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检之声丨以人民为中心 做好公益守护人
原标题
北京:创新产品意识 提供全方位检察服务
着力锻造首都检察“金字招牌”
着力锻造首都检察“金字招牌”
编者按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北京市检察机关坚持“树立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体现首都特色”的标准定位,争创“一流检察院、一流检察队伍”,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立足检察职能,着力锻造检察“金字招牌”,推出了一系列“检察新产品”,获得广泛好评和充分认可,形成了生动的首都检察实践。
10月24日,《检察日报》整版刊发了北京市部分基层检察机关在一些方面的经验做法,通检君在此进行转载,以供交流。
做好公益守护人
【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我们过去存在‘重治水、轻管水’的观念。是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提醒了我们,对于通州这样的地下水资源不太丰富的地区,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监管,我们水务部门责无旁贷。”近日,通州区水务局主管领导在刚刚结束的座谈会上的肺腑之言,让通州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的检察官黄笔镜和助理深感自己工作的意义。
三个月前,通州区检察院在开展服务保障副中心“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活动中发现,很多企业都存在擅自开凿机井,非法取用地下水,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情形,但水务部门未能及时查处,监管缺位。检察官通过走访多家基层水务所了解到,违法取用地下水的行为既侵害国家利益,又会影响周围村民的用水安全,但水务部门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只是采取提醒、责令整改的处理方式。
“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下决心去解决目前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这样才能让行政公益诉讼的路越走越宽。”在听取案件汇报时,通州区检察院检察长祁治国态度坚定地说道。
为此,通州区检察院向通州区水务局发出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对相关企业非法取用地下水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检察建议书引起了区水务局的高度重视,该局主管领导带队沟通协调,落实整改方案。在一个月之内不仅依法作出了对涉案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还完成了拆除取水设备、彻底封井的具体举措,并借此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整治违法取水专项行动,加强水资源保护宣传,提升水行政执法力度。
通州区检察院作为全国最早一批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基层院,自2015年7月以来,共发现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6件、立案3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件、提起诉讼1件,诉前程序整改率达到96.3%。经过三年多的实践,已经逐步形成了行政公益诉讼自己的品牌和特色。不仅案件质效在北京市检察系统位居前列,而且还依托办案与多家行政机关建立起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为营造良好的行政检察监督环境奠定了基础。
转自京检在线
微信编辑 杨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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