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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五年,“益”路“通”行(二)——公益诉讼“凝望”流淌的大运河

通州检察 2022-08-14

京杭大运河始建于春秋时期,是世界上里程最长、工程最大的古代运河,也是最古老的运河之一,2014年6月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作为京杭大运河的北起点,通州因运河而兴,依运河而建,也反馈着对运河的珍惜爱护。“凝望”从历史流淌而来的古运河,通州区检察院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环境资源保护与制度建设等多元角度入手,持续开展大运河保护专项活动,贯彻落实大运河国家发展战略,全力以赴大运河长远守护,让运河明珠“古今同辉”。


“望向”文物遗产,让运河文化“活起来”


大运河文化带作为北京三大文化带之一,历史悠久的文物古迹“坐落其上”。通州区检察院围绕大运河遗产保护、文化传承,以保护古石桥、古河道文物遗址为切入点,办理北京市首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明石桥保护案”及最高检大运河公益诉讼保护典型案例“金口新河故道保护案”,让运河遗址“展新颜”,积极推动“人文运河”建设。


位于通惠河上的市、县级文保单位东门桥和虹桥,因为连通京杭大运河,曾经车水马龙,商贾往来。公益诉讼检察官在摸排线索中发现这两座古石桥被杂草覆盖、黄土掩埋,令人惋惜,遂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尽快启动保护工作。随后相关部门积极履职,清理河堤杂物垃圾、更换护栏、加装摄像头,并以告示牌详细介绍两座石桥情况,制定保护方案。该案开创北京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先河,以检察监督推动2座古石桥得到了切实保护,也让主管行政机关更加珍视大运河的文化印记。案件得到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的报道,大力提升了运河文化影响力。


【整改前】

【整改后】


市、县级文保单位“金口新河故道”系元代为解决大都至大运河北段通州之间水运问题开凿的新支运河。2020年办案组“遇见”它时,附近无文物标志说明,周边杂草丛生,堆放有砖块、弃土、废弃电线杆架,几近消匿。后经检察机关组织主管单位召开圆桌会议、启动多边磋商,并制发多份检察建议,故道遗址得到全面保护。现今,金口新河故道标识牌、说明碑安装到位,遗址四周安装保护栅栏,并规划围绕该故道打造蕴含运河文化的群众休闲场所,故道的故事翻开崭新篇章。


【整改前】

【整改后】


“望向”环境资源,让运河生态“活起来”


漫步运河两岸,北运河、温榆河、通惠河、运潮减河、小中河等五河交汇,波澜壮阔。聚焦大运河水环境保护、渔业生态保护,通州区检察院办理10余件案件,助力将大运河打造成为副中心蓝绿交织、水城共融的金名片。

聚焦解决水污染问题,公益诉讼持续助力写好运河“水文章”。在北京大运河庞大的族系中,萧太后河“手握”北京第一条人工运河的桂冠。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履职中发现,萧太后河通州区台湖镇段景观提升工程施工中,在岸边堆有大量淤泥,并混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经前期现场调研与座谈磋商,办案组分别向相关机关、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对涉案河段管理范围内存在的环境卫生损害情形履行监督、查处职责,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相关机关积极履职,后河岸景观提升工程高效完工,初步建成一座生态郊野型公园,实现了水清岸绿,方便了周边居民的休闲生活。关注副中心水系,办案组还在案件办理中全力保护玉带河、凤港减河等水体环境。


【整改前】

【整改后】

以非法捕捞案件入手,通州区检察院共支持区农业农村局开展5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对运河水域本体及影响运河水域的潮白河、温榆河、运潮减河渔业生态进行修复保护。从检察机关角度,依法支持区农业农村局作为赔偿权利人与非法捕捞主体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相关机关评估使用禁用渔具地笼、电网等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直接损害与间接损害,确定赔偿金额。非法捕捞主体通过与具有认定资质的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增殖放流种苗采购合同》,将上述赔偿款全部用于购买鱼苗,亲自在损害水域进行增殖放流,“以鱼还渔”,有效修复运河渔业生态环境。

【支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望向”制度建设,让运河协作“活起来”


大运河保护关联多方行政管理领域,涉及文化、生态、经济、社会、城市等诸多方面,保护好流动的大运河文化,需要凝聚各方合力。通州区检察院以办案为契机,政治、业务两手抓,打通京津冀协作渠道、联结副中心机关力量,奏好大运河保护协奏曲。

通州区检察院与河北省廊坊市、天津市武清区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开展京杭大运河(通州廊坊武清段)综合治理暨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构建“通武廊”检察共同体,共同筑牢大运河保护司法屏障。通过建立区域案件线索移送、资源共享、联席会议、协同巡查、交叉办案等协作机制,重点解决涉大运河环境保护的排污、取土、采砂、种田、建厂、非法捕捞等问题,并对与大运河发展史相关的各种文物开展保护。


【开展京津冀协作】


为大运河保护积蓄更多检察智慧与力量,通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前往市水务局北运河管理处进行学习交流,共同讨论运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保护及防洪排涝问题。同时,坚持“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方针,基于文物保护案件中打下的良好协作关系,公益诉讼部门与区文物管理所结对共建,以检护文、以文助检,搭建起保护大运河文化合作的桥梁。双方签订共建协议,形成“一书三单”工作机制,共融共促,共同推进大运河保护专项行动。通州区检察院另与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等机关搭建协作机制,含括对涉大运河保护问题线索的双向反馈,织密大运河公益保护“线索网”,在解决群众“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的过程中,大运河公益保护效果也得到显著提升。


【开展学习交流、结对共建】

让古运河重生”,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言犹在耳,美丽的大运河跨越千年、流淌而来,“她”的故事等待今日更加辉煌的续写。接受着运河的孕育与馈赠,通州区检察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凝聚起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保护合力,“系统化”开展大运河公益保护,为大运河文化传承、环境保护、岸线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第六检察部

编辑:张帅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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