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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戴锦华:我读《哈利•波特》
Original
戴锦华
海螺Caracoles
2022-08-08
楔 子
我和《哈利•波特》的“缘分”,实在是北大学生影协造就的一场“包办婚姻”。影协负责人周圣崴出命题作文,希望我讲讲《哈利•波特》。他的执着、恳切令我无法拒绝,一旦接受,我立刻发现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任务——不是一部电影或一本小说,或一个短暂的流行文化,这是两个彼此重叠的十年,是七部长篇小说和八部超标准长度的故事片。为此我贡献了整个十一黄金周,结论是:哈迷是无法速成的(笑)。以哈迷所谓的“亲世代”的身份讨论“子世代”的文化,无疑是愚蠢。我只想让你们知道,我对自己的愚蠢还是有自知的。命题作文,难成好文章。将错就错吧。
《哈利•波特》现象
的确,《哈利•波特》是两个彼此重叠的十年。因为小说十年和电影十年彼此重叠、彼此错落、彼此呼应。于是,《哈利•波特》将自己篆刻进一代人或者不止一代人的童年、青春和成长记忆。当然,《哈利•波特》也不仅属于伴随着《哈利•波特》成长的一代,《哈利•波特》之所以能够成为全球的、空前的超级文化现象,是因为它吸引了不止一代人的关注。据我所知,至少是《哈利•波特》的前几部,一度成为欧美白领的共同文化。大概也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哈利•波特》发行了不同的版本:标准版、成人版(还有英国版和美国版)。
据超级哈迷告知:所谓成人版,没有通常会冠之以“成人”的任何“不良”联想,无关“少儿不宜”,近乎唯一的区别,是封面。理由很简单,如此儿童读物式的封面被一个成年人拿在地铁上捧读,多少有点“不雅”。为了抚慰文明的规范,于是成人版有着庄严的、产生严肃文学联想的封面。(英美版的区别据说类似,只有少数措辞或者修辞性的不同,诸如英版第一部的标题是《哈利•波特与哲人石》,而美国发行商担心“哲学”字样会令读者四散奔逃,所以改名为《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1997-2007年,《哈利•波特》第一个十年、《哈利•波特》小说的十年,《时代》周刊曾经多次报道这个全球性的流行热浪。在这些报道中我们看到《哈利•波特》不期然地成为度量全球化的程度的一个标志。而《哈利•波特》也的确是中国第一个经由主流出版渠道而达到全球同步的流行文化。事实上,这个源发于英国、原本是英语世界的流行文化现象,很快地成为一个全球文化现象。哈迷们也许倒背如流的数据:这部小说迄今为止已经有了78种的语言版本,全球发行超过 200个国家和地区,累积销量已超过了4亿册,据说仅次于《圣经》和《毛泽东语录》。比较学术性的描述是,它在这十余年中,始终高居非励志、政经类图书排行榜的高端,创造了一个空前的纪录。
2001-2011年,《哈利•波特》的第二个十年,八部超标准长度的故事片的十年,更显赫但未必是更重要的十年。2011年,是两个十年的终结。在我今年的国际旅行中,我所到过的国际大都市,“哈七”下的广告都变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都市景观。发行公司设计了不止一款海报——我的粗略统计是21款。上面大书“It All Ends”——“大结局”。在世界范围内,哈迷或准哈迷或预备哈迷中,形成了一场全球庆典或狂欢式的场景。《哈利•波特》的高潮即将到来,《哈利•波特》即将终结。那么对我——一个不是内在于这一文化,不可能成长于这一文化的人看来,庆典的有趣之处是,这场狂欢同时带有创痛,至少是闪烁的感伤。在《哈利•波特》的出版发行和摄制放映的过程当中长大的一代人,似乎在这一狂欢现场搭设起着自己的童年、青春祭坛。在全球哈迷当中,弥散着一种稚嫩的沧桑感。在诸多中文的《哈利•波特》的官方网站或民间网站上,你会看到有一个词为哈迷们所深爱:“白驹过隙”。对我来说,这类青春勃发的苍老感,既怪诞有趣,又可视为我们时代的精神症候。
