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种质资源交换如何实现惠益分享?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喻珺 农财网种业宝典 2022-11-12


中国的惠益分享机制(ABS)是怎样的?

种子公司收集国外遗传资源时要注意什么?

荷兰、法国对ABS有哪些监管?

如何才能更好的协调各方的资源获取需求


为促进我国遗传资源的跨境交流合作与创新发展,实现中国种业与国际种业的高质量对接。12月6-7日,由国际种子联盟、中国种子贸易协会、荷兰种植协会、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共同主办的第二届国际植物遗传资源合作研讨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三亚崖州湾举办。


本届研讨会邀请了农业农村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三亚市政府、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海南大学等政府主管部门及科研院所的领导、专家出席现场会议。国际种子联盟、荷兰种植协会、拜耳、瑞克斯旺、科迪华、利马格兰等行业协会嘉宾和国际种子公司代表线上和线下形式参会。除此之外,还有150多位来自世界各地的业界同仁欢聚线上,共同探讨国际植物遗传资源的分享、交换机制


会议现场


中国种子贸易协会秘书长田伟红



首届国际植物遗传资源合作研讨会内容:(点击查看)

干货!这场国际植物遗传资源大会分享了哪些您关心的话题?

各国植物检疫交换法规知多少?收藏这篇跨境种质交换更轻松!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处长吴凯锋表示,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业和种业的发展。作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近年来,中国在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管理体系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也积极加强与各国在遗传资源获取及惠益分享、法律运行等方面的探讨与合作,推进育种创新与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处长吴凯锋


国际种子联盟秘书长Michael Keller指出,今年是疫情的第二年,我们也清楚的看见了保护全球种子及种子供应安全对育种创新、食品的安全、营养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作用。植物遗传资源是人类生存的重要宝贵资源,因此植物遗传资源方面的国际合作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呼吁各方无论是政府还是民营企业都要注重植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同时也应该让遗传资源提供方和使用方清晰的理解这些与资源交换有关的惠益分享机制,这也是我们召开此次大会的目的和初衷。


国际种子联盟秘书长Michael Keller


“去年的研讨会我们探讨了遗传资源交换共享对于种质创新、食品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作用。但由于不同国家的立法不同,植物遗传资源在不同国家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也不同,因此植物遗传资源的交流共享变得困难。当前,我们已建立起国际化的法律法规和种质库,但如何把国际的法律法规和种质库更好的契合起来,让整个ABS在全球落地,这是关键。本次研讨会我们将探讨ABS(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法规以及DSI(数字序列信息)的应用,这将使我们的国际立法更加有意义。”荷兰种植协会副主席Anke van den Hurk说。


荷兰种植协会副主席Anke van den Hurk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录祥表示,中国农业科学院在农业发展以及农业现代化方面,一直都做出非常巨大的努力,我们拥有权威的种子库,保存着丰富的遗传资源,因此很期待在这样一个国际会议上进行广泛的合作,探讨ABS以及DSI的话题。这将进一步推动基于植物遗传资源的育种创新和可持续农业发展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录祥


三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楠介绍,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是海南自贸港一系列先导性项目建设的重要载体,更是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的主体。当前中国政府正在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希望能够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充分借鉴各国在种质资源管理和交流合作方面的全球经验,加快推进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不断加强我国遗传资源的跨境交流与合作,实现中国种业与世界种业的高质量对接。


三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楠


01

FIRST

围绕3部公约

世界ABS制度体系已构建


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ABS)是指利用者从提供者获取种质资源进行利用,提供者可以与利用者分享其利用种质资源产生的效益,因而形成一种互为条件的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机制。”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宗文介绍。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宗文


据了解,这个概念自提出就在国际社会上受到高度关注,究其原因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一般都是种质资源丰富的国家,发达国家靠技术和资金优势从发展中国家获取资源,研究培育新品种和发现有用基因后申请专利保护,限制发展中国家使用,引起了种质资源来源国的强烈不满。


由于种质资源来源国强烈要求分享由利用其提供的种质资源所产生的效益,基于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过多次谈判制定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并在这一条例中提出了获取与惠益分享机制。


当前,全世界共有《粮食与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名古屋议定书》3个保护植物遗传多样性和农民权益的国际性条约,在这3个条约下分别制定了不同的ABS制度,各国也可根据这3个条约建立属于自己国家的ABS制度。


《生物多样性公约》只对资源的获取分享做了一个初步的规定,未规定具体的实施措施。

《名古屋议定书》相较于《生物多样性公约》更为具体,该议定书非常详细的对惠益分享相关内容做了具体的规定。

《粮食与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目标与生物多样性一致,不过它更强调了农民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中的作用。该条约与《生物多样性公约》主要存在2点不同:(1)加入该条约的成员国或者缔约方,需同意把保存在公共领域的种质资源纳入到全球基因源中;(2)利用资源所取得的惠益不可能直接以货币进行分享,货币的分享需要通过多边财务机制获取。

