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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好文】什么是“现代文学”的“现代”?(一)

季剑青 海螺Caracoles 2023-03-17
现代文学肇始于何时?“五四”?晚清?抑或更早?对现代文学起点的不同判断与设定又揭示了人们对现代文学的性质与价值怎样的体悟、对“现代文学”之“现代”又有怎样的理解。季剑青博士检视与梳理了从民国时期开始到上世纪90年代关于“现代文学”起点问题的多次争论与变动,并进一步开掘这些论争与变化背后所携带的历史视野与历史观的分歧,以及对“现代文学”之“现代”观念的历史认识脉络。海螺社区今起将一连五期刊登此文,敬请关注。

提要:
自“现代文学”概念形成以来,围绕现代文学的起点问题曾展开过多次讨论,出现了不同的观点,近年来分歧且有扩大的趋势。现代文学的起点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史实问题,它关系到我们对现代文学性质的判定和价值的评估,关系到我们研究现代文学时的历史视野和历史观。对现代文学起点的不同定,往往决定于人们对“现代文学”之“现代”的不同理解。梳理和考察相关的学术史脉络,不仅有助于我们重新思考现代文学的起点问题,对我们理解“现代文学”之“现代”所在也会提供有益的启示。

我们通常在两个层面上使用“中国现代文学”这一概念,一是在学科意义上,中国现代文学是二级学科中国现当代文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二是作为研究和文学史叙述的对象,中国现代文学是在历史中生成和延续的一种文学形态和文学传统,我们所说的“中国现代文学史”指的是这个特定的文学形态的历史,而不是一个学科的历史。这两个层面有区别,但也有密切的联系,特别是当我们考察作为历史研究对象的现代文学的起点时,往往会涉及现代文学学科边界的划定。现代文学是从何时开始?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史实问题,它关系到我们对现代文学性质的判定和价值的评估,关系到我们研究现代文学时的历史视野和历史观,还牵涉到现代文学学科之成立的合法性理据。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对“现代”的理解。从“现代文学”这一概念形成以来,围绕现代文学的起点问题曾展开过多次讨论,出现了不同的观点,近年来分歧且有扩大的趋势。梳理和考察相关的学术史脉络[1],不仅有助于我们重新思考现代文学的起点问题,对我们理解“现代文学”之“现代”所在也会提供有益的启示。

从“新文学”到“现代文学”

民国时期 “现代文学”概念尚未通行。个别以“现代文学”或“现代中国文学”命名的著作,并未将其作为明确的概念来使用,主要是在“现时代”、“近代”的时间意义上理解“现代”的涵义,例如钱基博的《现代中国文学史》和任访秋的《中国现代文学史》。[2]当时普遍接受的概念是“新文学”,“新文学”是其创立者的自我命名,包含着强烈的自我合法化的意图。在“新/旧”二元对立的框架中,以“新文学”取代“旧文学”,目的是在一个历史进化的序列中,赋予这一新生的文学形态以某种不言自明的合法性。“新文学”命名中明确的价值取向,为所有参与新文学事业的人们所共享,也正因为此,20世纪20至30年代有关新文学的历史叙述,常常出自新文学家自身之手,包括胡适的《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朱自清《中国新文学研究纲要》、周作人《中国新文学的源流》,以及《中国新文学大系》的各集导言。这些论述与其说将新文学建构为一个客观的认识对象,不如说是新文学家在新文学内部的自我论证。像胡适和周作人的著作,虽然将新文学置于更长时段的历史视野中来考察,但这只是一种论述策略,主旨仍是要确立新文学自身的合法性(尽管两人对新文学的理解有差异)。在这种自我讲述的逻辑中,文学革命作为新文学的起点自然是毫无疑问的。

1940年发表的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在新文学的自我叙述之外,提供了一个新的观照新文学的视野。《新民主主义论》以1919年五四运动为界,把中国革命划分旧民主主义和新民主主义两个阶段,新文化被定义为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其内涵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虽然没有专门提及新文学,但文学作为文化的一部门,自然也受到限定。《新民主主义论》对新文学的自我叙述构成了有力的冲击,特别是在起点的限定上。起点不只是个时间的问题,它关系到对新文学地位和意义的评估,某种程度上,起点本身就构成了意义的源泉,它在历史中确立了新文学的开端,新文学由此便获得了不同于之前所有文学的独特性乃至唯一性。在此前新文学的自我叙述中,新文学的起点是由其自身来界定的,这使得新文学成为一个独立和自足的主体,其意义与价值与生俱来,不假他物。然而按照毛泽东对新文化的构想,新文学的合法性就不是来自它的自我命名和叙述,而是由新民主主义论这一外部理论赋予的,作为新民主主义的文学,新文学的起点就被设置在1919年,而不是文学革命发生的1917年。

我们从周扬40年代前后对新文学的历史叙述的微妙变化中,可以看出这两种论述之间的龃龉。在1939年3月发表的《从民族解放运动中来看新文学的发展》一文中,新文学的“开始”被界定在“‘五四’前一两年”的文学革命运动[3];而写于1940年左右的《新文学运动史讲义提纲》则明显受到了《新民主主义论》的影响,称“新文学运动正式形成,是在‘五四’以后,新文学运动史主要地即从‘五四’叙述起”。新文学被明确界定为“新民主主义的新文化”的一部分。[4]

