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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布兰维里耶与生物学种族主义(上)

海螺社区 海螺Caracoles 2022-10-04


马克思、布兰维里耶与生物学种族主义

论福柯 “胜利者史学”的谱系

作者| 张锦

内容提要

本文以福柯与马克思之间的对话关系为理论思考的前提,即福柯如何在反思权力的财产和经济学功能性中发展出了一种对权力问题的非商品和非经济研究,指出福柯以非经济的权力关系为理论模型,以历史的考古和谱系分析为方法和目的,进而利用种族战争话语的出现和发展,对英法国内战争史尤其是法国历史和历史学家进行了历史-政治范式回顾。在福柯的这种回顾与分析中,可以看出欧洲国内战争的胜利者/失败者这种可以流动和变换位置的 “胜利者史学”逻辑怎样经由二元图式被转化为一元图式甚至被转化为殖民逻辑,而福柯的分析正是要迎回对这一史学谱系的政治-历史范式的解读,进而实践历史书写曾有的能动性。

关键词

马克思  布兰维里耶  种族战争  二元图式  民族

      理论家福柯对历史,尤其是法国史和欧洲史有一种迷恋,他在处理哲学问题时都在处理历史:“哲学问题,这是我们所处的这个现在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今天的哲学完全是政治学,完全是历史学。它是内在于历史学的政治学,它是对政治学不可或缺的历史学。”[1] 当他的老师伊波利特于1968 年去世时,他 “赞扬伊波利特本着黑格尔和马克思的精神,坚决认为历史是哲学的真实媒介……哲学的工作必须透过历史研究来进行的信念,无疑是福柯从他老师那里学到的影响最为持久的功课”[2]。历史是哲学和理论的真实与真正的媒介,福柯的全部著作和工作都贯穿着“历史是哲学的媒介”这一点,所以法国或者说欧洲史的视野和文献才是福柯考古学和谱系学的扎实基础和理论阐释的重要资源; 而历史学之所以是政治学和哲学的,则是因为处理历史就是在面对“现在”。因此,福柯每次处理历史时,都在处理自我的经验和当下的现实:“战争的威胁就是我们生活的背景,我们生存的氛围。我们的记忆中更多地充斥着对世界大事的关注,而不是那些家庭琐事……也许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我对历史很迷恋,对个人的经验与重大历史事件之间的关系十分关注。我想这就是我的理论冲动的核心吧。”[3] 可见,战争的亲历感和在重大历史与个人经验之间建立联系,是福柯进行理论探索的一个重要动力,或者借用他本人的句法,也可以说“历史是现实的媒介,历史是福柯抵达当下现实的媒介”,他因此这样定位自己的著作:


       同《词与物》联系在一道的有关“非连续性”的观念已经成了一种非常武断的看法。我对此是否负有责任? 可事实上,我的这本书表达了恰好相反的观点……只有当你了解这本书中所涉及的领域——生物学史、政治经济学史、普通语法史——才能一下子看出什么是停止和断裂……就我而言,这根本不是在强调历史的非连续性。恰恰相反,这是把历史的非连续性作为一个疑问提出来,并力图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我的研究同 “非连续性的哲学”正好相反……就 《监禁与惩罚》[《规训与惩罚》] 而言……我只是想写一部历史,这历史将有助于我们理解现状,甚至会导致某种行动…… 《知识的意愿》[《认知意志》]……在本世纪六十年代,往往把权力定义为一种遏制性的力量: 根据当时流行的说法,权力就是禁止或阻止人们做某事。据我看来,权力应该比这个要复杂得多。(《权》: 25-27)


关于福柯对自己著作的定位,他的这个解释非常清晰,但需要强调的是,我们现今说到福柯时,依然避免不了“非连续性”的陈词滥调,似乎福柯建立了一“非连续性”的历史或哲学方法论。正如福柯本人所云,这种陈词滥调产生于对《词与物》一书的误解。事实上,在《词与物》中,福柯正是要将“历史的非连续性”或者“断裂”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而不是要建立“非连续性”的史观;《规训与惩罚》是福柯通过书写监狱史来理解他所处的社会现状的一种努力,这种书写在当时也的确促进了一些监狱改革运动,但更重要的是,它成为认识当时法国和欧洲社会的一个提喻;《认知意志》则是为了阐释维多利亚时代以来的“压抑假说”的前提以及该假说的简单与有限性。

       

       当福柯对“现在”( présent) 这个时间态进行考古和谱系分析时,发现“现在”作为一个理解历史和政治的关键范式发生在法国大革命前后:“这里有一个重要现象,即在历史和政治话语中现在这个价值的翻转……在历史的可理解性框架中,从历史被极化为民族/国家关系、潜在性/现实性关系、民族的功能整体/国家的现实普遍性这些关系之后,你们清楚地看到现在将成为最丰满的时刻,最强烈的时刻,光明的时刻,此时普遍进入现实。”( Il: 203;《必》: 215) [4]此时,福柯要处理的还是历史与现在这个大范畴的问题,即当第三等级、市民阶级或资产阶级社会用辩证法取代历史斗争范式时,他如何通过回到历史来反抗资本主义逻辑。福柯曾凭记忆援引马克思给恩格斯的信里所写的话说:“但是我们的阶级斗争,你知道得很清楚我们从哪里找到的: 我们在那些讲述种族斗争[lalutte des races[5]]的法国历史学家那里找到的。”(Il: 69;《必》: 72) [6]这些历史学家正是福柯所仔细辨析的布兰维里耶 (Henry de Boulainvilliers) 、奥古斯丁·蒂埃里 (Augustin Thierry) 、梯也尔(Louis Adolphe Thiers)以及西耶斯( Emmanuel-Joseph Sieyès) 等法国史书写与建构者。福柯的这种历史与政治的研究正是为了致力于“现实政治的急迫性”:“我不是哲学家,也不是作家。我不写作品,我从事既是历史的又是政治的研究……在现实政治上急迫,因为这个原因使我感兴趣。”(Il: 259-260;《必》: 266-267)

 

《必须保卫社会》,[法]米歇尔·福柯 著,钱翰 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10月版。

