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进百家 千人普法】法律进企业——通州区检察院赴卜蜂莲花超市开展普法座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促使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提升。但却有这么一群人,通过调包的方式用不合格产品偷换合格产品,然后借打假的名义要求商家支付赔偿,以此趁机进行敲诈,商品种类繁多的超市便成为他们的首选目标。
职能延伸,办案中发现问题
通州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及超市打假案件中发现,卜蜂莲花超市(原易初莲花超市通州店)作为涉案企业面对索赔人时,存在多选择赔偿方式息事宁人、无法提供强有力证据维护超市合法权益等问题,在商品管理、仓库运营、应急预防、员工教育等方面也有不少疏漏。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检察机关“十进百家,千人普法”的主题活动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律进企业”专项工作,通州区检察院与该超市取得联系,一场为预防犯罪、提升超市管理水平的普法座谈便应运而生。
对症下药,座谈会上支招
座谈会上,卜蜂莲花超市的负责人表示希望通州区检察院针对超市预防犯罪、索赔等方面提出对策,通州区检察院就上述问题向卜蜂莲花超市支招:
第一招 | 加强商品管理,确保超市无假无劣。完善自身商品登记出入库制度,对于商品质量严格把关,对过期商品、进口食品、广告宣传、双日期、商品标识等各类商品加大监管巡查力度。 |
第二招 | 区分对待索赔,建议依法解决争议。在实际工作中,应设定专门人员负责打假索赔人员的接待、处理工作,避免过激行为;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提升门店各岗位识别、区分合法、正当投诉和非法、非正当投诉,合法正当投诉建议依法解决。对于可能出现以掉包手段实施敲诈之实的行为应提前预防,设立醒目提示语、专门检查区域,提醒消费者对于商品售出时的确认责任。 |
第三招 | 重视法律保障,提升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员工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在面对索赔时变消极被动应诉到积极诉诸法律,以法律手段切实保护企业权益。 |
深入交流,双方达成共识
卜蜂莲花超市负责人表示此次座谈会受益匪浅,不仅增进了对检察机关的了解,更为促进超市发展提供了新思路。在今后的管理中将以通州区检察院的建议为指导,通过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注重事前预防、及时收集、固定保存证据等,积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超市的权益。
此次座谈会实现了案件审理与普法宣传的双效统一。今后,通州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履行检察职责,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助力北京城市副中心打造优质、高效、开放的营商聚商环境。
(微信编辑: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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