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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重庆房地产新政:取消新购住房限售、出租住房可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
9月1日,重庆房地产市场再次迎来重大调整。记者获悉,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出台了《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多条房地产新政,包括调整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进一步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住房“以旧换新”等。变化一:调整限售管理,将“现房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不纳入限售”调整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均不纳入限售”。政策原文:调整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自2024年9月1日起,凡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解读:这是重庆房地产“两年限售”政策的再一次松绑。去年9月1日,重庆将中心城区范围内新购的住房由“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才能上市交易”,调整为“取得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满2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上市交易”。今年5月20日,该政策进一步调整,对实行现房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而此次调整则进一步扩大不限售范围,不仅是所有新建商品房都可享受该政策,同时将二手住房也纳入其中。不过,在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纳入限售范围的住房,仍按原政策执行。即2023年9月1日以前购买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可上市交易。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购买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满两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其中,2024年5月20日后购买的商品房现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案例张先生于2024年9月20日(本通知下发之日后)在中心城区某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则该套住房不再纳入限售范围,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变化二:住房套数认定不再区分中心城区和非中心城区。政策原文: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重庆市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仅核查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的住房情况,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解读:去年9月,重庆优化个人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