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昨天推送《戴锦华:我读<哈利•波特>》一文后,读者反应十分热烈,海螺社区今天继续推送《<哈利•波特>•十年:戴锦华讲演实录》其他部分的内容以飨读者。
相较于小说的绝对成功,《哈利•波特》七部小说所改编的八部电影,可以说是极为成功又乏善可陈。所谓“乏善可陈”是因为影片只是小说的衍生品。《哈利•波特》电影系列清楚的目标受众是小说读者;同时超级铁腕的J.K.罗琳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全面、巨细靡遗地掌控着电影的改编,于是电影只能是小说的“插图版”,名副其实的Movie/ moving picture(活动绘画)。作为一个电影的专业研究人员,在这篇命题作文之前,《哈利•波特》电影系列实在没有更多作为电影艺术的东西吸引我。其中导演的因素被贬抑到或可忽略的程度。影片再度回到了30年代好莱坞黄金时代的制作格局:重要和不可替代的元素是主演和美工师,而非导演、编剧和摄影师。但我说它极为成功,不仅因为我为了完成“作文”通看了八部电影后改变了我的判断,而是我必须指出影片成功地履行了它的职能和责任——电影叙事的奠基人、大师格里菲斯的名言:“我首先要让你们看见。”无需赘言,电影的真正文本是画面。《哈利•波特》电影序列可谓成功地以视觉语言,主要是造型语言,再现了罗琳以其飞扬的想象力所创造的魔法世界。尽管八部《哈利•波特》电影水平参差不齐,但是都大致胜任了这一充满挑战的任务。
换言之,《哈利•波特》系列电影中最为华彩的便是奇观空间,为此,电影的摄制动用了一切可能的手段。实景拍摄:英格兰、苏格兰的著名城堡依次出现在影片之中;搭景:人们津津乐道的霍格沃茨礼堂、格兰芬多塔楼、魔法部(大厅、法庭、神秘事物司)、对角巷、格里莫广场12号,甚至禁林或邓布利多、斯内普、麦格教授的办公室。同时,每一堂实景、棚中景也包含了大量的将在后期完成的绿幕合成,自不必说难以计数的电脑特技场景。必须提到的,是包含了诸多奇特的造型形象:家养小精灵、鹰马、曼陀罗草,魁地奇球赛从想象变为可见的“事实”。一个有趣的插曲是,自第四部开始,哈利•波特的眼镜便只留了一副镜架,因为前三部中出现了太多的穿帮镜头:哈利•波特的眼镜片折射出庞大的摄制组和巨型的摄影器材。在这个意义上,《哈利•波特》系列电影始终是奇观的盛宴,而且每一部影片都是一次挥金如土的豪举,一次持续的视觉冲击、奇观规模不断升级的过程。
从上至下是魁地奇球场、对角巷、邓布利多校长办公室。 就《哈利•波特》电影而言,另一个必须提及的视觉特征或曰风格,同样出自罗琳的强力干预:她为《哈利•波特》电影改编设下的刚性规定之一,是影片的主要外景地必须在英国,影片的主要演员必须是英国演员。这个刚性前提令许多有意染指的好莱坞导演却步。但罗琳的这个“爱国主义”规定却不期然为影片赋予某种不同的视觉、表演风格,我开玩笑地称之为《哈利•波特》电影的“英国性”。这固然是指英伦三岛的自然景观为影片赋予了其特有的色彩与透视基调,更重要的是,几乎覆盖了英国演艺界的、强大的演员(配角)阵容为影片提供了不同的视觉与风格意味。我们可以开列一张长长的名单来列举加盟《哈利•波特》电影的英国演艺界支柱型演员的名单。