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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下一步,我县将根据省、市整改协调小组要求,严格按照《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结合台州市整改方案,切实强化督查督办,抓紧抓实,实行限时销号,不拖延、不推脱,确保督察整改任务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在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件整改销号后,深入总结,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强化和巩固环保整改后的成效。
中共天台县委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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