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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检察院共话丨“电信网络诈骗”之别让兼职的“馅饼”变成诈骗的“陷阱”(二)

通州检察 2022-08-14

两级检察院共话

“电信网络诈骗”


别让兼职的“馅饼”

变成诈骗的“陷阱”

(二)


2020

深圳国际

智能交通展


对于一些想勤工俭学的的大学生或者没有稳定工作的打工人来说,找一份不固定时间地点,也不需要专业技能,只要有电脑网络就能完成的“兼职”工作,听起来是个不错的选择。然而现实中,表面上打着“兼职”幌子,实际上是为网络电信诈骗团伙提供吸引流量、帮助结算等帮助,不仅不能劳有所得,而且可能涉嫌诈骗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等,真所谓“赔了夫人又折兵”,那么勤劳的打工人,今天检察官就继续帮你们识别一些打着兼职名号的陷阱,帮助大家成为真正光荣的打工人,拥有高尚的打工魂。


兼职“发信息”

发的是网诈团伙的勾引人的“大陷阱”

三十多岁的文文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某天他在网上找工作时,有位“老板”联系他称想要雇佣他,工作也不难,只是根据“老板”提供的内容群发信息,每条0.1元,并且大方的“老板”还会提供电脑、猫池、电话卡等相应的设备,甚至可以专门为他租赁一件房子存放设备,房租也由“老板”来付。


还有这种好事?文文马上同意了。之后“老板”也果然为他租了房子、寄来了设备,文文也立刻开始了他的“工作”:通过群发设备和软件程序,向不特定手机号码发送类似于“新平台上线,只需号码即可领取,1W-20W任意选择,5分到账”,“戳×××爆金龟,斩魔王”,“加×××微信送×××元”,“上次跟你说的项目,现在已经稳定,每天都有千把块的收入,加导师微信×××”等内容的信息,还按照“老板”的要求将文字内容制作成图片,以防止被接收人的手机系统拦截。虽然这些内容看上去有些不太对,但文文也没多想,反正自己只是发发短信而已,短信内容都是“老板”给的,和自己也没关系。三个月间,文文群发了30多万条这样的信息,也从“老板”处获得了1万多元的提成。


然而文文没想到的是,这位“老板”给他带来的不是生财之道,而是犯罪之路。“老板”“好心”提供的设备,也是因为留在身边太过危险担心被查获,才寄到文文处保管。不过“老板”的小伎俩没能瞒过警方,三个月后,“老板”被警方查获,文文也随之被抓获。二人的行为属于利用信息网络为实施赌博、诈骗等违法活动发布信息,已经构成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在经过审判后,文文和他的“好心老板”一起锒铛入狱。


兼职“维护设备”

维护的是网诈团伙骗人的“工具”

小赵在网上找工作时,有人通过QQ联系他,称有一份不错的兼职工作可以介绍给他,只需要对网络通讯设备进行组装、维护,遇到故障关机重启即可,非常简单,日收入可达数百元。


小赵感觉这非常适合自己,也不需要什么专业技能,简单又高薪,他马上同意了。收到邮寄来的电话卡、络漫宝、无线宽带等设备后,小赵立刻开始了工作,在对方的指示下在一个出租房内组装、维护这些设备。


期间,小赵因为好奇搜索过这些设备都是做什么用的,结果网上说这些设备大多是用于电信诈骗的一个环节。但是小赵在“日赚数百”的诱惑下,还是选择继续干这份“兼职”。


这份工作确实轻松又高薪,仅仅半个多月小赵就赚了近四千元。然而这份高薪兼职没能持续太久,半个多月后,小赵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雇佣小赵的电信诈骗人员利用小赵安装在络漫宝中的电话卡拨打被害人电话,在一个月内先后实施了4起电信诈骗,骗取四名被害人11万余元。小赵也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出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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