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积分落户新政最详细解读在这里!
一直传言的积分落户政策,
真将开始实行!
明年2月1日起
外地人必须积满100积分
才能排队申请落户南京!
这也意味着在南京实行12年的购房落户政策将成为历史。
以后外地人想要落户南京,必须达到相应的积分。12月27日,南京市政府网站发布《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和《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两条新规,从2017年2月1日起,积分落户政策正式在南京施行,取代了此前在南京工作,购房满60平方米就可一家三口落户的政策。南京实行多年的购房落户政策将成为历史。
根据最新发布的《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非南京户籍人员想要落户南京,必须符合该办法规定的条件。不符合的,需要达到积分落户的条件和规定分值。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指标内容及分值 | 责任单位 | 备注 |
基础指标 | 1 | 参保情况 | 缴纳南京市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每满1年加10分。累计补缴年限,每满1年加5分。 | 市人社局 | |
2 | 合法稳定住所 | 面积每满1平米计1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住房,按本人产权比例计分。租赁住房不计分。 | 市房产局 | 多套房面积不累计计分。 | |
3 | 居住期限 | 在本市连续居住每满1年加2分,最高不超过20分。 | 市公安局 | ||
加分指标 | 4 | 年龄情况 | 45周岁的计5分,每减少1周岁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20分。 | 市公安局 | 45周岁以上不赋分。 |
5 | 文化程度 | 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计140分。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计100分。 3.本科学历(学位)计80分。 4.大专或高职学历计60分。 5.中专或中技学历计40分。 | 市教育局 | 按最高学历(学位)计分,不累计加分。 | |
6 | 技术技 能水平 | 1.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计120分。 2.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计100分。 3.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计80分。 4.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计60分。 5.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计40分。 | 市人社局 | 按最高等级或资格计分,不累计加分。 | |
7 | 落户区域 | 申请落户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加30分,申请落户溧水区、高淳区加40分。 | 市公安局 | 落户其他行政区不加分。 | |
加分指标 | 8 | 纳税情况 | 1.个人近3年在本市连续累计缴纳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税款每满1000元加5分,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5000元,加5分。 2.个体工商户近3年在本市连续累计缴纳各项税收每满1000元以上,加5分。 3.个人以投资人、自然人股东、出资人(合伙人)身份,根据其在本市所有企业近3年实际在本市连续累计缴纳各项税收,以其投资份额和持有股权月份计算纳税额,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加50分,每超5万元加10分。 4.个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根据其在本市所有企业近3年在本市连续累计缴纳各项税收,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加50分,每超5万元加10分。 5.本市所辖企业的股东、法定代表人的,其企业3年内纳税信用等级最高评价为A级的加10分,B级的加5分。 |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 前四类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计分,不累计计分,最高分不超过100分。有多家企业的以纳税信用等级最高的企业为评价依据。 |
9 | 表彰奖励 | 1.获得国家级综合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80分,最高不超过160分。 2.获得省级综合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50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3.获得本市级综合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30分,最高不超过60分。 | 市人社局 | ||
10 | 社会服务 | 1.在本市参加无偿献血的,每次加2分,最高不超过40分;参加本市无偿献血并获得国家级奉献奖,每次加50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2.在本市参加志愿服务并被认定为一至五星级志愿者的,每个星级加4分;只计最高星级分,不累计加分。 3.参加政府认定的慈善单位组织的慈善捐赠的,每千元加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 市卫计委 市文明办 市民政局 | ||
11 | 带动就业 | 1.创业并带动5人以上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加40分。 2.创业并带动5人以上者,每增加带动10人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加10分。 | 市人社局 | 最高分不超过80分。 | |
12 | 科技成果 | 1.授权发明专利,每获得1项加3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30/(人数+1)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2.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获得1项加1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3.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每获得1项加1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 市科委 | 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80分。科技成果未在本市运用并产生实际效益的,不予积分。 | |
减分指标 | 13 | 违法行为 | 近5年内曾被行政拘留的,每次扣减20分。 近5年内曾被强制戒毒的,每次扣减20分。 近5年内曾被收容教育的,每次扣减20分。 | 市公安局 | |
14 | 不良征信 | 1.一般失信的,每项减20分。 2.较重失信的,每项减少40分。 3.严重失信且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管理的有效期内,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 市发改委 | 各项失信应累计减分。因违法行为被列入个人不良征信的,不重复减分。 | |
15 | 刑事犯罪记录 |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刑罚的,按照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限(月)乘以10减分。 | 市公安局 |
由此可见,申请积分落户的几项重要加分项:(1)学历;(2)社保缴费年限;(3)居住年限;(4)购房。
根据《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其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镇地区范围内取得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房;政府提供给被保障群体共有产权住房和租赁性住房;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租期半年以上住所。
根据《积分办法》,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如果没有产权房屋落户,还可在申请人录(聘)用单位集体户,或者省、市、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甚至在就业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这样一来,目前将近170万的外来人口在南京工作、生活,南京颁布的落户新政,也使他们看到落户南京的希望。
申请积分落户的条件:
(1)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2)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3)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4)累计积分达到100分;
(5)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新政对购房落户还是留了一定的过渡时间:
新政规定,新政实施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包含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交易备案并符合《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宁政发〔2004〕140号)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新政实施后18个月内,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
新政实施前已办理存量房交易备案并符合《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宁政发〔2004〕140号)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新政实施后6个月内,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
(整合编辑 周思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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