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领导全面督导合理分工优化配置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和市委关于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的系列重要部署,科学部署、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检察工作和检察资源,为下一步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提供基础,进行实践探索,做好过渡准备,6月27日,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专题座谈会,对调整现有内设机构分工、优化职能配置进行了部署安排,研究贯彻落实《关于北京市检察机关调整内设机构分工优化职能配置的实施意见》。
按照市检察院党组的部署要求,各分院、各区院,刑事执行检察院、清河院,铁检北京院均第一时间传达了会议精神,做出了工作安排,明确了工作要求,从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调整现有内设机构分工、优化职能配置工作。
新的工作模式运行情况如何,现实中有没有什么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有没有需要集中解决的问题?
一周后,7月9日至12日,为了进一步摸清工作推进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加强工作督导,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保京,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小芹、王伟分路来到各分院、各区院,刑事执行检察院、清河院,铁检北京院进行现场调研,实地了解调整现有内设机构分工、优化职能配置工作推进情况,指导各院扎扎实实、脚踏实地地开展好工作。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先后来到市检一分院、石景山区检察院、海淀区检察院、丰台区检察院调研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在调研中讲话
敬大力检察长先后来到市检一分院、石景山区检察院、海淀区检察院、丰台区检察院,现场听取了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各院检察长、内设机构负责人以及检察官代表座谈交流,对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落实市检察院党组工作部署、积极稳妥开展工作表示充分肯定。
敬大力指出,调整现有内设机构分工、优化职能配置是落实中央、高检院和市委关于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的系列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符合中央顶层设计、符合高检院统一要求、符合北京实际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接下来的半年时间里抓住机遇,立足于过渡、放眼于创新,为落实下一步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做好充分准备、奠定坚实基础,确保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水到渠成、平稳有序。
敬大力强调,在调整现有内设机构分工、优化职能配置过程中,要注意从办案实际出发,体现区位特点,建立健全刑事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或其他类型犯罪案件检察“四位一体”刑事检察新格局;整合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两个审查”,发挥“捕诉合一”的最大优势;对批捕和不批捕案件都要进行备案审查,把好程序关、标准关;加强监督制约,构建全院、全员、全过程的闭环式管理监督;做好工作衔接和检力资源调整,建立健全以办案组为核心的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基层实践经验。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保京,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小芹、王伟分路调研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保京,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小芹、王伟分路赴全市其余检察院调研
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保京,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小芹、王伟分路深入到全市其余各分院、各区院以及刑事执行检察院、清河院,铁检北京院,实地了解调整现有内设机构分工、优化职能配置工作的推进情况。
(来源: 京检在线 微信编辑: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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