      在1976 年的法兰西学院讲座《必须保卫社会》中,福柯正是以统治关系而不是统治权作为分析权力关系的入口,以 “政治是战争通过其他手段的继续”(Il: 147;《必》: 156) 为分析原则,以关于社会的“历史-政治话语”替代“哲学-法律话语”为范式,分析“战争的国家化”与以“种族斗争”为话语资源的“胜利者史学”[7] 如何大约在十七世纪得以出现。胜利者史学这种曾在法国及欧洲史中重新组建胜利者/失败者的二元话语,在十九世纪与“种族学和优生学”相结合,成为国家种族主义、生物学种族主义和殖民主义话语。换言之,如果说胜利者史学在其产生之时只是在欧洲国家内部,通过定义与阐释民族、社团、种族等,重新藉由历史话语确立胜利者和失败者,那么在“达尔文之前很早就已开始,后来借取达尔文的话语”(Il: 52;《必》: 53) 包装后,这种史学则接合到更大的种族清洗和全球殖民主义的范畴中。同时,在福柯的胜利者史学中,民族、种族以及阶级这些对现代世界来说非常重要的概念,也都被福柯在法国史甚至欧洲史的具体考察中重新以考古学和谱系学的方式带出。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经常倾向于将胜利者史学想象为成王败寇,而福柯胜利者史学谱系考察原有的逻辑却是:“出现了一批新的人物: 法兰克人、高卢人和凯尔特人……出现了统治者和服从者,战胜者和战败者。正是他们,现在走上了历史话语的舞台,并从此建立了历史基本的参照系。直至当时还从来没有谱系的记忆和祖先在欧洲繁殖起来。”(Il: 66;《必》: 68-69) 即历史中的对立方不再是罗马、王权与臣民,而是胜利者和失败者,法兰克人、高卢人和凯尔特人相对于曾经的罗马人,变成了胜利者,他们开始重绘他们未曾有过记忆和位置的欧洲历史。他们提示出胜利与失败对于历史书写的重要性,但这个胜利与失败的关系是以战争为前提的,所以它是可以改变的。这就表明,这种种族斗争话语的历史逻辑在于,它在以种族斗争话语书写历史的同时,其本身也具有失败者反败为胜的历史力量,这一点在下文将要论及的法国贵族史中尤为突出。所以,当我们回溯胜利者史学时,要避免的正是“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历史”这种权力逻辑,实践重写历史的力量。这也是我们今天重读福柯胜利者史学的现实意义,即,翻转西方依据进化论和文明论等范式建立的现代世界史叙述体系。


一、政治必须以商品为模型吗?: 权力的非经济研究

《资本论》(全三卷),[德]卡尔·马克思 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1月版。


       福柯的理论有马克思的底色,这是他那个时代左派知识分子不可避免的。当福柯试图说明自己的著作为何在68之后受到广泛关注时,他的解释是:“1968 年以后,第一个变化就是马克思主义在学界一统天下的局面结束了,新的关心个人兴趣的政治文化倾向开始产生。”(《权》: 6) 这可能会被直接解读为福柯要摆脱马克思的影响,因而,莱姆克等人会做出这样的判断:“福柯与马克思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但必须承认,福柯在自己的著作中真正谈论马克思的地方并不多。即使在这些著作中,对马克思的评论也是轻描淡写……因此,我们可以说马克思与福柯的理论导向没有任何直接的关联性。”[8]即便如此,莱姆克也不得不在一些关键的地方说:“在这种理论危机中,福柯再次转向了马克思。他在《资本论》的第二卷中找到了‘一些东西,后来用在了自己对权力的客观机制的分析当中’……福柯特别对马克思提出从关系和技术的角度分析权力赞不绝口。”[9]

    

       本文无意于建构马克思和福柯之间唯一的元话语关系,毕竟福柯理论除了有各种各样的理论资源,还有法国当时的现实参照。在福柯好友德勒兹的“情动”(affect) [10]、罗兰·巴特的“中性” (le neutre) [11] 甚至拉康的“分离”( séparation/separation) [12]等概念中,我们都能感受到福柯及同代人对“流动性”的关注。这个关注的背后是当时语境下对新主体的理解,或准确地说是对主体的新想象,在当时全球解殖和红色运动的背景下,这一代理论家都面对福柯所说的问题,即:“我们是否可能不参与或不参加‘新主体性的产生’? 资本主义的转变难道不会与 (作为反抗导火点的) 崭新自我的漫长展露发生意外的‘正面对决’? 每次一有社会转变,难道不会就有一场伴随其暧昧性但同时也是其潜力的主体适应运动 (mouvement de reconversion subjective) ?”[13]同时,本文也不只是将马克思主义当作福柯历史化和谱系学的一个对象,而是希望以福柯的具体分析为参照,在二者间建立起在问题意识和工作方法这两方面更为深入的联系。福柯就曾做出过这样一些论述: “从马克思出发,我喜欢讨论的不是关于阶级的社会学( la sociologie des classes) 问题,而是关于斗争的战略方法。我对马克思的兴趣集中在这里,我喜欢从这里出发提出我的问题”( Il: 254;《必》: 260-261) ; “也许马克思主义,至少是《资本论》和其他具有普遍意义的经济文本并不倾向于进行空间化的分析,因为它赋予时间的因素以特权的地位”(《权》: 211) 。这些论述并非都能被贴上一个总体的影响标签,因为它们恰恰是从“关系和技术”等不同方面思考权力和时空等问题,所以,菲利普·萨拉森说:“尽管福柯对德勒兹宣称,有必要摆脱弗洛伊德和马克思,但几乎就在同时,他在巴西的巴伊亚所做的一个报告中,又从《资本论》的第二卷中阐发了自己的全部权力构想。”[14]

    

       事实上,福柯对马克思的援引和论述并不少,从早期一直延续到中晚期:“我在开始时阅读黑格尔的著作,随后又读马克思的著作,从 1951 年或 1952 年起,便开始读海德格尔的著作。在 1953 年或是 1952 年……我又读了尼采的著作”[15]; “我们也许可以从这三个模式出发,描述自十九世纪以来的所有人文科学……最后——如同在孔德和马克思之后是弗洛伊德——开始了语文学的……和语言学的……模式的统治”[16]; 此外,福柯还将马克思称为十九世纪“话语性的创始人”之一,认为“他们[十九世纪话语性的创始人]不仅是他们自己著作、他们自己书的作者,而且他们生产出了更多的东西: 构成其他文本的可能性与规则……弗洛伊德就不仅仅是《梦的解析》或《诙谐及其与无意识的关系》的作者,马克思就不仅仅是《共产党宣言》或《资本论》的作者: 他们都确立了话语的无限定的可能性”[17]。在福柯的这些论述中,马克思都是直接而重要的参照,而在本文将要讨论的福柯胜利者史学谱系论述中,马克思也依然是福柯的一个重要理论资源。

      

      福柯特别反对当时学界把马克思定义为一种科学:“我们对你们的批判恰恰就是你们把马克思主义或精神分析或这样那样的事物变成了科学。”( Il: 11;《必》: 9) 在福柯看来,学界将马克思主义变成科学并不是要理解、阐述马克思对我们的话语实践的意义,而是企图抢夺科学与权力的位置,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建立自身与科学话语的同构关系[18]:


       难道不应当首先对使自己成为一种科学的企图提出问题吗? 这里应当提出的问题并不是如下问题:“当你说你的东西是科学时,你想贬低的是哪一类知识?当你说‘我使用这种话语,科学的话语,我是一位学者’时,你想使哪一个说话的主体、言谈的主体、经验的主体成为少数? 你想建立怎样的前卫理论-政治体系以使其摆脱知识粗笨的、流传的和不连贯的状态?”我还要说:“当我看到你们努力确认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时,说真的,我没有看出你们一劳永逸地表明马克思主义有一个理性结构从而其命题提示了验证的程序。我看到你们首先做另外的事,你们首先把自己与马克思主义联系起来,你们把自己归类于那些掌握这种话语和权力的人,从中世纪到现在,西方把科学赋予这种话语和权力,并把这种话语和权力保留给掌握科学话语的人。”( Il: 11;《必》: 9-10)


