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3·15行动 | 谢丹夏:共促消费公平,倡导公平数字金融
导语
今年,国际消费者协会(Consumers International)特别推出“公平数字金融”(Fair Digital Finance)的主题。国际消费者协会特别提到,“在发展中国家,以数字方式发送和接收付款的账户所有者比例从2014年的57%增长到2017年的70%。数字金融带来了新的机遇,但也带来了可能给消费者带来不公平结果的新风险。
下为清华大学社科学院经济所博士生导师谢丹夏的分享: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包括,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后来,又扩展加入: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这8条准则后来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共同标准。
2022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定为“共促消费公平”。
一、消费者应被公平对待和保护
科技发展不仅为我们带来了诸多便利,也可能产生新的风险和歧视。比如,有些推荐算法,可能会根据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进行“有导向性”的推荐,这一方面可以节省消费者搜寻成本,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带消费者进入某种“信息茧房”。更严重的是,消费者可能会被有针对性的、歧视性的定价,而且往往难于察觉。
这些新型“歧视”值得监管部门及时关注与纠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已经起草出台。而且,消费者也应注意到这方面的新问题,进行及时投诉。
二、保护数字金融公平消费
今年,国际消费者协会(Consumers International)特别推出“公平数字金融”(Fair Digital Finance)的主题。
国际消费者协会特别提到,“在发展中国家,以数字方式发送和接收付款的账户所有者比例从2014年的57%增长到2017年的70%。数字金融带来了新的机遇,但也带来了可能给消费者带来不公平结果的新风险。数字金融可以增加最弱势群体被抛在后面的可能性。为解决消费者在数字金融领域面临的最紧迫问题,国际消费者协会和我们的全球会员制定了公平数字金融消费者愿景。该愿景从消费者权利的角度为决策者提出了问题,以建立一个对所有人都具有包容性、安全、数据保护和私有且可持续的数字金融市场。”
应强化对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特殊消费群体的保护力度,使他们享有均等的机会参与消费活动,在数字支付、数字金融方面避免被欺诈、欺骗、歧视,实现最大的消费公平。
三、充分运用数字技术保护消费者权益
数字经济尤其是金融科技等的发展,有助于大大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比如,充分开发运用区块链技术,对农产品、食品、药品的生产进行全产业链溯源,有助于保证食品和药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随着相关技术成熟,对关键性消费品的溯源保障,可以成为监管的重要一环。
运用先进的数字技术,更为及时有效地聆听消费者心声。“12315”是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用电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建后,已经将原来工商、质检、食药、知识产权、价监等五条投诉举报热线及平台统一整合,整合为12315统一投诉举报平台。而且,新投诉举报平台还与各种常用APP合作,开设更多方便的投诉渠道,为消费者提供24小时投诉举报服务。消费者可以充分利用各种便利投诉渠道,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对经营者形成有效监督。
市场监管部门整合来自各个平台的海量消费者投诉信息,运用大数据、深度学习等先进技术,迅速分析各种风险发生的规律,可以大大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并且实现动态监控甚至提前预警各种风险,避免为消费者带来更大损失。
当然,数字技术本身也会产生新的风险,应被各方充分关注。比如消费者隐私数据保护,也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范畴,应被及时纳入到监管体系中来。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金融科技新产品,也应受到格外关注,可以使用金融监管沙箱等监管工具尽量控制其风险。
作者简介:
谢丹夏:清华大学社科学院经济所博士生导师。获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博士,哈佛大学公共政策硕士,杜克大学计算机硕士(已完成全部博士课程),北京大学计算机硕士。从事法律经济学、数字经济、宏观、金融、国际经济学等领域的理论与政策研究。在数字经济领域研究涵盖:数据经济与宏观增长,平台经济及反垄断监管,数字技术与经济发展,金融科技,人工智能经济,芯片经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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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排版丨陈楠
审核人员丨王梦雨 张文硕
本文声明丨本文章仅为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北大法宝的法律意见或对相关法规/案件/事件等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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