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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明日起开始缴费!
一、参保对象
(一)少儿医保
市区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
非市区户籍,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市区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以及在市区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市区职工医保且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
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和符合相关规定的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市区户籍,18周岁以上,未参加市区职工医保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一)需要进行资格审核的人员
1.首次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少年儿童不用提供)、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非市区户籍的少儿还须提供其与在市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父母一方的关系证明。
2.18周岁以上的市区户籍学生及年满6周岁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非市区户籍学生,需重新申请办理少儿医保参(续)保手续,提供学校的学籍证明。
3.非市区户籍少儿因父母原关联一方职工医保已停保、学籍信息无法共享获取等原因需重新做参保资格审核的人员,须提供其与在市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父母新关联一方的关系证明、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籍证明。
4.符合免缴条件的人员,除提供前款规定的有效证件外,还应按规定提供相关免缴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5.若以上证件信息可以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到的,参保人员在办理资格审核手续时不需要再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
6.大学生医保由高校统一申报参保人员名单。
杭州市区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市区工商银行、杭州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兴业银行等医银合作网点;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线上申请。
符合续保条件的人员,可直接选择“个人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中任一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一)个人缴费标准
1.少儿医保:医保费为个人每年缴纳300元。
2.大学生医保:医保费为个人每年缴纳90元。
3.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分为两档,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参保:(1)一档:医保费为个人每年缴纳700元;(2)二档:医保费为个人每年缴纳600元。
4.持有效期内本市民政、残联部门核发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等公办福利机构集中收养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基本生活费的困境儿童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个人应缴纳的医保费由政府全额补贴。
城乡居民医保费以银行批量代扣代缴为主,倡导支付宝、微信、浙里办、电子税务局、自助机、银行柜面缴纳等多元化、非接触式缴费:
1.已办理银行委托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应及时将足额资金存入委托扣缴账户中,以确保扣款成功。未办理银行委托扣缴事宜的,可至就近银行(详见第8点)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委托扣缴事宜。
2.通过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进行自助缴费。
3.通过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自助缴费。
4.通过浙里办搜索“社保费缴纳”,进行自助缴费。
5.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进行自助缴费。
6.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缴纳”模块,进行缴费。
7.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和银行卡至办税服务厅自助机进行缴费。
8.缴费人可就近至下列区域范围内银行办理签约缴费事宜。
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银行、杭州联合银行、招商银行、浙商银行、建设银行(其中钱塘区江东区块的缴费人还可选择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萧山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市萧山区支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萧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萧山分行、杭州银行(萧山区各网点)、招商银行(萧山区各网点);
余杭区:浙江余杭农村商业银行;
临平区:浙江余杭农村商业银行;
富阳区: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
临安区: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
需要通过现金缴费的,请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至就近银行进行缴费。
9.大学生缴费方式:委托大学生所在高校统一进行代收。
10.城乡居民变更缴费档次的,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浙里办APP、相关银行、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
(一)市区范围包括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
备注: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三地城乡居民参(续)保工作由当地医保部门自行组织,具体情况详见当地医保部门公众号。
(二)少儿医保、大学生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的结算年度均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参保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性质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持变更后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至市或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四)办理2024年度杭州市区少儿医保、大学生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及缴费手续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至2023年12月25日。请参保人员在此期间完成参(续)保及缴费。
(五)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经本人申请,可补办当年度参(续)保缴费手续,并在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71-56089977、56089988城乡保费征缴咨询电话: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