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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狂热求爱者,让人毛骨悚然

2017-12-08 贾小凡 Vista看天下


请大家试着想象这么一个画面:


夜深人静,你独自从办公室走到昏暗的地下车库,发现那个每天都来办公室找你的追求者(你根本不认识ta)站在你的车旁对你笑,上来就抱住你,对你说一些奇怪的话。而这件事的发生频率是,每天。


这在偶像剧里可能是玛丽苏剧情,在现实生活中只能带来反感和恐惧吧。


但这个剧情就发生在最近作家刘同的自述中——他自称被一位狂热女粉丝用各种出格方式,跟踪骚扰了一年之久



据刘同的微博,他和这位女粉丝是在湖南家乡常去的小酒馆遇到。从第二次碰到起,这位女粉丝就经常守候在酒馆等他。


一开始刘同就善意劝告她,不必天天等自己来,不要为了一个陌生人失去自己的生活。谁知道事情愈演愈烈——


后来女粉丝从湖南追到了刘同在北京的办公地,每天在公司门口等他,潜入公司的卫生间等他,守在他的车位旁边等他(文章开头的剧情),如影随形。


刘同尝试过多种办法和她沟通、劝阻她,但都无济于事,对方还是痴痴纠缠。



刘同也联系过女粉丝的家人,谁知道女粉丝直接把刘同描述成自己的男友介绍给了妈妈,还以刘同的名义给自己妈妈送过花。


甚至也报过警,但总是因为对方没有对他造成实质人身伤害而不了了之


最初报警时,女粉丝心中还会有所忌惮,后来知道警察也拿她没办法之后,就更肆无忌惮了。


她跟刘同一起踏上了巡回签售之路,每一站都“幽灵一样”出现在现场,经常当众拿起话筒告白。


忍无可忍的刘同在10月用微博小号打码曝光了她,当时也以此得到对方的承诺,以后不会再来骚扰他了。



结果,最近女粉丝又追到了新的签售会上,一如既往地拿起话筒公开讲一些奇怪的话。


因为女粉丝“反复食言”,刘同终于选择用大号曝光她,希望她的家人朋友能把她带回正轨,不要再这样毁掉自己和他人的生活。



这种狂热的跟踪骚扰者,你说她有多伤天害理吧,她倒也没真的在肉体上伤害你;可是一天到晚地纠缠,如影随形地示爱,干扰别人的生活,这也不正常,搁谁身上都要被逼疯了,何况还持续了一年。


这种现象之前在娱乐圈并不少见,长期跟踪骚扰的狂热粉丝,被称为“私生饭”。


比如之前网上曝光过一个王力宏的出格私生饭,长期骚扰王力宏,7年来臆想自己是王力宏结发之妻,曾经在接机时对他大喊:“王力宏你算什么男人!我们7年了你敢不敢承认!”



甚至还发生过她在舞台下扔水瓶砸王力宏的事情。王力宏工作室都忍无可忍地曝光了她,称她“不断骚扰王力宏与家人,每次出现都试图攻击他”。



再比如歌手杨坤亲自曝光过的一个狂热私生饭,不仅跟着他出去演出,甚至搬到了住处的楼上,大半夜还在杨坤家门口堵门等他回来。



不仅从不听劝,一而再再而三地骚扰杨坤,从警局出来之后,她还变本加厉,带着人来撬杨坤家的房门。




这种打扰偶像正常生活的骚扰行为,在粉丝圈内一直都是被严厉斥责的。


但是,真的只有有名的公众人物才会遭遇这种持续的、疯狂的、令人困扰的骚扰吗?


我们以为只有“脑残粉”(可能多半精神还有点问题)才会对偶像干出这种事,殊不知在刘同那条微博下面,不少普通人都留言,说自己或身边人就遇到过类似的跟踪和骚扰,非常理解这种崩溃而无助的感觉。



就像刘同遇到的狂热女粉丝,这些骚扰者不会造成什么人身伤害,可是光是每天都如影随形地跟着你,就足够让人崩溃了。



有人还遇到过更过激的手段,不回应他他就骂人、寄恐吓快递。而对方还因为有精神疾病,学校和警察都无能为力,被骚扰的人只能自己小心。



在贴吧、天涯、知乎等大型网络社区上,也经常能见到网友发的求助帖,内容也大同小异,都是对这种持续的、甚至伴以威胁的骚扰感到无助。



这些情节描述起来似乎很容易:一年,三年,电话骚扰,短信骚扰,威胁……可是设身处地的想想,其实是很可怕的。


可见,这些令人困扰的行为不是娱乐圈的私生饭那么简单,而是一个长期存在但缺乏关注的社会问题。


它在英语中叫做“stalking”,中文里可以说是跟踪、骚扰、威胁等多种行为的综合。


维基百科给出的一种定义是,stalking是一种由于持续地、强迫地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而带来的精神伤害


