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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天台人,这笔钱上调为每月1110元
9月4日,小编从县民政局获悉,从2023年9月1日起,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41元上调为每人每月1110元。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台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和《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弱有众扶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浙七优享办〔2023〕2号)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及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23年9月1日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110元/月·人,所需经费均按原经费开支渠道列支。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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