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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
日前
经省政府批准,省民政厅批复
同意宿州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
1.同意撤销宿州市埇桥区顺河乡,设立埇桥区顺河镇,以原顺河乡行政区域为顺河镇的行政区域,顺河镇人民政府驻顺河村(原顺河乡人民政府驻地)。
2.同意撤销宿州市埇桥区蒿沟乡,设立埇桥区蒿沟镇,以原蒿沟乡行政区域为蒿沟镇的行政区域,蒿沟镇人民政府驻蒿沟村(原蒿沟乡人民政府驻地)。
3.同意撤销宿州市灵璧县虞姬乡,设立灵璧县虞姬镇,以原虞姬乡行政区域为虞姬镇的行政区域,虞姬镇人民政府驻朱桥村(原虞姬乡人民政府驻地)。
4.同意撤销宿州市灵璧县向阳乡,设立灵璧县向阳镇,以原向阳乡行政区域为向阳镇的行政区域,向阳镇人民政府驻向阳村(原向阳乡人民政府驻地)。
5.同意撤销宿州市泗县瓦坊乡,设立泗县瓦坊镇,以原瓦坊乡行政区域为瓦坊镇的行政区域,瓦坊镇人民政府驻瓦坊村(原瓦坊乡人民政府驻地)。
6.同意撤销宿州市萧县圣泉乡,设立萧县圣泉镇,以原圣泉乡行政区域为圣泉镇的行政区域,圣泉镇人民政府驻郭庄社区(原圣泉乡人民政府驻地)。
7.同意撤销宿州市萧县庄里乡,设立萧县庄里镇,以原庄里乡行政区域为庄里镇的行政区域,庄里镇人民政府驻庄里村(原庄里乡人民政府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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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宿州发布
责编 | 丁力 编辑 | 杨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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