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辱母杀人案 | 正义感是块肥肉,谁都想来割一块
1、匹夫一怒,血溅五步
中国的社会,大概还徘徊在水浒传描绘的生态里。
就好比,「辱母杀人案」一出,很多人都在拿用水果刀保卫母亲的于欢和刺死淫妇的武松做比较,企图证明齐鲁大地上从来不缺少侠肝义胆之人。
的确,故事都发生在山东西北部的小城;二人都是热血满满的壮汉;母亲被辱,刺死恶人,被判无期,更像是从水浒的书页中跳脱出来的情节——匹夫一怒,血溅五步。
可于欢与武松毕竟不一样,在于欢身上发生的可不是什么行侠仗义和替天行道的故事。在媒体的披露中,他更像是一个走投无路的儿子:
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
匆匆赶来的民警未能阻止这场羞辱。情急之中,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南方周末》
而于欢的归宿,也不再是聚集了同道之人的梁山,而变成了每个义愤填膺的群众。
2、众驴怼大巴
在这片魔幻的大地上,我们以前也经常看类似的社会新闻。无论案情多么一边倒,总会有人发出「虽然如何,但毕竟不该杀人」的声音,而这次,没有一个人觉得催债的流氓不该死。
是的,一个都没有。
不是「圣母」变少了,而是因为在这起「辱母杀人案」中,少有地聚集了在当下舆论场中倍受憎恨的群体:黑社会、警察、法院、政府、律师、媒体、银行,都在热腾腾的汤锅里扔了一颗老鼠屎。
尤其是警察,媒体报道中的他们成为了舆论的焦点。不仅没有起到正面作用,反而使用漠视的态度激怒了当事人,直接导致案件升级,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而媒体报道外的警察,除了带着小话筒转发官媒消息以外,却统统禁声。
唯一敢说话的是聊城公安的好基友@济南公安,发的还是一条「毛驴怼不动大巴」的挑衅文。不管是密码被盗了,还是雇的临时工,都只能说双商欠费到简直看不下去。逼得人民群众纷纷伸出手指奔向警方的打卡机——
滴,毛驴卡。
3、如果是你
群众队型整齐的另一点原因,则是公众的情绪中「辱母至此,谁都忍不了」的最朴素的正义感。
这背后不仅仅是对于欢个人命运的判断,也是每个人内心的不安全感。毕竟我们就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新闻里面对权力、金钱、地位等不公时的愤怒似曾相识,这些愤怒都因为22岁的于欢,在此处汇流了。
更何况这次的「辱母杀人案」中,还赤裸裸地摆着两个字「辱母」。儿子救母,天经地义,涉及到每个正常人最不可侵犯的底线。
这个世界上最容易触动人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换你会怎样?
大家自动了带入这个绝境,发觉其中一施暴者,曾在两年前开车撞死过一名14岁女孩后逃逸,害起人来心狠手辣;
发觉当暴力机关都无法保障自己的安全的时候,眼前只有「杀人」或「自己死」这两条路;
更发觉当自己做出了和于欢一样的选择时,却没有成为名留青史的救母英雄,面临的却是判决书上的一句「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和法官口中「无期徒刑」。
任谁都会忿忿不平:他是个英雄而不是罪犯,他做了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男儿都会去做的事情,为什么会被判刑呢?
4、舆论场上的无罪论
毋庸置疑,从情感的层面而言,于欢被判无期徒刑着实冤枉。
可公众号的盛宴,公知们的狂欢,网民们的愤怒,却随之演化出了另一个极端的观点——我恳求判于欢无罪。他们都会用一句话做结尾:
当社会把你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在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马雅可夫斯基
先不论这句话到底是不是马雅可夫斯基说的,但这种情况下的犯罪就算不可耻,前提也还是犯罪。
事发之后,很多法律专家都已经分析过了:若要认定于欢是正当防卫,需要足够的证据表明辱母行为与刺伤举动的连贯性,刺伤发生在辱母进行时,还是行为中止之后,才是问题的核心关键。
可这一点,在当下的舆论场上却并没有出现。反而最热门的评论都是简单粗暴的辱骂和结合情色的夸大(网传的口交蹭脸吃屎等行为都不存在),并以最快的速度被大众信服。
不能否认的是,每个看客都为于欢案件的重新引起关注出了一份力,把跳出「北上广房价」之外的「地方江湖险恶」又一次带到我们眼前。
可司法和带有个人主观好恶的舆论,还是不一样的。
最新进展是,山东高院已经受理了于欢的上诉。希望法院这次可以把「当事警察渎职」和「施暴者肇事逃逸」的舆论关注点提上日程;
但也要给高喊着「于欢无罪」的人提个醒——于欢杀了人是既定事实,应当承担法律后果,只存在量刑问题,就连于欢的辩护律师都没敢做无罪辩护。
5、高潮后的失忆
照着目前的态势,这无疑是舆论的又一次胜利。毕竟连人民日报都做出了妥协,在社评中打脸了此前警方「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的发声,称法律有时也应该向人情让步。
可一切真的这么简单吗?
回到问题的最开始,这是一起由媒体曝光的,由媒体调查的案件,连带暴露了多个社会问题:小企业破产保护、非法民间借贷乱象、黑社会的猖獗、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媒体的作用与尺度、小城市中产阶级的现状等等。
这些才是事情的关键所在,可现在却很有可能结束于一句「于欢要改判」,便不了了之。
或许说,对于「山东辱母杀人案」,我们知道不知道,并不可悲;可悲的是,我们把自己的知道看得太重。
因为更多时候,我们不是自己以为的「正义的执行人」,而是一不小心,就会被放到各个立场的铡刀之下,成为下一块任人宰割的肥肉。
换言之,于欢判死判活判轻判重都不重要,捅死一个逼债人也不重要。因为稍微关注点儿社会新闻的人,就知道全中国还有千千万万个于欢,下一个悲剧并不遥远。
当下一个于欢出现的时候,只要背后的问题没人重视,我们的希望就仍然只能寄托于一篇篇10万+的新闻稿,再一次靠舆论跟法律死磕;
而总有人躲在暗处,等待着向来记忆力不好的我们忘了于欢,继续作恶。
这才是最悲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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