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检之声丨“检察蓝”守护最美“夕阳红”
重
九月九
阳
节
今年10月4日是我国传统节日重阳节,又称“老年节”。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尊老、敬老、孝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权益,是作为子女的深情牵挂,也是作为检察人的履职担当,通州区检察院聚焦强化老年人权益保护,推动公共服务建设,开展老年普法宣传,唱响最美“夕阳红”。
优化无障碍环境,
满足老龄化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优先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
通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大型商超、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设置不规范。如,无障碍停车位未依规在一侧设置宽度不小于1.2m的轮椅通道,无障碍卫生间空间较为狭窄且安全抓杆等配套设施不够完备......在日常生活中许多老年人因腿脚不便需使用轮椅代步,在去往上述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公共场所时,无障碍设施成为“拦路山”。
无障碍车位整改前后
检察官经分析研判向主责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提升改造,相关部门积极统筹规划场地购物、餐饮服务需要,依照标准重新画定无障碍停车位范围。同时,打破在原有男、女卫生间硬性改造的局限思维,在外间增设单独的无障碍卫生间,兼顾普通人和特殊群体,实现有限空间下的“最优解”。
无障碍卫生间整改前后
“无障碍环境的建设,今天是为了我们的爷爷奶奶,明天是为了我们的爸爸妈妈,后天就是为了我们自己”。
开展零距离“送法”,
点亮老年人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八条规定,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最美“夕阳红”,不仅要满足老年人物质和精神需求,更要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健康、安全等合法权益。通州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深入邻里社区开展普法宣传,从多个角度为老年群体“量身打造”法治课堂,助力老年人全方位提升法治意识。
检察官向老年群众开展普法
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赴社区开展法治宣传,以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例为切入口,提示老年群体非法捕捞渔获物、狩猎野生动物等损害环境的严重后果,号召大家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相关案件线索。在“宪法日”到来之际,走进西海子公园设立咨询台、发放法律读本、解答法律咨询,向老年群体普及养老保障、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老年群众积极参与到普法活动中
检察干警解答老年群众法律问题
“关爱老人,要像爸爸妈妈教我们一样教会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通州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托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希望每一位老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都能健康长寿、安享幸福晚年。
供稿:第六检察部
编辑: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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