也就是说,当研究者将马克思主义建构为一种科学时,他们并没有考虑马克思理论自身的价值,而是以科学的名义占有对马克思理论进行阐释的话语权与由此而产生的权力位置和主体位置,因为科学所具有的真理位置是西方中世纪以来确立的一种历史话语。所以,福柯打算采取一种谱系学而非科学的话语来思考知识问题、理论问题与科学问题。在这个意义上,谱系学处理的是知识和历史的书写,是将一套关于历史的特定知识和叙述历史化、意向化,它的假设和前提并不是历史的真相和科学观念。也是在这个意义上,考古学是谱系学的策略: “因此,谱系学不是实证主义以一种更细致或更精确的形式进行的回潮。谱系学,准确地说是反科学。它不要求一种对于无知和非知识 (non-savoir) 进行抒情的权利,它也不是拒绝知识或运用和说明尚未被知识捕获的即刻经验的魅力……谱系学引导的斗争就是为了反对属于被认为是科学的话语自身的权力。”( Il: 10;《必》: 8-9) 因此,谱系学说到底是一项历史和知识的事业,它关涉的正是知识和历史的叙述方式及其意义: 

    

       谱系学,相对于把知识注册在专属科学权力的等级中的规划,是一项解放历史知识使其摆脱奴役的事业,也就是说它有能力对统一的、形式化的和科学的话语进行反抗和斗争。局部知识 ( des saviors locaux) (德勒兹可能会说‘少数’[mineurs]的) 的复兴反对科学和认识的等级化及其固有权力,这就是无序的、片断的谱系学的计划。这里我想说两个词: 考古学,这是属于分析局部话语性的方法,以及从描述的局部话语性开始,使解脱出来的知识运转起来的谱系学策略。这是要构成一个整体的规划。( Il: 11;《必》: 10)


这是福柯少有的对自己方法论的清晰阐释。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把《必须保卫社会》当作福柯“谱系学的谱系”或者“社会科学 ( sciences socials) 的谱系学”[19] 来阅读,谱系学是反对所谓的以科学书写的名义将知识真理化而非问题化的方式,而考古学是为了实现谱系学而将知识和历史局部化、地方化、具体化的方法和策略,无论是考古学还是谱系学,其背后的重要支撑都是历史,历史是理论的媒介。

    

       在权力的问题上,福柯质疑简单的经济决定论,更质疑以经济、商品或财产的概念思考政治权力或者大写的“权力”的方式:“所以谱系学的赌注 ( l'enjeu)[是]……对权力的分析,对各种权力的分析,能否以这种或那种方式简化为对经济的分析。”( Il: 13-14; 《必》: 12) 即,福柯之所以用谱系学的方式谈论权力就是因为简单经济意义上的权力分析不够恰切:


       我觉得在法律概念,和政治权力的自由 (在十八世纪的哲学家那里可以找到) ,接着是与马克思主义的概念或至少是某种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的流行概念之间有某种共同点。这个共同点就是我所说的权力理论中的“经济主义”(économisme) 。用这种方法,我说: 在经典法权理论中,权力被视为一种权利 (un droit) ,人们像拥有财产 (un bien) 一样拥有它,因此可以全部或部分地通过法律行为或建立法律的行为来转移和让渡 (过程发生的瞬间是不重要的) ,这属于占有或契约的范畴。权力具体地是每个个人拥有的,他将它全部或部分让渡出来从而建立一个政治权力,政治统治权。政治权力建立在这个系列之中,在这个我作为参照的理论整体中,按照契约转让范畴的法律运作模式来进行。因此,权力与财产、权力与财富的类比明显地表现出来,贯穿这些理论的始终。( Il: 14;《必》: 12)

《利维坦》,[英]霍布斯 著,黎思复、黎廷弼 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3月版。 


在这里,福柯首先“肃清”了自己与霍布斯传统的关系,或者说与霍布斯、马基雅维里主义的关系。这种肃清 (下文我们还将看到另一种以战争话语方式的“肃清”) 以权力的经济主义呈现了霍布斯以人人自危、让渡权力为基础所建立的现代国家理解模型和让渡权力的统治权理论。[20] 霍布斯时代的英国有其整合国家、反对分裂的历史诉求,福柯发现霍布斯的理论基础是权力可以“转移和让渡”这样一种财产概念,即霍布斯正是以财产为模型来理解权力并解决英国的历史难题。在福柯看来,十八世纪以来的英国自由主义传统中这种经济论色彩很浓厚,福柯时代在法国流行的马克思主义也有这种特征,即用某种意义上的经济主义政治权力模型和观念来理解历史和政治。但福柯认为,与霍布斯和其他哲学家不同,马克思所建立的“权力的普遍概念”不同于契约、转让和让渡这类法律范式,马克思在经济中找到了政治权力的历史理据而非霍布斯的法律-哲学理据,并坚持了一种政治-历史的权力范畴:“马克思主义关于权力的普遍概念: 很明显完全不是以上所谈的……在马克思主义的概念里有……权力的‘经济功能性’。‘经济功能性’是在这样的范围内,即权力的主要职能是既维持生产关系,又再生产阶级的统治,后两者是由生产力占有的固有形态和发展赋予其可能性的。在这种情形下,政治权力在经济中找到了其历史性的原因。”( Il: 14;《必》: 13) 如果说霍布斯是在财产交换与流通的经济中寻找政治权力的模型,以财产关系的占有模式想象政治权力分配方式的话,那么马克思则在经济的功能,即经济对生产关系和阶级统治的意义中,为权力的发展找到了历史性的原因和形式原则,即政治权力在经济中获得了时间性、具体性:“在一种情况下,有一种政治权力在交换的程序中,在财产流通的经济中找到它形式上的模型; 在另一种情况下,政治权力在经济中获得历史性的原因、具体形式的原则和当前的功能。”( Il: 14;《必》: 13)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福柯紧随马克思而不是霍布斯去思考另一种权力的研究范式[21]:


       第一个问题: 权力与经济相比总是处于第二位吗? 它总是由经济来最终决定并由经济来规定它的功能吗?它注定用来运转、固化、维持和再生产这个经济的特有关系并服务于它的功能吗? 第二个问题: 权力以商品作为模型吗? 权力是某种东西,被占有,被获取,由于契约或武力出让、丧失或得到补偿、流通、灌溉某片区域,或避开另一个吗? 或者,正相反,为了分析它,甚至在权力关系已经深深地进入经济关系或与其纠缠的情况下,甚至在权力关系实际上总是与经济关系建立某种网或链的情况下,是否必须运用各种工具? 在这种情况下,经济与权力的死结不应当属于功能替代的范畴,也不属于形式同构的范畴,而是另一个范畴,关键的正是要把它抽取出来。( Il: 15;《必》: 13) [22]


