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注意!2020年三水区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通告来了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三水区2020年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申请条件
在三水区实际居住并持有三水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可在居住证登记住址的镇(街道)的公办小学有积分学位的前提下,为适龄随迁子女或被监护人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有应届小学毕业随迁子女的可申请三水区内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
说明: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不超过7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含31日)出生; 儿童年龄超过7周岁(即2013年9月1前出生的)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证明》,或者儿童所在户籍地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本地区实行七周岁入学的相关说明材料,才受理积分申请。
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各镇(街道)于6月8日前发布
2、受理时间:6月10日至6月30日
3、审核评分:7月1日至7月13日
4、首轮公示及受理复核:7月14日至7月20日
5、审核复核:7月21日至7月24日
6、最终积分排名公示:7月27日至7月31日
受理地点
三水区区级或任一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受理。
办理程序
2、现场办理。申请人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持所需材料到约定的行政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窗口提出申请。
3、审核评分。镇(街道)流管办会同各职能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申请材料经审核未通过、相关部门要求其提供原件当面核实的,申请人应配合提供,否则视为放弃该项积分。
4、积分汇总排名公示。由流管部门汇总各职能部门评分结果进行排名,并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三水区委政法委官网及“三水政法”微信公众号、“三水教育”微信公众号、“三水发布”微信公众号、各镇(街道)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申请人对积分排名有异议或投诉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流管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5、学位录取。由教育部门根据积分学位数量,按所有申请积分入学的申请人总积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满即止。请申请人留意公示后教育部门的相关信息发布和通知。
排名规则
1、新市民及其配偶无需同时申请积分制服务,只需积分高一方申请即可。
2、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在各镇(街道)范围内按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在全区范围内按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先办证者,排名在前。
温馨提示
1、现场办理业务人数较多,为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通告内容,提前按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准备好积分材料,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到指定受理点提交积分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时请一次性提交积分材料,申请受理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补交新的积分材料;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提交新材料或因评分职能部门要求补充佐证材料的,申请人需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流管办提交。
3、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需出示健康码,请申请人提前申领“粤康码”或“佛山电子通行证”,自觉配合防疫工作要求,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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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新市民积分入学材料清单和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