以至于在这十年间,一个常在的玩笑是,如果恐怖分子朝《哈利•波特》剧组丢一个炸弹,英国演艺界便几乎灰飞烟灭(笑)。说到英国演员的因素,直观的解释是,英国没有好莱坞规模的电影工业,所以它也无法维系巨大的专业电影演员的阵容;于是英国演员不仅大都是影视剧三栖演员,而且很多同时兼有导演、编剧、制片人的身份。这份“不利”,事实上成就了英国演员更精湛的演技和深厚的、多元的文化素质。于是,人们津津乐道的,不只是邓布利多的两位扮演者理查德•哈里斯和迈克尔•甘本、身为英国演艺学会领袖的艾伦•瑞克曼——斯内普的扮演者,或扮演小天狼星的加里•奥德曼,出演麦格教授的玛吉•史密斯……甚至还有那些“打酱油”式的配角:占卜课教授特里劳妮的艾玛•汤普森,大家也许还记得她正是李安版《理智与情感》的主演和编剧;而伏地魔的扮演者拉尔夫•费因斯也就是在《哈利•波特》大结局的2011年自导自演了一部新的莎剧改编《大将军寇流兰》:一个完全使用莎士比亚剧本的古英语对白,却将场景搬到现代战争之中,一部艺术电影热议之作。西弗勒斯•斯内普(艾伦•瑞克曼 饰)米勒娃•麦格(玛吉•史密斯 饰)当然,当我们说《哈利•波特》系列电影几乎只是原作小说的衍生品或插图版的时候,也意味着影片成败的关键便是它是否能成功地吻合或获取小说读者的认同、认可。于是,选择演员/主演,便几乎生死攸关。《哈利•波特》如此,《暮光之城》也如此。但《哈利•波特》电影系列在这个关键上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形成了一个奇特的、始料未及的意义表达。就十年的开端而言,《哈利•波特》的成功大半归于选角的成功:哈利•波特/丹尼尔•雷德克里夫及其三人组(艾玛•沃森的赫敏、鲁伯特•格林特的罗恩)获得了人们无保留的认同、崇拜和怜爱。而以《独自在家》而扬名的导演克里斯•哥伦布为罗琳的故事赋予了好莱坞式的甜美。第二部拍摄之时,问题已然出现:孩子们长得太快了(笑)。第一部中珠圆玉润的小演员,如同一张童年肖像遭到膨胀魔法一般迅速地撑破了画框。第二部、第三部之间人们扼腕叹息,有后见之明的人们议论《哈利•波特》原本应采取《魔戒》的拍摄方法:一年拍成,逐年放映。更有强烈的、关于是否应该更换主演的种种猜测和议论。但前者的无稽,是因为导演制作之际,小说仍在写作之中;后者被拒,是因为系列电影更换主演无疑是灭顶之灾。但对于电影最重要的预期受众来说,认同已难于成立。如果说,在“哈一”中,丹尼尔•雷德克里夫是罗琳笔下那个戴黑框眼镜的、古灵精怪的哈利•波特的甜美版,那么,丹尼尔却过于迅速地成了一个壮硕的、与罗琳勾勒的形象甚不相符的美国青少年。且不论不仅对一个孩子、即便对于成年人来说,也是过于巨大的声名与财富也曾将他拖入了声色犬马的沉溺。于是,如果说在罗琳原作的七年中,哈利•波特及三人组经历了童年、少年时代,步入了成人礼;而电影的十年间,他们的形象却“超前”进入了成年。用中文网上不无刻薄的说法,是“小正太长成残大叔”。但这一对系列电影说来悲剧性的事实,却不仅没有影响影片的风靡与热销,而且奇特成就了一份始料未及的“阅读”效果。当然,在形而下的层面上,《哈利•波特》是一个校园——寄宿学校——的故事,于是霍格沃茨的七年,便标志着在这两个十年间长大的一代人真实的生命进程;而真切的、不断变化中的、不完美的主人公的身体形象,便对应“哈利•波特一代”并不魔幻的生命体验,或曰成长的烦恼。