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该内容被自由微信恢复
文章于 2017年5月1日 被检测为删除。
查看原文
被用户删除
其他

男子取自己办的银行卡里的钱,结果被判了刑!

2016-11-15 中国移动手机报

20159月,丽水青田男子廖某没找到工作,身上没钱,租房子也没钱,谋生遇到了很大的困难。有一天,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小苏”的网友。

 

小苏告诉他一个神奇的谋财之道:让他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多张银行卡,小苏可以用每张80元价格收购。


世上竟有这种好事儿?当时廖某也是犹豫了一下,他当时怀疑小苏是不是从事洗钱或者网络赌博的活动。不过当时自己在经济上陷入巨大困境,最后还是决定铤而走险一次。


廖某一口气去银行办理了20多张银行卡,以每张80元的价格卖给了小苏。


网络配图


本来以为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可到了当年10月16日,廖某竟然收到了一条手机短信,短信内容让他欣喜若狂:他之前注册的一张银行账户内存入了39789元,随即又被取走2万元。


三天后,见转账银行卡一直没有其他动静,心生贪念的廖某想,他跟对方素未谋面,他到底把卡流失到什么地方自己也不清楚,持卡人他也不认识,加上这个行为恐怕带有洗钱性质的,就算出了问题,别人也不会报案。

 

所以,廖某就利用持卡人的身份,将这张银行卡挂失、重置密码,将卡内剩余的19789元取现、转账,自己用来消费使用。

 

与此同时,青田公安接到一男子报案,称被一名谎称是国家税务局的男子,以可以享受国家燃油退税优惠为由骗了39789元。


经查实,这笔钱正是落入了廖某出售、且领取了全部数额的那张银行卡里。但该案的“小苏”尚未归案,其身份和银行卡走向不明确。

 

丽水青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据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依据刑法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退赔赃款人民币19789元。

 

法官提醒:


保护好个人的信息很重要,不要把银行卡出售、出租、出借给他人,以免引发连带责任。一旦这些工具被他人用于犯罪,如果你又明知他人实施诈骗、隐瞒诈骗所得或掩饰等犯罪,你就可能构成共犯。而且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出售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等行为,还构成妨碍信用卡管理罪。



--------------更多提醒--------------


抽查千台无一合格!你孝敬爸妈买的这个东西,竟有漏电爆炸危险!

超市的这个东西,比马桶脏N倍!摸完千万要洗手!

老鼠“横尸”家中,女子做了这么一个动作,半个月后竟开始牙龈出血、大便出血、血尿……

大闸蟹也出事了!蟹黄、蟹膏最好别吃!后果很严重....

大写的尴尬!女子商场试戴手镯取不下来,结果他们就这样处理了……

她将一把橡皮筋套在鞋上,彻底解决家庭清洁的百年难题!

8岁女孩口鼻出血、小便失禁!“罪魁祸首”竟是妈妈……



微信号:cmshoujibao

 大家好,报君建了一个“移动手机报粉丝俱乐部”QQ群(群号:150243315,加群口令:和新闻),任何福利我们会先在这个QQ群里分享哒,有问题也可以事先在这个QQ群里反馈哦!

看起来很“污” 但真的很懂你 

有追求有节操的文化人都在看

也送给你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