使用美国人标识符查询702节数据时,国会可以通过建立相对较低的FISC批准审查标准,减少修正案对政府机构的负担:要求政府证明它们很可能获得相关信息,而不是根据更严格的合理根据(probable cause)标准。然而,较低的举证负担会减少——尽管不是消除——FISC审查涉及美国人标识符查询而产生的隐私保护。此外,国会可以通过制定一种精简程序,使政府可以更容易的获得FISC对其使用美国人标识符查询的批准,以减少新政策对政府的负担。降低获得FISC批准的实际障碍,并不会降低这些障碍的法律影响:在要求政府展示高水平的证据以获得信息的同时,证明的过程可以做到尽可能的简单直接。这样的选择将同时促进隐私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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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 | 韩晓涵 编辑 | 赵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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