于是,较之于力不胜任地背负着天降大任的哈利•波特,较之于满怀创楚地承受着离丧、敌意甚至死亡威胁的哈利•波特,银幕上的哈利•波特——比哈利•波特远为幸运,指称着超级美国梦、爱戴、金钱、财富同期而至,但也是较之哈利•波特在身体、形象、生命故事上甚不完美的丹尼尔•雷德克里夫,成就了另一种认同:他无疑是一个偶像,但不仅是作为哈利•波特之肉身的偶像,也是银幕之外/之下的标准的或曰超级的主流期待的成功者的偶像;但他也同时不仅作为哈利•波特——一个理想的自我镜像,也是作为丹尼尔,一个“真实”的自我镜像的所在。奇特地,如同所有“粉丝文化”,观者自恋地在《哈利•波特》的魔镜中投射、想象着自我形象,也多少自怜、带几分自弃地在哈利•波特/丹尼尔那里获取了“青春/花季”之外的成长叙述:“青春/化冻的沼泽”。斑驳多重的认同机制,重合着全球化时代一代中产少年的青葱岁月。
下面,我想跟大家做一点溯源性的或称谱系性的学术思考。不全是我的发现,更说不上原创。难于计数的英文的、中文的《哈利•波特》网站上已有数量浩繁的探究和考证。我只是尝试做某种梳理,间或补充一些我自己的思考。
已有许多关于《哈利•波特》的研究或“哈学”论及了《哈利•波特》的源流和出身,其指认集中在三种溯源与命名之中。其一是凯尔特(Kelt)文化,其二是黑色玄秘或直呼“炼金术”,第三是哥特式文化。第一种指认是重要且显而易见的。凯尔特文化,作为上古欧洲文明或古语,已湮没,尽管今日仍有苏格兰、爱尔兰、威尔士人自认为凯尔特人的后裔。罗琳的苏格兰人身份已成为这一来源的先在依据。同时,一个显然经历欧洲中世纪及现代改写和想象的形象序列:巫师、巫术或曰魔法,魔法世界内的族群想象、小说基本的设定前提、主要人物姓名的构成与意味、魔杖系谱、草药学、龙、鹰马及其种种神奇生物,无不直观地提示着凯尔特文化的印痕。也有不少人论及了《哈利•波特》与中世纪炼金术亦称黑色玄秘的联系,其中霍格沃茨的魔药课无疑成了最重要的证据。也许需要提及的是,所谓炼金术,出自欧洲中世纪一次外来文化或东方文化——阿拉伯文化——的冲击,是一次颇成规模的对阿拉伯典籍的翻译与流传的结果。相反,我认为对《哈利•波特》之哥特文学特征的指认基本上是一次误认。凯尔特或炼金术基本上属于欧洲前现代历史,也是《哈利•波特》最主要的灵感与依据的由来;而哥特文化/文学却是十足的欧洲现代文化的组成部分,我们可以将哥特文学、艺术视为欧洲浪漫主义滥觞的结果,也可以将其视为欧洲浪漫主义的发轫,我以为与《哈利•波特》没有真正的关联。在某种约定俗成的误认中,人们经常以哥特泛指凯尔特或黑色玄秘,但它们原本判然有别。正是由于凯尔特文化的印痕,与《哈利•波特》形成了最为直观的互文参照的文本是《魔戒》三部曲。在《魔戒》逐集出版的20世纪50年代,它也确曾在当时一代青少年及成年人中造成过《哈利•波特》式的风靡与狂热。可以说,《魔戒》是亲世代的《哈利•波特》,而《哈利•波特》则是子世代的《魔戒》。有趣的是,正是《哈利•波特》的这份谱系图,解释了在欧美世界甚至不止是欧美世界中,基督教教会何以对小说、电影全面狙击,甚至公开禁绝。事实上,林品曾在他关于《哈利•波特》的论文《作为现代性寓言的后童话——论<哈利•波特>》中颇为详尽地论及了基督教会对这部小说的厌恶及(在我看来)过激反应。