不用说“哈七”下伴随着它的全球发行,就不断创造并且刷新着世界电影史、世界票房史的第一。从首映场第一、首日第一、首周第一、首两周第一、首月第一到有史以来全球票房史第三。只有自称“世界之王”的卡梅隆以《泰坦尼克》和《阿凡达》继续占据着第一和第二名的宝座。值得一提的是,《哈利•波特》全系列八部当中竟有五部进入了全球前十五的票房纪录。当然,《哈利•波特》尤其是“哈七”下的辉煌票房不仅是全球哈迷狂热的写照,同时也是他们自觉创造的记忆印痕。在这份巨型的狂欢/感伤、庆典/祭奠的氛围中,他们为《哈利•波特》系列创造的纪录,也是个人生命创造的一份追忆。
当然,在不言自明或不屑一顾的层面上,“哈七”的纪录也是全球“哈迷”对“暮迷”(《暮光之城》迷)的一次完胜。用媒体的说法,便是《哈利•波特》最终成就了“书市大鳄、票房炸弹、主题公园”。换言之,一股源源不绝的滚滚金流。人们经常引证的材料是:到去年为止,J.K.罗琳的最终收入已达到700多亿英镑,她早已受封了英国皇室爵位,而她的个人财富已经超过了英女王。旁证材料则是,《哈利•波特》系列电影的主演丹尼尔•雷德克里夫(已经从“世界最富有的儿童”成长为“世界最富有的青年”)的个人财富已经超过了英国的威廉王子。以皇室为参照度量个人财富的程度,很有英国特色,这也正是说明《哈利•波特》奇迹最具说服力甚至不如说是唯一的有效证据。
特写罗琳、哈利与说书技艺
暂时搁置《哈利•波特》电影系列。其小说序列的成功当然围绕着一个核心角色,一个神话或传奇:所谓“魔法妈妈”J.K.罗琳。先说我的个人感受。《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我基本上是全程同步阅读的,动机是我对超级全球流行的好奇。而且坦率地说,很快,《哈利•波特》于我,只是一种惯性的阅读。因为系列小说或电影的特征之一,便是它拥有某种“认同的经济学”优势:因为熟悉而轻松,因为熟悉而期待,因为熟悉,所以最小的付出、最大的获得。即使没有成瘾,也多少有些放不下的牵挂。其下的感受或许会伤害哈迷们的情感:我的持续阅读伴随着加深的失望——当然大半系列小说的阅读都可能如此,因为这个传奇的开端,不只是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睡在壁橱里的瘦小男孩的生命转折或奇迹开端,也是一个靠救济金生活、在伦敦的冬天甚至付不起取暖费的单亲妈妈笔下流出神奇故事的奇迹。我的失望之情部分在于,随着《哈利•波特》的全球热销,罗琳开始成为富女及至巨富、现代成功奇迹的标志,小说越写越长,而情节的缜密与奇思妙想越来越稀薄。到了最后,冥想盆成了万灵方,用以解救情节设置上未能伏笔千里、水到渠成的漏洞。乃至到了结局,还有若干情节“坑”没有填平。但我诚恳地接受了一位哈迷对此的反驳,不如说是回应:她对此的解释是,《哈利•波特》是网络时代纸版小说复活的一次奇迹,它伴随着一次前所未有的写作状态,那便是罗琳的写作过程,同时伴随着前所未有的全球性同人书写作。成千上万的哈迷与罗琳同步甚至先于罗琳续写着哈利•波特的故事。而哈迷们无尽的、聪慧的细读(至少在中文世界,出现了在细读意义上堪与“红学”对决的“哈学”,超级哈迷林品在“哈七”出版前的“七大猜想”,对情节脉络的推断,正确率近乎百分之百),几乎把握了、窥破了罗琳所有的设计、伏笔、悬念。罗琳被迫与自己也是哈利的狂恋者竞争(当然“粉丝”或曰“X迷”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过度消费),被迫改变既定构思,或添加新的线索与悬念(所谓“挖坑”),情节或许因此失去了完整、连贯与细密。
林品:《我的哈利波特:哈7大猜想》,中国青年出版社,2007年4月版。
对我,这是重要的告知,也是严肃的警示:今天的文学——长篇小说尤其是长河或系列小说,已置身在一个迥异的文化生态与生产结构之中。对于其中的某些作品而言,其写作状态也许更接近电视连续剧或系列剧,它是在与受众的多重也许是极为直接的互动中完成的。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是否仍能在封闭的意义上阅读和理解文本?或我们如何处理这种最直接的互文现象:同人书或同人写作?好吧。这是我的问题,不是你们的(笑)。