02

SECOND

中国ABS制度初步构建

尚待进一步完善


中国拥有丰富的生物遗传资源,包括高等植物近3.5万种,脊椎动物约7300余种,微生物约2万种,栽培植物遗传资源50多万份。


“我国主要按照《种子法》及《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管理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交流等工作。”吴凯锋介绍。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处长吴凯锋做线上报告


根据《种子法》第11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或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共享惠益的方案;受理申请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经审核,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



由于种质资源是国家主权,针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种质资源交流的行为,《种子法》也有相应的处罚规定。若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需依照《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等规定,由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方可引进。“我们既鼓励依法依规引进种质资源,又避免外来物种、检疫性病虫害对生态安全、农业安全造成的威胁。”吴凯锋说。


“我国的法律法规建设有了很大进步,也落实了《名古屋议定书》中相关ABS制度的措施,但在实际操作和实施的过程中,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效果还不是特别理想。”张宗文表示。对此,他建议需尽快加入《粮食与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建立更完善的中国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ABS制度。


03

THIRD

欧盟境内获取遗传资源

需行使尽职调查


欧盟于2014年通过了《名古屋议定书》欧盟版本,并在整个欧盟境内执行。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的遗传资源使用者,不仅是商业的企业和组织,一些研究的组织或个人也同样适用。同时,欧盟内的各个成员国建有自己国家的立法,在实施资源交换时也需要参照本国的立法规定。


“若使用者需要进行资源交换,就必须进行尽职调查,这项调查通常由欧盟政府监督其合规性,以确保使用方根据提供方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的获取遗传资源。”荷兰瓦赫宁根大学及研究中心荷兰遗传资源中心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政策专家Martin Brink说。


荷兰瓦赫宁根大学及研究中心荷兰遗传资源中心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政策专家Martin Brink


当使用者想要获取遗传资源时需要注意什么?瑞克斯旺种子公司律师Karin Laugs提示,使用者如果要使用来自欧盟国家的遗传资源就一定要行使尽职调查的义务,确保获取的遗传资源遵守相应的ABS法规。在行使尽职调查的时候会遇到很多的挑战,包括材料的主权国家归属、收集方式差异、以及在获取材料的沟通交流障碍等,这时候就需要去ABS的信息交换所官网寻找对应的信息,协助获取资源。


育种过程中遗传资源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我们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病虫害挑战,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变化。通常育种需要花6-30年不等的时间,是一个漫长、耗资大的过程。“作为一个育种公司,我们认为很多的资源在进行交换和惠益分享之前需要事先商讨制定交换规则,以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我们开发一个新品种的时间应该与所得的惠益成比例,因此双方都需要制定符合现实期望值的惠益分享制度。”Karin Laugs说。


瑞克斯旺种子公司律师Karin Laugs


法国于2016年制定了一个法国遗传资源ABS分享机制的法律框架体系,并依照这一体系进行遗传资源的交流分享。


据法国生态转型部官员Guillaume Faure和法国农业与食品部政策官员Mariem Omrani介绍,在法国要获取遗传资源主要走两类程序。获取非商业用途的遗传资源用申报程序,获取商业用途的遗传资源用授权程序,无论是申报还是授权的程序都会通过信息交换机制进行资源交换。一般申报机制都是非货币分享,只有授权机制有货币分享,只要遵守法国的ABS机制就可以获取相关的遗传资源。


法国生态转型部官员Guillaume Faure

申报和授权程序


法国利马格兰法规事务主任Ludovic Paris,从公司多年的遗传资源交换分享经验总结出发,对ABS规则的制定提出一些建议。他认为,对于任何国家都需要建设ABS体系去适度的控制规则,但有些规则过于繁琐反而会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产生障碍。一个惠益分享机制需要制定一个平衡的规则,如果设置太多的障碍壁垒,那么最后得到的将会是一个双输而不是双赢的结果。


法国利马格兰法规事务主任Ludovic Paris


研讨会最后,4位国际和国内嘉宾就惠益分享规则的挑战,以及如何更好的发挥这一规则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线上讨论和分享。


互动讨论



下期我们将为大家分享

数字序列信息是否应该被纳入ABS监管体系?各国的观点是什么?

敬请期待!


注:国外嘉宾分享内容是根据现场中文翻译整理,如有出入请以英文原文为准



记者丨喻珺编辑丨农财君
联系农财君丨18565265490 新时代 新种业南方农村报丨农财宝典

可能你还想了解  

KNOW MORE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