首先,权力与经济相比,并非总是处于第二位,即,权力并不一定完全只为这个特有的经济服务 ( servir l'économie) ,它有独立的能动性力量。在这个意义上,福柯也提示了一种新的文化研究和权力研究方式,也就是权力在各阶级间的动态流布问题,即统治阶级可能不一定同时垄断经济、政治、文化 (含历史书写)的权力,文化霸权往往在统治阶级登台之时或衰亡之前就落入了被统治阶级之手,如罗马帝国之于基督教[23],如法国贵族的理性之于市民阶级的崛起[24]。与葛兰西对“霸权”的论述相似,福柯发现,与经济相比,权力有时候并非处于第二位。另外比较重要的就是,权力也许并非以商品作为模型,而是深深地嵌入了商品或者经济关系中,与后者一同建立了一种复杂的网络链接关系,所以这二者不再是功能替代的关系,而应该是同构或者异质同构的关系。所以,有必要研究作为一个独立范式的权力或者政治权力。

    

       然而,要进行权力的非经济研究,福柯可以参照的资源非常有限,尼采的力量关系分析可能是一个重要资源,马克思则是另一个重要资源:“如果要进行权力的非经济 (non économique du pouvoir) 研究的话……首先可以确定权力不是被赠予、交换和补偿的,而是被运用,它只在行动中存在。同样可以确定,权力首先不受经济关系的维持和再生产,从自身来看,它主要是一种力量关系。”( Il: 15;《必》:13) 如果权力不是被赠予、交换和补偿的,那么它就不是霍布斯式的或者财产式的; 如果权力只在被运用和行动中存在,那么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即剩余价值只能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就可以算是福柯为数不多的参照资源。[25]总之,在力量关系、强力和流动性的意义上,福柯开始了一种新的政治权力思考方式,这种方式进而打开了理解历史,最重要的是书写历史和寻找历史力量的不同方式。权力因而也可以被放置在权力关系而不是财产转移、让渡或者商品经济功能的原则中被思考。

    

       同时,与黑格尔、弗洛伊德和另一位重要的精神分析学家莱希 (Reich) 等压抑假说者[26]不同,福柯认为:“如果权力自身是力量关系的实施与展开,那么,与其用放弃、契约、让渡这样的术语,或用生产关系再生产的功能这样的术语来分析,难道不更应当首先用战斗 ( combat) 、对抗 ( affrontement) 或战争 ( guerre)这样的术语来分析吗?”( Il: 16;《必》: 14) 因此,福柯进而建立了权力分析的这两大体系并加以对照起来:


       一个是你们在十八世纪的哲学家那里看到的老体系,它把权力作为人们出让的权利,合法地建立统治权,并把契约作为政治权力的模型……权力-契约( pouvoir-contrat) 伴随着作为限制或毋宁说作为跨越限制的压迫。而你们有了另一个相反的体系,它不试图根据契约-压迫 (contrat-oppression) 的图式来分析政治权力,而是根据战争-镇压 ( guerre-répression) 的图式……这样,就有了两个权力分析的图式: 契约-压迫图式,如果你们同意,它是法律的图式,另一个是战争-镇压图式,或统治-镇压 (domination-répression) 图式,在这个图式中,真正的对立不是像在前一个图式中,是合法与不合法之间的对立,而是斗争 (lutte) 和屈服 (soumission) 的对立。(Il: 17;《必》: 15-16)


这两种图式,即“权力-契约”和“战争-镇压”,对应的正是“合法与不合法”和“斗争与屈服”这两种理解历史、自然法的不同模式,而后者,即斗争与屈服的二元对立,就是本文所说的胜利者史学的关键,即福柯“将围绕种族( la race) 问题重新探讨这种把战争作为权力功能的历史原则的理论,因为在西方,这是第一次在种族的二元对立中,看到把政治权力作为战争进行分析的可能性。我将试图把研究引导至十九世纪末,那时有种族斗争和阶级斗争两大图式,根据它们,人们[尝试]在政治社会内部认识战争现象和力量关系”( Il: 19;《必》: 17) 。关于合法与不合法、斗争与屈服两种范式的对立与干扰,福柯通过对两位历史与悲剧剧作家——莎士比亚和拉辛——的精妙阐释将其揭示出来:


       十七世纪,不仅仅在法国,悲剧是重大的礼仪形式之一,公法 (ledroit public) 在其中反映出来,它的问题也在其中挣扎。莎士比亚的“历史剧”是法律和国王的悲剧,主要集中在篡权者和废黜的问题上,以及谋杀国王,还有加冕产生新国王的问题。为什么一个用来保证和平、正义、秩序和幸福的公共权力可以由个人通过暴力、阴谋、谋杀和战争来取得? 为什么不合法可以制定法律? 当时,法律和历史理论努力编织公共权力没有断裂的连续性,莎士比亚的悲剧却相反地纠缠着这道伤口……我因此认为莎士比亚的悲剧至少某一轴心是某种仪式,是对公法问题重新进行回忆的仪式。我们可以对法国悲剧说同样的话,也就是高乃依的以及也许更重要的拉辛的悲剧……法国十七世纪的悲剧是公法的某种表现,公共权力的历史-法律表现……法国十七世纪的王家权利,特别是路易十四,在形式上甚至在历史的延续上都自以为处于古代王朝直接传递的线索之上。( Il: 155;《必》: 165—166)


让·拉辛(Jean Racine),与高乃依和莫里哀合称十七世纪最伟大的三位法国剧作家。主要作品有《安德洛玛刻》(Andromaque,1667)、《费德尔》(Phèdre,1677)、《阿达莉》(Athalie,1691)等。


福柯指出,通过讨论不合法如何保证合法,莎士比亚的历史剧和悲剧把斗争和屈服的范式引入对公法的思考,因而一直撕扯着关于公共权力的连续性的历史叙述这道伤口,拉辛对路易十四而言也具有相似的功能,虽然拉辛等法国古典悲剧家也许出于政治谨慎而以古代王朝的故事为主要题材,但路易十四等十七世纪法国君主显然将其王朝的合法性回溯到了古代王朝,所以福柯认为拉辛与莎士比亚处理了相似的公法合法性问题,而这背后正是前述两种范式的相互干扰。对福柯而言,他要处理的正是斗争与屈服范式的历史,即“研究作为分析权力关系的可能原则的战争……研究从十八世纪直到现在,在我们的社会中,它的实际功能、人员编制和历史”( Il: 21; 《必》: 22) 。