为了完成这份命题作文,重读整个序列的经验,倒确乎使我对罗琳和《哈利•波特》产生不同的认识。我强烈地感到,罗琳的成就,在于她盘活了一门古老的技艺,说书人的技艺。甚至可以说复活了以单一人物、成长故事为依托的长篇、长河小说。公认的说法是,罗琳激活了或者说是重新赋予年青一代阅读纸本巨制的习惯。小说单纯、流畅、清晰、完满、富于想象力、幽默感及对成长的艰难与青春生命的苦涩的体认。也正是在这份指认中,我蓦然发现,与其说《哈利•波特》是一部长河小说,不如说它更接近古老的谣曲或英雄传奇。就基本情节层面说来,《哈利•波特》几乎具有绝大多数的民间故事/英雄传奇的主要元素。诸如情节序列:预言英雄的诞生,英雄诞生,英雄初遇强敌,英雄被标记,英雄学艺/获得法器,英雄再遇强敌,英雄受挫,英雄决战、获胜;其结局无外乎三:英雄的葬礼、英雄成婚或英雄登基。据罗琳所说,她原本选择的结局是英雄的葬礼。但是尽管作为一位超强势的作家,当那个额头上有着闪电形伤疤、戴着黑框眼镜的瘦小巫师,从她的想象中走向世界的时候,她事实上已丧失了对其生杀予夺的全权。如果哈利死于“哈七”,那么她不仅会粉碎无数颗稚嫩的心,甚至在现实中难保不会上演斯蒂芬•金《危情十日》的桥段(笑)。因此,她选择了“英雄的婚礼”作为(潜/前)结局,而不是英雄登基。这也便是有哈迷抱怨哈利为什么不是霍格沃茨校长的原因之一。因为《哈利•波特》中,尽管魔法部是最高权力机构,但霍格沃茨的校长才更是无冕之王。
除了英雄传奇的情节桥段,我们还可以从中发现民间故事特有的角色设置。首先,英雄和敌手:那无疑是哈利•波特和伏地魔,是白巫师对黑魔法,代表着善与恶、生与死;其次是帮手:在哈利这边无疑是他和赫敏、罗恩三人组,当然可以加上D.A.——邓布利多军,霍格沃茨的老师们;在伏地魔一边则是食死徒和马尔福三人组。在校园生活的层面上,最为直接的对抗,始终是波特三人组对马尔福三人组。也像古老的谣曲,故事中有清晰的发出者与接受者,即谁、什么指示,指导着英雄的行动,而谁或什么会因英雄壮举而获益或获救。显而易见,故事中的发出者是邓布利多,他也是故事中完美的父亲与权威形象;我们也可以说,发出者是人类正义力量;而接收者同样清晰:那便是整个魔法与麻瓜世界。这原本是一个英雄从黑暗势力手中拯救世界的故事。但有趣的是,邓布利多在故事中同时扮演者一个民间故事独有的、在现代叙事中已经消失了的角色:施惠者,一个主人公/英雄学艺、成长过程中给他以具体的帮助和指导的角色,一个知晓并把握着英雄命运预言的角色。另一个有趣的角色,则同样是民间故事独有的角色或曰功能:假英雄的倒置——假敌手斯内普(也必须坦白:我无法直觉地理解哈迷对斯内普这一角色的热爱。尽管只是一个悲情单恋、到死方休的人物,但我对其直觉的反应是小天狼星式或詹姆斯•波特式)。
谣曲的现代变奏
到此,似乎必须首先稍加提及叙事最基本的现代变奏。其一,既是《哈利•波特》的现代变奏,也是小说获得我认同的一个特征:贯穿全书,罗琳的一个极有意识的选择,便是削弱了传奇中英雄的唯一和绝对,而代之以某种集体甚至集体主义的因素。削弱了英雄传奇的男性中心,代之以一个两性共同创造与承担的世界。她强调故事的主体是爱:但显然不是情爱,而是亲情和友情;强调战胜邪恶过程中的相互扶助与共同成长。系列电影中最重要的一位导演大卫•叶茨如是说:
“J.K.罗琳赋予原著的是很多非常有价值的体现,最终都将会在影片当中全部涌现出来——用忠诚、爱、友谊、包容去对抗偏狭和邪恶,由此制造的能量和影响,是非常具有感染力的。”
罗琳则补充道:
“不管是小说还是改编电影,与爱有关的主题都是这里面最重要的核心内容,随着这个发生在魔法世界的故事不断地发展,你会发现爱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不过,在我的认知体系当中,朋友之间的感情显然是一种最为强烈的爱的体现,也是我们的影片一直在致力传达的一条关键信息。”
但更重要而基本的变奏,则是小说贯穿性的现代主义主题:情节剧主题的心理同构,或者说邪恶的内在性。就外在的情节或者说传奇部分而言,《哈利•波特》是一个善恶对决或者说正义战胜邪恶的“老故事”。哈利•波特——大难不死的男孩、救世之星;伏地魔,一个比鬼魂更残破、扭曲的畸存,寄生在人类宿主脑后的一张似人非人的脸,或从黑夜沸腾的坩埚里升起的一个蛇样的肉身,在空中飞翔,如同巨大的黑暗蝙蝠。他与哈利•波特的世界相比,黑白分明、善恶判然。但在小说中,这个魔鬼并非来自异域或远方,相反,来自“我们”内部。小说最基本的设置,便是哈利•波特与伏地魔的内在相似与连接。他们同为孤儿,同样被麻瓜抚养成人,他们同样在一个受歧视的、孤独无助的、间或是匮乏贫穷的环境中长大,他们同样是霍格沃茨的优等生——伏地魔甚至比哈利更优秀,他是级长,男学生会主席……他们同样热爱霍格沃茨,把它当成是自己唯一的家/归属。当然,主要的情节设置,一对孪生魔杖分别选中的伏地魔/汤姆•里德尔和哈利•波特。故事的规定性前提之一,是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宿命的捆绑在一起的预言。
