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全省示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多措并举、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实现全面突破、取得重大进展,涌现出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先进地区和项目。
为了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先进标杆,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找差距、补短板、激发内生动力,根据《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自2020年7月起,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的原则,经过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第三方评估、实地核查、社会公示等环节,经省委依法治省办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20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予以命名。
20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
(按行政区划和政府系统排列)
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
合肥市
蚌埠市
淮南市
黄山市
长丰县
合肥高新区管委会
淮北市相山区
涡阳县
宿州市埇桥区
蚌埠市蚌山区
固镇县
界首市
淮南市田家庵区
芜湖市繁昌区
南陵县
绩溪县
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部门
省公安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水利厅
省应急厅
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滁州市政府(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
六安市政府(政务公开制度创新)
马鞍山市政府(农村精准普法模式)
铜陵市政府("多规合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池州市政府(加强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宿松县政府(乡贤调解工作创新与实践)
黄山市黄山区政府(法治乡村建设)
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创新助推执法规范)
省广电局(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省林业局(优化政务服务助推规范林业执法)
省委依法治省办强调,获得示范命名的地区和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将示范命名作为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动力,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地区和项目的宣传报道、指导监督、跟踪评估、支持保障,努力把示范地区和项目打造成法治政府建设的“金字招牌”。要把示范创建活动这一重要“抓手”用足用好,完善创建机制,有效发挥先进典型标杆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往期推荐
来源 | 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责编 | 丁力 编辑 | 杨木子
主办单位 | 安徽省政府新闻办、省网信办
平台建设及技术支持 | 安徽新媒体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