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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这几类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享有政府代缴,快看有哪些
全面小康路上
一个也不能少
社保如何助力精准扶贫?
具体有哪些可以享有?
享有标准是多少?
一起来看看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年度认定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享有政府代缴。代缴对象由区县民政局、扶贫办负责认定。
据介绍,代缴标准按居民养老最低缴费档次计算代缴金额。
由政府全额代缴(目前为100元/年);
由政府按70%代缴(目前为70元/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选择其他档次缴费参保的,政府仍按前述标准进行代缴,超过代缴标准的保费金额由参保人承担。
超龄贫困人员免缴费直接领居民养老金
上年度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的超龄人员。
超龄人员指:具有我市户籍、在各区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后年满60周岁、未参加任何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超龄贫困人员2018年11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的,从2018年12月起可以每月领取居民养老金;
2018年12月1日及以后年满60周岁的,从其年满60周岁次月起可以每月领取居民养老金。
上述政策执行时间为2018年-2020年
2020年后还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
你知道社保扶贫政策吗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
如果身边有符合以上条件的朋友
请相互转告
尽快和户籍所在村社、镇街联系
尽早享受优待政策
记者 李袅/文
图片来源:东方IC
编辑:胥婉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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