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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查处五起新冠肺炎疫情控制期间违法生产销售消毒剂典型案件
一、重庆丽净白日用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重庆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违法生产销售“84”消毒液案
2020年2月16日,北碚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烟湖滩的重庆丽净白日用品有限公司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用于生产84消毒液的原料次氯酸钠约9.5吨,25L/桶的84消毒液成品18桶,5L/桶的84消毒液成品104桶,不同产品的标签分别标注了渝(重庆)卫消证字(2018)第0004号、(渝)卫消证字(2015)第776号、鲁卫消证字(2018)第1303号等3个不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经查实,查获产品所使用的3个证号均为假证;经核算,销售违法所得为人民币4475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