上至梵蒂冈罗马教皇,下至各教会、教派主教纷纷公开将《哈利•波特》视为邪恶乃至恶魔之作,并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将其列入诸多禁书名单。当然其结果只是禁书效应强化了哈迷对作品的热爱。我曾相当“幼稚”地对此大惑不解。因为在我看来,《哈利•波特》健康、纯洁、阳光灿烂,对主流社会、主流价值有益无害。但当我们依据文本,展开这份谱系图时,答案似乎已然揭晓,即便不去追述中世纪基督教会猎杀女巫的历史,我们仍可以清楚地看到:凯尔特或炼金术,即使在今日仍可以即刻归入现代知识范畴中的“神秘主义”。但人们或许已遗忘,或并不知晓,所谓神秘、超自然、神秘主义(Occultism),其原意是“被隐藏的(知识)”。被谁或被什么隐藏?这个词的另一词义会给出回答:所谓神秘主义,也是“反/非基督的(知识)”。换言之,它们是基督教义,也是以此为基础、同时也是颠覆其基础而产生的现代科学知识所无法包容或成为其反面的知识型或知识谱系。因此,宗教学的朋友给我的答复是,在你看来(教会的反应)是无稽之谈,在他们看来,这却是一场真实的灵界战争。
的确,从最浅表的层面上看,《哈利•波特》中的确没有任何宗教性内容;尽管在校园生活的表述中,霍格沃茨两个最重要的节日:复活节和圣诞节,都是基督教世界的宗教节日,但小说中这些节日完全没有任何宗教性的内容。充满了故事的,是凯尔特或曰前基督教文化元素。但在下面的分析中,我们将分享我的观察和思考:不同于教会的反应,我们将看到《哈利•波特》,这部似乎极度非政治化的文本与包括基督教文化在内的、欧洲或曰现代社会的历史、现实及文化的直接、间接的对话关系。其间并非单纯的对抗关系。
首先,从另一个角度——系列小说贯穿始终的核心意象——上看,我们似乎不难发现,小说中哈利•波特vs.伏地魔的善恶对决,同时在校园故事中对应着格兰芬多学院vs.斯莱特林学院,因此也是哈利•波特三人组vs.马尔福三人组。就其学院标志、象征而言,应该说是狮子vs.蛇;但事实上,格兰芬多,或曰格兰芬多精神的象征,在小说情节中更直接地呈现为格兰芬多之剑,它也成为贯穿剧情的重要道具。于是,这一善恶对决,便对应着剑vs.蛇这一组贯穿始终的核心意象之上。也是在这里,我们再度返归小说的凯尔特文化谱系之中。
除却巫师或巫术系谱,我想补充提示的,是《哈利•波特》与作为传说或传奇而流布的凯尔特文化的遗韵——亚瑟王与圆桌骑士故事之间的联系(事实上,亚瑟王与圆桌骑士也是大众文化工业:漫画、卡通片、电玩、网游、邪典电影及另类电脑设计的主要灵感来源与原型之一)。在亚瑟王的故事中,他作为救世英雄横空出世,而他轻易抽出了嵌在巨石之中、无人能撼动的宝剑,确立了他王者的身份。此后,宝剑一度丧失,但终于却在一个湖中失而复得。我想大家已经联想起哈利•波特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正是从分院帽中抽出了格兰芬多宝剑,杀死蛇怪,进而战胜了寄身日记本中的少年伏地魔。这也是剑与蛇的首度交锋。而“哈七”中,哈利•波特与罗恩从冰湖中重获了格兰芬多之剑,并用它摧毁了斯莱特林的嵌有蛇形的挂坠盒——伏地魔的又一个魂器。