二、“胜利者史学”考古: 霍布斯、布兰维里耶与西耶斯

       进化论史观以及文明等级论在近代全球的播散是我们现在认识历史和现实的基本范式,借助福柯我们可以重新反思这种史观和话语在欧洲的谱系和来源,进而揭示随着欧洲殖民历程散播到全球的进化论史观的谱系及其背后应该重新激活的历史力量。福柯的思想带出了欧洲意识、欧洲民族国家意识的出现,带出了对统治权的哲学-法律范式和统治关系的历史-政治范式的对立、补充的分析,带出了民族、种族、阶级等对现当代世界至关重要的范畴的历史谱系,带出了关于原始人与野蛮人的不同范式,即原始人与交换的政治假设被野蛮与文明的政治假设所替代和补充这个问题,带出了历史书写或历史话语的谱系学力量亦即历史书写的意义和动力这个问题。

爱德华·柯克爵士(Sir Edward Coke),英国16、17世纪著名普通法学家,1628年英国《权利请愿书》起草者之一。

    

       那么,福柯所启用的“历史-政治话语”,即本文第一部分所说的战争的斗争和屈服图式,与“哲学-法律话语”的契约图式有何不同?“历史-政治话语(与规定围绕统治权问题的哲学-法律话语非常不同) 把战争作为所有权力制度永久的基础。这个话语出现于宗教战争以后不久和十七世纪英国重大的政治斗争开始之初。这个话语在英国由柯克[Edward Coke,1552-1634]或里尔本[John Lilburne,1614-1657],在法国由布兰维里耶和以后的杜布阿-兰赛[Louis-Gabriel Du Buat-Nançay,1732-1787]阐明,根据它,正是战争主宰了国家的诞生。”( Il: 240-241;《必》: 250) 换言之,福柯所启用的这种历史-政治话语把战争作为权力分析的基础,它大约于十七世纪左右出现在英法,其代表人物在英国是柯克或里尔本,在法国则是布兰维里耶和之后的杜布阿-兰赛及蒂埃里,他们观点的核心是战争而非契约或法权决定了国家的诞生,即,他们认为,确立国家基础的并不是霍布斯等人所谓的“统治权和法律问题的哲学-法律话语”( Il: 242;《必》: 252) 。

    

        此外,“胜利者史学”谱系的核心考察对象是什么,即什么是胜利者史学或史观? 表面上,这个问题似乎设定了胜利者史学的本质; 而实际上,本文试图通过胜利者史学所讨论的对象来考察这个对象的命名过程和它在历史中的变型过程。这个对象就在前文论述的历史-政治话语中:“真理作为为了一部分人的胜利而运转的武器……今年的课程都用来讲述这种分析形式的出现: 战争 (以及各个不同的侧面、侵略、战斗、征服、胜利、战胜者对战败者的关系、抢劫和剥夺、起义) 怎样作为历史,以及广义的社会关系的分析器?”(Il: 243; 《必》:252) 所以福柯虽然没有提出“胜利者史学”这一表述,但完全可以根据他对这一问题的描述总结出他的史观和建立本文叙述的逻辑支点: 即如何以胜败的战争关系作为分析工具来理解历史及其中的政治关系,这种分析不再仅仅是理论或哲学的分析,而必须借助历史。在这个意义上,福柯践行了历史是哲学或理论的媒介的言说,也剔除了“权力”理论的形而上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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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族战争话语: 霍布斯与布兰维里耶

       福柯认为,在中世纪末至十六、十七世纪期间,一种有主体立场的历史现实和话语出现了,即,书写者记录历史的目的不再是为王权的荣耀和持续建立合法性基础,历史书写也不再是为了从以下三个方面巩固国王的权力:“讲述王国的古老,伟大祖先的复活,重新找到奠基帝国或王朝的英雄人物的丰功伟绩……[历史书写]还有记忆的功能……存在于天复一天,年复一年,顺着时间记录下来的编年史和年鉴之中。编年史作者从事的这种永无休止的记录工作,同样用于巩固权力……最后,作为权力巩固者的历史的第三个功能就是使典范流传。”( Il: 58-59;《必》: 60-61) 历史书写的对象不再是国王和王国,书写方式不再是象征时间延绵的编年史,不再是树立榜样和典范以引起共鸣,而是通过书写来获得一种参与历史战斗的可能:“历史话语从此不再是统治权话语,甚至不再是单一种族话语,而是多种族的、种族冲突的、通过多个民族和多种法律来进行种族斗争的话语。在这种意义上,我认为,这种历史是直至当时建立起来的统治权历史的反命题。这是西方首次出现非罗马、反罗马的历史。”( Il: 60;《必》: 62-63) 也就是说,为罗马王权的荣耀而书写历史的统治权历史书写模式被一种种族冲突与斗争或者说种族战争的历史话语所替代和补充。在这样一种新的历史原则、现实和叙述中,“大国的历史先验地包含小国的历史,强国的历史附带着弱国的历史,这样的公设被代之以异质性的原则:这一部分的历史并非是另一部分的历史。人们将发现或至少是确认,哈斯丁( Hastings) 战役后战败的撒克逊人的历史不是在那场战役中获胜的诺曼人的历史。人们将了解到这一部分人的胜利就是另一部分人的失败。法兰克人和克洛维 (Clovis) 的胜利应当反过来理解为高卢罗马人的失败、屈服和被奴役……人们将看到法律暴露出它两面的真实性: 一部分人的胜利,另一部分人的屈服”( Il: 61;《必》: 63) 。历史开始发现了胜利者和失败者,并以此立场来叙述历史,这个以民族为团体的种族斗争的胜利者-失败者历史的重要性正在于对另一部分人的声音的发现:“随着种族斗争叙事而生的反历史要谈论的是阴影那一边,并从阴影那边出发,它要成为那些没有光荣、失去光荣以及现在暂时或者长久处于黑暗和沉默中的人们的话语……‘我们没有法律和权力在它们的力量和光辉之中得以表现的光荣和谱系学。我们从阴影中走出,我们不曾有权利也不曾有光荣,而正是为此我们要发言,开始讲述我们自己的历史’。”( Il: 61-62;《必》: 64) 对于欧洲史来说,那些被遮蔽的人要开始讲述他们的历史,而且是以他们的逻辑、立场来讲述。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当这个问题反转到全球史的范围中时,被殖民的或者第三世界的国家正可以以此确立讲述自己历史的逻辑、力量和原则。

 

哈斯丁战役(Battle of Hastings)是1066年10月14日,英格兰国王哈罗德·葛温森(Harold II)的盎格鲁—撒克逊军队和诺曼底公爵威廉一世(William of Normandy)的军队在黑斯廷斯地域进行的一场交战,以征服者威廉获胜告终。此战也被认为是欧洲中世纪盛期开始的标志。

   

       福柯接着说,这样我们就能辨认出欧洲历史话语的两种主要形态,进而考察其变型过程:


       我们因此就可以辨认出历史话语两种庞大的形态学,两个巨大的主要焦点和两种政治功能。一边是统治权的罗马历史,另一边是奴役和流亡者的圣经历史……我甚至认为我们可以说,统治权历史和种族战争历史相互干扰和冲突的时期可以看作欧洲历史建构突飞猛进的解冻时期;例如,在十七世纪初的英国,讲述诺曼人入侵和对待撒克逊人极不公正的话语与宫廷法学家从事的讲述英国国王连续性的历史工作相互干扰。正是这两种历史活动的交汇带来了对整个历史知识领域的发掘。同样,在十七世纪末和十八世纪初,法国贵族开始建立他们的谱系,但不是连续的形式,相反,讲述的是他们过去拥有的特权后来消失了,现在要重新获得这些特权,所有在这条轴线上进行的历史研究与路易十四建立的、使人建立的法国宫廷的历史学相互干扰; 这里也有历史知识不可思议的扩张。同样地,十九世纪初是另一个繁荣时期: 关于人民和他们的奴役与压迫的历史话语,以及高卢人与法兰克人和农民与第三等级的历史,跟政体的法律历史相互干扰。这样,从统治权历史和种族斗争历史的冲突出发,产生了知识永久的相互干扰及知识生产的场和知识的内容。( Il: 68;《必》: 70-71)


这里涉及三个层面的问题: 首先,虽然福柯说罗马统治权的历史被欧洲种族斗争的胜利者和失败者的历史所取代,但前者并没有消失。这就造成了统治权模式与统治关系模式的历史观的二元模式,福柯用两个形象来描述这两种历史话语的形态,即统治权的罗马历史和奴役、逃亡或被压迫者的圣经历史。其次,这两种历史话语,即“统治权历史和种族战争历史”,越相互干扰和冲突,欧洲历史建构和历史知识的生产就越丰富。最后,福柯简单地描述了欧洲近现代史的几个活跃期,即统治权和种族战争这两种话语相互冲突、干扰的关键时期,这几个时期也都分别成为欧洲近现代史和欧洲民族国家史的重要分水岭: 一是1630 年左右,讲述英国国王连续性的统治权历史与讲述诺曼入侵和撒克逊被侵的历史的冲突; 二是十七世纪末、十八世纪初,法国贵族反对王权的历史,当时历史的两方主要是路易十四和法国贵族,法国贵族占据了“圣经历史”话语的位置,为获得自己的话语权力而奋战;三是十九世纪法国大革命时,利用王权的第三等级的历史与贵族历史的冲突。

    

      本文主要论述的是欧洲种族战争的历史话语的谱系,虽然统治权的历史话语作为幽灵一直在另一侧。首先,种族战争话语不同于霍布斯和马基雅维里意义上的战争状态话语:“要远离某些人们习惯上给予这种历史-政治话语的错误亲缘关系。因为,一旦人们想到权力/战争关系,权力/力量关系,两个人的名字马上就会出现在脑海中: 马基雅维里和霍布斯……这种历史-政治话语不是也不可能是君主政治的话语,或者是绝对统治权的话语; 实际上,这种话语只可能把君主视为幻觉、工具或者至多是一个敌人。”( Il: 51;《必》: 52) 。福柯在此撇清了他所说的“种族战争话语”同霍布斯和马基雅维里的“战争话语”的关系,指出关于种族战争话语,“首先要避免弄错发明者。尤其是霍布斯”( Il: 243;《必》: 252) 。霍布斯代表的是君主政治的统治权话语,而将战争作为理解历史和国家的模子则基于这样的历史:


       把战争的历史作为国家的模子,是在十六世纪宗教战争末勾勒出来的 (例如法国的霍特曼 [François Hotman,1524-1590]) 。但主要是在十七世纪,这种分析得到发展。首先在英国,在议会反对派和清教徒中有这样的观念,英国社会从十一世纪起就是被征服的社会: 君主和贵族及其固有的制度都是诺曼人输入进来的,而撒克逊民族则千辛万苦保留了一些他们原始自由的印迹。在这个战争统治的背景上,英国历史学家,如柯克或塞尔登( John Selden,1584-1654) 恢复了英国历史中的重要时刻; 其中每一个都被分析为两个敌对种族历史上第一场战争的结果或者重演,这两个种族因为制度和利益的不同而区分开……同类型的分析也出现在法国,但晚一些,主要在路易十四统治末期的贵族阶级中。布兰维里耶的表达最强有力; 但这一次是以征服者的名义讲述历史并要求权利; 法国贵族在赋予自己一个日耳曼出身的同时,赋予自己征服的权利,即高尚地占有王国的全部土地和对高卢或罗马居民绝对统治的权利; 而且它还赋予自己相对于王权的特权……这种分析的图式由福雷莱 (Freret) ,特别是杜布阿-兰赛重新掌握,成为直至大革命的整个一系列论战的赌注和大量历史研究的理由。 ( Il:243-244;《必》: 252-253)


在英国和法国历史中产生的这种以战争方式分析历史中的种族对立、斗争和战争的原则,“经过奥古斯丁[·蒂埃里]和阿美德·蒂埃里 ( Amédée Thierry) 著作的过渡,在十九世纪,两种解读历史的类型得以发展; 一种与阶级斗争紧密相连,另一种与生物学上的冲突紧密相连”( Il: 244;《必》: 253) 。当以霍布斯为代表的理论家提出通过人人自危而让渡权力形成国家这类理论时,他们是在统治权的意义上而不是统治关系的意义上理解战争和战争关系,他们所说的“战争状态”是一种并不发生战争和战斗的假设,因为人人自危而让渡了权力,所以战争并没有发生,发生的只是战争假想和权力让渡,这种历史的叙述并未以真正的欧洲战争为基础,所以霍布斯并没有在战争或者斗争的意义上理解和建构欧洲的历史叙述。因此,在福柯看来,霍布斯的历史叙述遵循了“哲学-法律模式”的王权的普遍性话语。

    

       但是,霍布斯所设定的战争威胁和让渡权力,即“不让战争真实发生”,正是他想要的和当时的英国需要的,被赋予了英国“政治哲学之父”称号的霍布斯有自己的清晰诉求。在霍布斯建立的叙述中,作为国家根源的战争的根本是“意愿、恐惧和统治权”( Il: 83;《必》: 86) ,他笔下的人们“不是处于‘战争’之中,人们处于霍布斯所说的‘战争状态’之中”,即“战争并不仅仅在战场上和实际的战斗中,而且在战争的时间间隔中”( Il: 90;《必》: 82) 。“战争状态”正是发生在时间间隔中的可资霍布斯利用的社会与人的心理状态。霍布斯的这种描述也有其英国国内问题的历史诉求,他要对付的声音是“英国国内斗争中分裂国家的话语。这种话语有两个声音。一个说:‘我们是征服者而你们是失败者。也许我们是外来的,但你们是被驯服的。’对此,另一个声音回答道:‘我们也许曾被征服,但我们不会永远如此。我们在自己家里,而你们滚出去。’霍布斯阴谋用所有战争和征服后面都有的契约来取代永恒的国内战争和斗争的话语,以此来解救国家理论。”( Il: 85—86;《必》: 88) 这两种声音就是诺曼人与撒克逊人之间的争吵[27],撒克逊人虽然被征服,但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上; 诺曼人虽然不在自己的领土上,但是他们是征服者和胜利者,所以他们想要获得对撒克逊人的主权位置。霍布斯要做的事情正是用契约理论来弥合英国国内这种战争撕裂话语,以期实现国家的统一,他也是在这个意义上被尊为“政治哲学之父”,这个称号其实就是对他工作的回馈。