事实上,随着系列小说的铺展,故事越来越幽暗、创痛,哈利与伏地魔之间的联系就越加深刻而内在,哈利从通过伏地魔的“宠物”巨蛇纳吉尼的眼睛观看并发动袭击开始,越来越频繁地在睡梦中“成为”伏地魔,感知着“我”的狂怒、冷酷与杀戮,在梦中对镜自照时看到那张苍白的、生着一对血红的蛇眼的“自我”形象。小说的最大悬念是魂器,而终极秘密为:哈利•波特正是第七个魂器,他以自己的身体和生命承载着伏地魔灵魂的一个碎片;他的生存确保着敌手的不死。于是,战胜伏地魔意味着杀死不死者,而杀死不死者必须是自我毁灭(对我,小说阅读过程中不多的震动时刻之一,是冥想盆中斯内普对邓布利多痛心的回应:你保护他,就像养着一头待宰的猪)。
于是,小说给定的逻辑中,古老谣曲的现代变奏呈现在三个层面上,首先,邪恶/伏地魔并非来自我们文明的外部,而是源生于内部。这也是欧洲反思纳粹法西斯主义产生及获胜的痛切结论之一。其次,我们与他们、光明与黑暗、正义与邪恶的对抗,同时是我们的内在的矛盾与冲突,是我们对抗内在的邪恶诱惑的抗争。于是,哈利•波特与伏地魔的不同,其最终成为异质性的敌手,只是出自不同的选择——一个不无存在主义味道的表述。如邓布利多所言:
“表现我们真正的自我,是我们自己的选择,这比我们所具有的能力更重要。”
“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什么样的人。”
邓布利多同样对哈利•波特终结伏地魔的预言给出了存在主义式的阐释:选择的意义与权力,接受与承担命运的勇气。这一成长故事的励志性质亦源于此。
从另一个侧面看,《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与魔法学校霍格沃茨设计或设置于人类/麻瓜世界之中。不同于其最重要也是基本的互文参照:《魔戒》中的中土世界,《哈利•波特》所勾勒的不是平行世界,不是异次元。这一魔法世界名副其实地嵌在现实世界之中。于是,就有了小说的奇思妙想,也成就了电影的奇观所在:九又四分之三站台,破釜酒吧背后的对角巷,伦敦电话亭中的魔法部入口,商店旧橱窗进入魔法医院……于是,它不仅如同平行世界一样,是现实世界的错落变形的镜像,而且直接成了现实世界的微缩版或现实世界的魅影;《哈利•波特》所创造的,与其说是一个完整的想象世界,不如说是一份独特的族谱。它也因此成了又一重的关于内在与外在的表达。
不错,对于遭遇《哈利•波特》的一代人说来,它确乎是一次惊喜,一份绵长的、始料未及的礼物,一种深刻的给予与抚慰,因为它再次以一个完整的成长故事触摸我们内心的柔软处。对于我,抛开罗琳的叙事天才与想象力之类的因素不论,《哈利•波特》的全球成功,某种程度上是由于它刚好坐落在冷战终结也是所谓后冷战时代的文化与价值空白之上。因为冷战结束,作为失败者的对方阵营,当然丧失了讲述其故事、铺陈话语的权力,而作为胜利者的西方阵营也一度因丧失了对手也是其“内在的魔鬼”而难于成就叙述。我们间或可以将《哈利•波特》视为这一时期某种深刻失语的终了。凭借魔法世界,罗琳不光带回了故事,而且带回了某些超越性价值再现的可能,诸如爱、亲情、利他、友情、自我牺牲、宽恕、承担宿命/使命。举一个电影中的场景为例,是“哈六”——《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中的一段,当邓布利多被害,黑魔标记笼罩在霍格沃茨的上空,故事进入了最黑暗无助的时刻,麦格教授向天空举起了魔杖,全景镜头中,错落地,师生们纷纷举起了魔杖,一点点细小的星光在空中集聚,渐渐地驱散了黑魔标记。一个在后冷战的逻辑中几乎难于获得表述的、具有超越性诉求的时刻:一个悲情动员的场景,弱小者在浓重的黑暗中宣告拒绝放弃,尝试以群体的力量对抗强敌。
本文节选自《<哈利•波特>•十年:戴锦华讲演实录》一文,全文收入北大培文2012年9月出版的《光影之忆:电影工作坊2011》。感谢戴锦华教授授权海螺发表,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本期编辑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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