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典及最高院最新司法解释,这一篇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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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并对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及时完善相关民事司法解释、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等提出明确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门成立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抓好民法典学习贯彻和实施准备工作。
民法典即将生效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也制定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新的司法解释,这次一并发布,于2021年1月1日与民法典同步施行。 下面北大法宝就带大家看看最高院最新发布的一系列司法解释。
一、废止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116件
最高院经前期梳理统计,建国以来现行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共计591件。
自2020年6月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全面清理。
清理的原则是:
凡是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坚决废止;
同时,立足司法审判实践,该修改的修改,该重新制定的重新制定。
确保司法解释符合民法典规定,确保法律适用标准统一。
清理结果具体包括三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与民法典规定一致的共364件,未作修改、继续适用; 第二种情况是,对标民法典,需要对名称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共111件,经修改颁布后自明年1月1日施行; 第三种情况是,决定废止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共116件,自明年1月1日失效。
详细废止名单及决定全文点击查看→
二、2件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使用
最高法根据同样的清理原则,对2011年以来发布的139件指导性案例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2件案例不再参照适用。
详情点击查看→
三、制定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制定,急用先行、重点推进”原则,制定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新的司法解释,这次一并发布,于2021年1月1日与民法典同步施行。
根据 的规定,新的法律只对其施行后的法律事实产生约束力,对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无溯及力,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作为适用民法典的第一部司法解释,在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上着重解决民法典与合同法、物权法等九部法律的新旧衔接适用问题,依法严格明确了溯及适用这一例外情形的适用条件,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民法典正确实施。
四、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除上述司法解释,最高法还对 进行了修改。 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新制度,增加声音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居住权、保理合同等案由,用以规范和指导民事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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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
编辑排版丨王梦雨
审核人员丨张轶辰
本文声明丨本文章仅为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北大法宝和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或对相关法规/案件/事件等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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