关注这个问题的美剧《stalker》(跟踪者)中,stalking被解释为“一人对另一人持有的一种有害的或过分的关注”



这种关注通常是由某种强烈的情感而起。维基百科的资料将跟踪的动机描述为,他们多是偏执地认为被跟踪者对自己有爱意,或是认为对方需要自己的解救


跟踪的行为也不止是月黑风高夜在小巷里尾随那么简单,属于跟踪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反复跟踪、监视受害人,徘徊在受害人出现的场所周围;


反复用各种方法联系或试图联系受害人;


监视受害人在互联网上的各种动向和通讯;


损坏、干扰受害人的财产;


威胁受害人(或与受害人有关的朋友、家人)。


值得注意的是,跟踪是一种常年累月的持续行为,正是“反复”违背受害者的意愿,让一些单独看来合法的行为变成了噩梦和伤害


比如,根据这些定义,一个狂热追求者明明已经遭到对方多次拒绝,还持续不断地联系ta,想和ta见面,给ta送礼物,那么这些反复的行为叠加在一起,已经构成了stalking。


而关于这些行为的后果,也并不是只有带来了肉体上的伤害才叫受害。事实上,被跟踪骚扰的受害者的心理、情感上也会遭受巨大的伤害。


一方面是他们被骚扰的恐惧,一方面是他们可能会选择改变工作、住址、电话,随之而来的孤独无助感也是一种伤害。



跟踪者也并非我们想象中那样多是心怀不轨的陌生人,其实“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更大。


英国的Home Office发现在跟踪案中,多数的跟踪骚扰发生在曾经有过亲密关系的男女之间。就像前文所说,一方对另一方的怨恨、报复或是畸形爱意,导致他们开始威胁对方的正常生活。


日本公布的2016年数据也显示,跟踪骚扰案的作案者里,交往对象和前交往对象占到46.9%,熟人或朋友占13.2%,单位同事或职场关系占11.8%。


起因也有很大一部分是情感纠葛:因有好感的为15738起,好感未得到满足而生出怨恨的有4506起。



随着科技的发展,跟踪的手段也在更新。比如现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催生了cyber stalking(计算机跟踪),跟踪者可能会利用受害人在网络上的各种资料、社交网络,窥探他的信息,利用网络手段来对对方造成危害。


有些国家已经对这种现象做出了回应。比如今年1月,修改后的日本《反跟踪骚扰法》已经把“在社交网站反复发送信息”列入了管制对象。


从以上这些信息我们可以知道,狂热地、反复地纠缠爱慕对象确实不是一种正常的行为,其他过激行为则更严重。前文提到的那些明星或是普通人,其实都已经受到了跟踪的伤害。


但我们的社会的现状是,跟踪骚扰的问题客观存在,大众对它的认识却还很浅,甚至存在不少误解。


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仅很少接触到关于stalking的科普和防范知识,有些文艺创作还在某种程度上淡化了人们对它的警惕性。


比如玛丽苏偶像剧中,为了刻画追求者的深情不渝,在被追求者屡屡拒绝、抗拒的情况下,他们反复联系、堵截、送礼的行为也只是被当成正常的求爱手段。


在一些网文写手和二次元爱好者眼中,跟踪狂反而是个很戳萌点的属性。



生活中,很多人平时也会拿跟踪狂这个概念自嘲:


提起自己喜欢视奸别人的社交网络时:“我这样可真像个stalker啊”;路上看到可爱的小姐姐不由自主跟着她走了几十米:“我是变态跟踪狂吗我”。


这些玩笑本无伤大雅,但现实中真遇到这样的问题时,万万不能以一笑而过的态度对待。


还拿这次的刘同事件举例吧。由于这个女粉丝是出于对刘同强烈到扭曲的爱意而跟踪,因此有人把女粉丝美化成在轰轰烈烈的感情中受伤害的女子,认为她“这辈子值了”、“受了这么多痛苦”。




就连刘同的朋友也曾笑他大惊小怪,开玩笑说“如果也有一个人这么追他就好了”。


可是对于承受了巨大精神压力的受害人来说,这种狂热的骚扰一点也不会让他们开心。那些把骚扰当真爱的误解,反而加大了他们维护自己正常生活的难度。


还有一种误解,不仅不拿受害者的经历当回事儿,还要处处在受害者身上挑刺。


“你很有名吗?以为自己是谁啊,还整出这种别人骚扰你的事?炒作吧?”