建国以后,《新民主主义论》成为新文学史叙述的主要依据,新文学的性质得到了明确的规定,即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学。1919年成为新文学的起点。王瑶的《中国新文学史史稿》上册第一编的标题即为“伟大的开始及发展(1919-1927)”。不过既有的新文学的自我叙述已经深入人心,仍然支配着许多人的判断。1951年,教育部组织起草了《中国新文学史教学大纲》,规定新文学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学,但在分期上,则将1917年至1921年作为第一个阶段。[5]蔡仪《中国新文学史讲话》和刘绶松《中国新文学史初稿》上册,都把新文学的发生定在1917年。张毕来显然意识到了两种坐标时间上的不一致,他在《新文学史纲》第一卷中,把1919年以前的文学革命也纳入“新民主主义革命文学的历史阶段”[6],以弥合两种论述在起点设定上的裂隙。

“新文学”作为其创立者的自我命名,它内在的价值指向和历史内涵与新民主主义论这一外部理论不尽合拍,尤其是涉及新文学起点的设定时,常常造成某种混乱,这就产生了使用新的概念来规范和统一文学史叙述的要求。再者,50年代中期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新民主主义阶段成为历史,新文学作为新民主主义的文学也成为历史,继续使用“新文学”这一从新文学内部生成的概念已经不合时宜,有必要发明一个新的概念,服务于意识形态建构的要求,来完整地把握作为特定历史阶段中的特定文学形态的新文学。[7]第三,中国进入社会主义时期以后,新的社会主义文学被命名为当代文学,与之相对应的新民主主义文学也需要重新命名。[8]最后,出于学科化的要求,为了把《新民主主义论》落实到大学教育中新文学史课程的设置中,对作为教学对象的新文学的历史范围、性质、分期加以清晰的描述和规定,也需要发明新的名称来指称这一新的学科。1957年,教育部审定通过了《中国文学史教学大纲》,其中第九篇“新民主主义革命时代的文学”被明确地界定为“现代文学”,时限为1919至1949年。虽然在具体的叙述中会涉及1919年以前的文学革命和新文化运动,但1919年作为现代文学起点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此后“现代文学”基本上成为指称新文学这一对象的正式概念。1957年作家出版社出版的丁易《中国现代文学史略》一书,是建国后第一部使用“现代文学”概念的文学史著作,但这本书仍遵循新文学史叙述的惯例,将现代文学的起点设置在1917年,同时为了强调现代文学的新民主主义性质,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时间上限也划定在1917年,显然不符合《新民主主义论》的正统叙述,自然不会被接受。这可以看作“新文学”概念向“现代文学”概念过渡时期的现象。在此后的文学史著作中,1919年构成了现代文学的法定起点。复旦大学中文系学生集体编著的《中国现代文学史》,把现代文学划分为四个时期:“第一时期(一九一九至一九二七)。一九一九年的五四运动,中国革命进入由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随着革命性质的变化,中国新文学运动成为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运动的一部分”[9],由此可见“新文学”与“现代文学”两者的微妙差异,“新文学运动”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在它没有“成为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运动的一部分”之前,是没有资格进入现代文学史的。“现代文学”的规定性由此可见一斑。

“现代文学”概念的提出和使用是取代“新文学”这一特定历史要求的结果,至于“现代文学”概念中“现代”究竟指的是什么,并没有权威的具体的说明。有研究者认为“现代”这个限定性的名词是受到了苏联的影响,在苏联的历史分期中,十月革命被认为现代历史的开端,苏联学界一般用“现代文学”指称十月革命之后的文学[10],但仍然缺少直接的材料来证实这种影响。更重要的是,由于“现代文学”概念的内涵是如此明确和清晰,追问何为“现代文学”的“现代”就变得毫无必要,也没有意义。但是一旦支撑“现代文学”概念的新民主主义论开始失去其权威,什么是“现代文学”的“现代”就不再不言自明,而成了一个需要思考和回答的问题。

注释:[1] 程金城《关于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起讫时间与历史分期问题》(《社会科学》1990年第4期)和殷齐齐、王爱萍《中国现代文学起点问题研究述评》(《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先后对现代文学起点问题做过学术史的梳理,但这两篇论文较为简略,且发表时间较早,不可能涵盖近十年的相关研究。本文涉及文献发表时间下限为2014年12月。[2] 黄修己、刘卫国编:《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史》(下册),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539页。[3] 周扬:《从民族解放运动中来看新文学的发展》,原载《文艺战线》第2期,1939年3月16日,《周扬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266页。[4] 周扬:《新文学运动史讲义提纲》,《文学评论》1986年第1期,第21页。[5] 参见邢铁华:《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述评》,王瑶等著:《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历史与现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51页。[6] 张毕来:《新文学史纲》(第一卷),北京:作家出版社,1956年,第27页。[7] 参见李杨:《文学史写作中的现代性问题》,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73页。[8] 参见洪子诚:《“当代文学”的概念》,《文学评论》1998年第6期,第41-42页。[9] 复旦大学中文系现代文学组学生集体编著:《中国现代文学史》(第1册),上海文艺出版社, 1959年,第16页。[10] 参见黄修己、刘卫国编:《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史》(下册),第540页;贺桂梅《“现代文学”的确立与1950-1960年代的大学教育体制》,《教育学报》2005年第3期,第88页。

作者季剑青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现为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员。本文发表于《文学评论》2015年第4期,作者授权海螺独家发表未删节版。
本期编辑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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