    

       事实上,福柯认为第一次提出并描述这一问题并将之历史化的是历史学家布莱克伍德 ( Adam Blackwood,1539-1613) 于1581年所写的《为诸王辩护》( Apologia pro Regibus) ,布莱克伍德“把征服者吉洛姆 [Guillaume le Conquérant,即英语中的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和查理五世对等起来。他在谈到查理五世的时候说:‘查理五世在美洲所做的,我们认为完全合法是因为我们自己也一样,我们不要欺骗自己,以前诺曼人在英国就是这么做的。诺曼人在英国的权利和我们在美洲的权利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殖民的权利’”( Il: 89;《必》: 91) 。当布莱克伍德把十六世纪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对美洲所做的事情与诺曼人对英国或者说撒克逊人所做的事情进行类比时,其实也就确定了诺曼人与撒克逊人之间的殖民话语关系,在论述这个几乎可称得上是最早的“殖民活动对西方法律-政治结构的反作用”例证时,福柯使用了非常精彩的殖民辩证法:“不要忘记,携带着自己政治的及法律的技术和武器,理所当然地把欧洲的模式带到其他大陆,但是它有同样多的对西方权力机制、对权力机关、制度和技术的反作用。有一系列的殖民模式被带回欧洲,使西方同样可以进行某种形式的殖民,内部的殖民主义。”( Il: 89;《必》: 91-92) 也就是说,殖民不仅是欧洲模式向其他大陆的播散,同时也是从其他地方向欧洲国家自身内部的带回,它们也在反思和调整自身的统治关系。福柯之所以如此强调在英国话语中的这种种族战争问题,即诺曼和撒克逊之间的征服和斗争问题,是因为在他看来:


       这是二元图式,某种二元图式,第一次既作为政治行动计划又作为历史知识研究对政治模式和历史模式起作用。富人和穷人对立的图式可能已经存在……这是第一次标明社会的二元图式首先连接在民族性的事实上: 语言、家乡、祖先的习惯、共同历史的厚度、古代法律的存在、古老法律的重新发现。另一方面,二元图式使在整个历史的长度上辨读制度的整体及其变革成为可能。它同样使以民族间的冲突和战争的术语来分析当今的制度成为可能……最终,二元图式不仅仅把起义的基础建立在最不幸的人无法容忍的环境上,而且他们必须起义,因为他们无法让人听到他们的声音。( Il: 95;《必》: 98)

本杰明·迪斯雷利(Benjamin Disraeli),英国保守党领袖,三届内阁财政大臣,两度出任英国首相,在把托利党改造为保守党的过程中起了重大作用。他除了是一位政治家,还是一位小说家,代表作有:《迪斯雷利三部曲》、《康宁斯比》。


福柯此说完全可以参照英国政治家、小说家本杰明·迪斯雷利的小说来理解,迪斯雷利在《西比尔,或者两个民族》中形象地描述了同一国家之内两个“民族”[28]之间的冲突问题: “‘两个民族( nations) ; 他们之间没有交流和同情; 他们对彼此的习惯、思想和感受一无所知,似乎他们是不同地域的居民,或者来自不同的星球; 他们以不同的养育方式成长,他们吃不同的食物,他们以不同的方式被秩序化,他们并不以同样的法律被统治’……‘富人和穷人’ ( THE POOR AND THE RICH) 。”[29]也就是说英国开始以民族性来表达和描述、理解和建构社会自身,而这种表达的基础是这样一些民族性事实,这样一些民族性事实在此时才被作为社会的议题而发现和发掘或回忆性建构,即“语言、家乡、习惯、共同的历史和法律传统”。二元图式在这里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而并不像我们平时要粗略地反对二元论或二元对立时那样具有贬义色彩。福柯看到了种族战争的二元图式的出现,即那种既能为英国内部政治行动计划提供依据,例如诺曼与撒克逊之间的征服与反征服关系,又能成为书写、解读以及研究英国史的二元图式,而这样的二元图式话语对当时的英国和霍布斯来说是一个重要威胁,它正在造成英国自身的撕裂,所以它才是霍布斯理论的主要对手,正是为了针对它,“霍布的对手”( Il: 96;《必》: 98) 。由此可见,在十七世纪至少有两种历史话语的斗争,即霍布斯的哲学-法律话语和政治历史主义的话语和知识,在福柯看来后者在当时非常活跃,但霍布斯阻止了它:“正如十九世纪辩证唯物主义阻止政治历史主义。政治历史主义遇到了两个障碍: 在十七世纪,哲学-法律话语试图贬低它; 在十九世纪将是辩证唯物主义。霍布斯的工作是要把哲学-法律话语的一切,甚至最极端的可能性组成攻击火力来打哑政治历史主义的话语。那好,我要颂扬并讲述其历史的正是这个政治历史主义的话语。”( Il: 96;《必》: 99)      

    

       这个政治历史主义话语正是福柯胜利者史学的考察对象,是福柯要从这一段历史考古中迎回的对象。福柯认为,“与在英国围绕君主政体问题”而出现的战争和侵略主题的复兴相仿,“完全类似的事情也出现在了法国稍后出现的历史新领域中”( Il: 110;《必》: 116) ,那么在法国的战争主题或者说种族战争的历史话语中,这些种族或民族是谁呢? 与英国出现的诺曼人和撒克逊人之间的斗争和民族二元对立这个历史叙述根本点不同的是,在法国,“直至十七世纪,在民族内部没有任何一点异质性,首先是高卢人和特洛伊人之间虚构的亲缘关系,接着是高卢人和日耳曼人,接着是高卢人和罗马人,等等,这整个体系在权力的更迭中保证连续性,在民族实体中毫无问题地保证了同质性。然而,正是这个同质性在十七世纪末被打碎了”( Il: 110;《必》: 116) 。也就是说,法国为了保持国家和权力叙述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虚构了一系列民族与种族的亲缘关系,例如高卢人与特洛伊人、日耳曼人和罗马人等,所以民族内部并没有出现英国的诺曼人与撒克逊人之间的合法性裂隙问题,通过建立高卢人与特洛伊人、高卢人与日耳曼人、高卢人与罗马人之间的连续性,法国没有像英国那样在民族内部出现异质性。那么,法国是如何出现战争的历史主题,或者说民族间的种族战争叙事的呢? 或者说法国王权的连续性是如何被打破的呢? 在法国,这个二元性在十七世纪末十八世纪初主要体现为贵族和国王这两个民族之间的斗争,而实现这个斗争的主要工具就是历史和知识的重建。福柯正是围绕当时历史学家的叙述重构了这段历史:“布兰维里耶及其周围的人当时的靶子……所有这些历史学家真正的靶子与贵族的反动有关,其靶子就是从十七世纪以来把行政机构和国家专制联系起来的知识-权力机制……因此,它是反知识,完全是采用一种新的研究历史形式的工作。我说反知识是因为这种用来赋予国王知识的新知识和新方法,首先被布兰维里耶及其后继者以对两种博学的知识加以否定的方式进行定义。”( Il:113-114;《必》: 119) [30]