“你想多了吧,人家可能只是跟你逗着玩儿。”


“肯定是你招惹他了吧?你不招惹他,人家怎么会无缘无故看上你呢?”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你把这种事说出来,无非是在炫耀自己长得好看、有人追求吧。”



这些满不在意的声音,是不知道跟踪潜在的危险性的。


根据维基百科的资料,跟踪者可能对受害人采取的手段,也包括威胁、暴力、伤害人身安全,性方面的侵犯也有可能发生。


英国格罗斯特郡大学的研究则发现,在94%的谋杀案中,杀人犯事前都有过stalk受害者的行为。


就在我们的社会新闻中,有时也能见到这样的悲剧——求爱者反复纠缠对方,被拒绝后终于被激怒、情绪爆发,将对方残忍杀害。



很多类似的新闻中,太多人只在指摘被求爱一方是不是道德无瑕,却忽视了很多细节在暗示,求爱者的偏激、持续性行为可能已经构成了跟踪骚扰。


虽然不是所有的跟踪都会走到这一步,但对它的轻视、无视甚至蔑视,也是很危险的。


但令受害人感到无力的现状是,除了大众的不解和误解,对跟踪骚扰的有效处理机制也是缺乏的。


目前从我国网络上受害者自发的反馈来看,报警收效甚微。


因为很多跟踪骚扰者给受害人带来的困扰是精神上的而非肉体上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目前并没有一种法律能制裁这种骚扰。



刘同事件中,法律从业者给出的应对建议也是曲线救国:


除了必要的找同伴照应、留存证据等行为,真正能处罚到对方的情况,也得是他影响到了公司办公且情节严重,或是捏造事实的诽谤情况造成一定影响。



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我们没有针对“跟踪骚扰”这一行为的罪名与量刑、处罚机制,也不能像一些国家申请人身禁制令,强制对方不要再接近自己。


在如何处理stalking的问题上,外国有不少经验可借鉴。90年代开始,一些欧美国家逐渐将可以定义为stalking的行为入刑。澳大利亚的惩罚较为严厉,最高判刑可达10年。


有些国家,比如法国,没有一个针对跟踪骚扰的单独最名和法案,但对于这种行为给了明确的定义。“伤害到了对方的身体和精神健康,或损害了他的职业生涯”,也将处以一年的监禁和15000欧元罚款。


我们的东亚邻居则起步的更晚一点。


2000年,日本实行《反跟踪骚扰法》。2013年韩国警察厅宣布,如果男生向女生超过3次要求见面或与之交往,将可能以侵犯罪的罪名被制裁。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的立法,是由一个少女的血案促成的。



1999年,21岁的女大学生猪野诗织在上学途中,被前男友用刀子残忍杀害。


两人交往过程中,男方就体现出了极强的控制欲,有很多威胁女孩的过激行为,对女孩进行了强烈的精神折磨。


女孩提出分手后,男方更是反复纠缠,用散播裸照、发布谣言等行为威胁,用放大音量的汽车堵门骚扰,最终残忍地杀死了女孩。


当时日本也没有针对这种骚扰行为的法案,面对女孩的报警和拼死录下的骚扰录音,警察局的反应却是,他们不好插手这种民事案件。


这个引起了强烈社会反响的案件,最终促进了日本在2000年推出了《反骚扰法》,规定骚扰者可以被处以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警方也可以对嫌疑人出具警告书和禁止令。如果嫌疑人拒绝执行,将面临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罚款。



当时间来到2017年,我们的社会对于跟踪骚扰的问题,却还停留在大众的无知、应对机制的缺失。


止步不前的环境里,那些普通人受到骚扰后无奈的发声,那些应该被深究犯罪原因的情杀社会新闻,却没有减少。


希望我们能从现在开始,迈出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去把那些总被忽视的现象当做需要关注的问题,去正视原来人的安全可能面临这么复杂的情况,不要再无视问题背后可能的危险与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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