大对决中,纳威再度从燃烧的分院帽中抽出格兰芬多剑,一剑斩杀了伏地魔的宠物,也是最后的魂器:巨蛇纳吉尼。似乎毋庸置疑《哈利•波特》与亚瑟王传奇的内在联系,无需多言哈利•波特所占据的、亚瑟王的结构位置;而且正是剑成了格兰芬多或正义力量的象征。然而,蛇的意味却更为丰富。它不仅是斯莱特林的象征、蛇怪或纳吉尼,它也是伏地魔本人的形象和隐喻。为此,影片的贯穿电脑特技之一,就是“抹平”了拉尔夫•费因斯——伏地魔的扮演者的鼻子,赋予他一张蛇一般的面孔。然而,也是在这里,在对《哈利•波特》的系谱溯源之际,我们再次遭遇到了《哈利•波特》之为古老谣曲的现代变奏意义。回到哈利•波特形象自身。作为故事中的主角和英雄,哈利•波特无疑占据着天启救世者的位置,所谓“大难不死的男孩”或“救世之星”。于是另一个互文性的提示,是与《哈利•波特》同一时期的大众文化的超流行作品与现象《黑客帝国》的参照。后者的主人公网名尼奥/Neo,其真意正是其反写:One/ The One,中译为“救世主”,或许更为确切的含义是犹太教中的弥赛亚/获选者。恰如哈利•波特的身份:救世之星。邓布利多的遗言:“哈利是我们唯一的希望。相信他。”但其繁复之处,或曰现代意义变奏则在于哈利•波特形象标识的另一特征的象征意味。就其外在形象而言,哈利•波特最为突出的特征,便是他前额上闪电形疤痕。那是他为强敌所标记的所在,是他身为“大难不死的男孩”、“救世之星”的标志。但同时,也是最具深意之处,是这一疤痕在英国文学或曰世界文学中互文指涉,却“自然”地导向了弥尔顿的《失乐园》。有趣的是,在弥尔顿的这部恢弘史诗中,额头上有“天雷击劈的印痕”,正是主人公——反叛上帝强权的堕(落)天使路西法/撒旦的标志(由于罗琳在大学时代主修英国文学,所以这一互文指涉绝非偶然或巧合)。在这儿,我们姑且不去讨论堕天使近年来重新成为大众文化宠儿的现象,也不去展开这一特征让我们明白基督教会对《哈利•波特》的狙击的确不是空穴来风;在此,我要强调的是,这一看似矛盾的组合:弥赛亚/撒旦,再次凸显或强化了系列小说的主题:不是后现代式的无善无恶或善恶两立,而是现代主义的主题——邪恶的诱惑与内在性。对弥尔顿笔下的路西法/撒旦故事稍作追述,我们会看到天使长、六翼智(/炽)天使的路西法/撒旦率众起事,发动天堂战争,反抗上帝权威,事败被天雷击劈坠落地下深渊;但他不甘失败,潜入乐园,化身为蛇诱惑夏娃吃下了智慧果,因而导致亚当夏娃被逐出乐园。人类的地上故事自此开始。我想大家已经注意到了:在此蛇再度出现。就其意义结构而言,剑与蛇无疑负载着《哈利•波特》故事的善恶决斗,但同时,哈利头上那个将他标志为救世之星的闪电形疤痕,也内在地将他标志为蛇/撒旦或邪恶。我们知道,在情节层面上,正是经由闪电疤痕,哈利直接地联系着伏地魔;也是经由这一疤痕,哈利成了伏地魔无心间造就的第七个魂器。他的确——名副其实地内在携带着伏地魔的一片灵魂。所以他必须经由自杀/迎向死亡才能最终击败、杀死伏地魔。
本文节选自《<哈利•波特>•十年:戴锦华讲演实录》,全文收入北大培文2012年9月出版的《光影之忆:电影工作坊2011》。演实录是由北京大学中文系林品博士根据戴老师讲座录音独家整理。感谢作者授权海螺发表,未经许可,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