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ID算个人信息吗?广东高院发话了,算,非法买卖可定罪!
苹果ID算个人信息吗?
8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发布了2017年度涉互联网十大案例。隐私护卫队注意到,广东高院在介绍相关案例时明确,苹果ID及解锁信息属于足以影响他人财产安全的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500条以上即构成犯罪。
苹果ID到底属于何种个人信息,此前未见明确规定。根据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国家标准在附录中提供了个人信息示例,例子中包括系统账号、IP 地址,但也未明确提及苹果 ID。
近年来,盗窃苹果手机、解锁ID、出售赃机,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据媒体报道,警方已破获的案件中,曾有黑产人员靠解锁苹果手机ID月入20万元。梳理裁判文书网案例可以发现,落网黑产人员一般因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获刑。
据广东法院网消息,广东高院发布的2017年度涉互联网十大案例中第二个案例,就探讨了苹果ID属于何种公民个人信息。该案中,黄某聪、魏某飞将从他人处非法获取的大量苹果手机用户信息(机主姓名、苹果ID、手机号码等)发送给下家用于解锁,并将解锁成功与否的信息向上家反馈,以此赚取费用。公安人员从二人电脑共提取涉案信息1273条。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两被告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从二人案发前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看出,其二人明知被解锁后的信息可能被他人通过远程锁机等手段向手机用户索要解锁费或对盗窃所得手机进行刷机销赃。苹果ID及解锁信息属于足以影响他人财产安全的信息,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500条以上即构成犯罪。二人长期大量倒卖上述信息给他人解锁,超过定罪标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广东高院在案例点评中表示,近年来,针对手机用户的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高发,此类犯罪具有形态复杂、隐蔽性高、打击难度大等特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公民个人信息分成5类,制定了不同的定罪标准,本案例将苹果手机账号、密码等信息归类为“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并据此定罪量刑,是司法解释施行后广东省法院最早适用新规定的案例之一,对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