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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到2020年,甘肃计划每年招聘4000名幼儿教师
12月13日,甘肃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了《甘肃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根据计划,2017到2020年,我省将每年多形式招聘4000名幼儿教师,“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培训1000名园长和3000名教师。此外,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将逐年递增,2020年达到70%。
积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
根据计划,我省将积极支持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对通过创建、评估、认定达到省级一类幼儿园、省级示范园标准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各级政府要给予一定支持。积极推动市县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地方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同时,落实幼儿园机构人员编制。市、县要对建成的农村幼儿园尽快审批注册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实行机构实名制管理,确保“一园一证”,统一纳入业务管理、经费核拨、师资配备和事业统计等工作范围。2017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全部完成事业单位登记。并且完善免除(补助)保教费政策。
试点“五年一贯制”免费师范生培养模式
根据计划,根据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要求,合理确定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规模和层次,整合师范教育资源,加大本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力度。深化幼儿园教师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五年一贯制”免费师范生培养模式,逐步形成以本专科为主、中高职为辅、各学历层次相衔接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探索通过公费定向培养等方式,为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幼儿园教师。深化学前教育专业课程与教学改革,提高培养质量,增强实践能力。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严格实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保障幼儿园教师合法权益
完善和全面落实符合学前教育实际、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齐配足教职工并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资格认定、学习培训、评优选先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并按照国家政策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对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幼儿园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并在职称评聘、生活补助、周转宿舍建设、培训进修、评优选先等方面予以倾斜。
坚决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
全面加强幼儿园安全、招生、收费、保教、评级等方面管理,切实规范办园行为。严格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出入登记、信息报送、应急防范、预警通报、安全督查等制度,加强食品、消防、校舍、交通、校车、游戏设施、户外活动、医疗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健全完善民办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幼儿园年检制度,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民办幼儿园,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或依法取缔。进一步健全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学前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深入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修订《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出台《甘肃省幼儿园一日生活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
来源: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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