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史力行丨不忘初心学党史 砥砺前行勇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的一百年,是矢志践行初心使命的一百年,是筚路蓝缕奠基立业的一百年,是创造辉煌开辟未来的一百年。”
通州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党支部积极响应号召,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开展“党史月‘看’”系列主题活动,从一段段生动的红色影像中,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
“党史月‘看’”
本期“党史月‘看’”由支部青年委员李镔召同志带领观看视频《共和国反腐第一案》,并讲述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刘青山、张子善的故事。
(河北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手书的公诉书)
1951年11月,时任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专员张子善重大贪污事实被揭发,引起中央高度关注。河北省委决定在省人民检察署成立专案侦讯办公室,由时任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孙光瑞负责。刘青山、张子善在治河等工程中,利用职权,勾结奸商,贪污、盗窃和非法骗取、挪用公款171亿余元(旧币)。
毛泽东同志对此案极为关注,亲自起草了中共中央批转华北局关于刘青山、张子善重大贪污案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1952年2月,经河北省人民检察署提起公诉,河北省人民法院判处刘青山、张子善死刑。
(刘青山、张子善案公审大会)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刘青山、张子善案是建国初期反腐败第一大案。该案的果断处置,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依法惩治腐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坚定决心,不仅在当时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时至今日仍具有十分重要的警示意义。
初心易得,始终难守。听课党员们一致表示,作为检察干警要以此为鉴,坚守政治品格和检察操守,进不失廉、退不失行,清正廉洁、为民务实,在新的征程上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贡献检察力量。
党史学习教育,是每一名党员的必修课。通州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党支部将继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往心里去、往深处走,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历史自觉,提高学习党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党员干警将初心使命转化为行动的自觉和奋进的动力,以忠诚担当、奋发有为的姿态续写新时代通州检察的新篇章。
来源:第二检察部
编辑:王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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