    

       以福柯主要论述的贵族史学家布兰维里耶为代表的这批法国历史学家,就是要恢复历史的知识以反对国王对贵族集团或民族利益的侵占,建立贵族与王权之间的反对或者斗争关系,这就是种族战争话语十七世纪末在法国的出现。需要说明的是,在法国这个二元图式的复杂性在于,“在十七世纪末和十八世纪初,法国贵族的问题明显地变得复杂得多,因为对它来说,是在两条战线上作战。一方面,反对君主和它对权力的掠夺,另一方面反对第三等级,它正利用专制王权为了自己的利益蚕食贵族的权利”( Il: 127;《必》: 136) 。福柯在这里用的还是二元图式,即第三等级与君主都是贵族作战的对象,但这二者之间相互联系,这也是为什么福柯说法国大革命以国王和王后被送上断头台而最终完成了权力的辩证法化与一元化,法国大革命是第三等级的胜利,同时也是王权的胜利。佛罗伦萨·胡拉克这样总结福柯所描述的这个历史过程:


       福柯围绕三个不同的历史主题,重新制定了十八世纪的种族战争图式,揭示出了三大类型的叙事线索: 让-巴蒂斯特·杜博(Jean-Baptiste Dubos)的君主制历史、加布里埃尔·博诺·德·马布里(Gabriel Bonnot de Mably)的民主、民众历史,以及路易-乔治·德·布兰基尼(Louis-Georges deBréquigny) 和让-弗朗索瓦·沙普塔尔( Jean-Franois Chapsal) 的市民阶级历史,这第三个路径还不是很明显。不过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在埃曼纽尔-约瑟夫·西耶斯对民族这一概念进行重新设计 (界定) 的影响下,一种决定性的变化发生了。虽然对后者而言,第三等级构成一个完整的民族,但那不再是依据其历史,而是依据它所完成的工程 (农业、手工业、工业) 和功能 (军队、司法、行政) 。这样一来,民族就不再是通过与其他民族进行过的斗争来定义,而是通过与国家的关系来定义。因此,一个特定的民族首次要求 “国家的总体化功能”。[31]


也就是说,这个历史过程是从君主话语到贵族-民众话语再到市民阶级话语,西耶斯则完成了第三等级作为唯一与国家等值的完整民族的叙事,而在福柯看来,布兰维里耶正是贵族话语中发明种族战争话语的重要史学家。

    

       布兰维里耶反对国王的历史叙述和知识系统的方式,首先是重新叙述了法国史 ( see Il: 127-136; 详见《必》: 137-145) ,其次是指出君主政体和臣民组成联盟,通过把拉丁语定为“国家的正式语言、知识的语言和法律的语言”等方式,实现对军事贵族权力的阻断: “如果说贵族丧失了权力,那是因为他们属于另一个语言体系。贵族说日耳曼语,他们不懂拉丁语”,而“布兰维里耶写下了贵族教育的完整历史”( Il: 136;《必》: 145) 。布兰维里耶鼓励贵族重新迎回自己的历史,“重新了解自己的回忆,认识和重新获取知识”,这样“贵族就能重新成为一种力量,表现出历史主体的形象”( Il: 137;《必》: 146) 。

注释

[1] Michel Foucault,“Il faut défendre la société ”: Cours au Collège de France ( 1975-1976 ) ,eds. Mauro Bertani et Alessandro Fontana,Paris: Seuil /Gallimard,1997,pp. 260-261. 后文出自同一著作的引文,将随文标出该著名称简称 “Il”和引文出处页码,不再另注。中译文出自米歇尔·福柯《必须保卫社会》,钱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年,第267 页。本文所引此书译文据原文略有修改。后文出自同一著作的引文,将随文标出该著名称简称“《必》”和引文出处页码,不再另注。

[2] 詹姆斯·米勒《福柯的生死爱欲》,高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年,第51 页。

[3] 福柯等《权力的眼睛——福柯访谈录》,严锋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年,第 5 页。后文出自同一著作的引文,将随文标出该著名称简称“《权》”和引文出处页码,不再另注。

[4] 关于哲学把自我确立为“现在”这个问题,还可参见福柯在1984 年所发表的《什么是启蒙?》一文 ( see Michel Foucault,“Qu'est-ce que les Lumières?”,in Michel Foucault,Dits et écrits: 1954-1988,T. II,1976-1988 ,eds. Daniel Defert et. al. ,Paris: Gallinard,2001,pp. 1381-1397) 。

[5] 为避免用词重复,福柯在讲种族斗争或种族战争话语时,一会儿用 la lutte des races,一会儿用 la guerre desraces,但它们的意思都是相似的,即一种理解历史话语的方式。

[6] “在1854 年7 月27 日马克思给恩格斯的信中,蒂埃里被定义为‘法国历史学中的阶级斗争之父’。”( Il: 74;《必》: 76) 马克思原信说: “这位作为法国历史编纂学中的‘阶级斗争’之父的先生。” ( 马克思《马克思致恩格斯》,收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 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73 年,第381页) 。值得注意的是,福柯在试图建立以统治关系和权力关系为理论模型来研究历史的方式时,可参照的资源并不多,马克思对他来说相当重要。

[7] 指一种以战争的胜败来看待世界及历史的史观,福柯对这种史观进行了梳理,虽然他并没有明确提出 “胜利者史学”这一本文概括出来的概念。

[8] 莱姆克等《马克思与福柯》,陈元等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年,第2 页。

[9] 莱姆克等《马克思与福柯》,第5-6 页。

[10] 详见吉尔·德勒兹《情动与观念》,收入汪民安、郭晓彦主编《生产》,第 11 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6 年,第13-18 页。

[11] See Roland Barthes,La Préparation du Roman,Paris: Seuil,2003.

[12] See Jacques Lacan,《Le Sujet et L'autre: L'allénation》,in Jacques Lacan,Le Séminaire de Jacques Lacan,ed. Jacques-Alain Miller,Paris: Seuil,1973,pp. 185- 196.

[13] 吉尔·德勒兹《德勒兹论福柯》,杨凯麟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 年,第121-122 页。

[14] 菲利普·萨拉森《福柯》,李红艳译,鲁路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年,第 188 -189 页。关于福柯对《资本论》的阅读和理解及其在福柯著作中的体现(see Rudy M. Leonelli,“Foucault lecteur du Capital”,in Christian Laval et al. ,eds. ,Marx & Foucault: Lectures,usages,confrontations,Paris: La Découverte,2015,pp. 59-70) 。

[15] 福柯《道德的复归》,收入杜小真编选《福柯集》,杜慎等译,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第522 页。

[16] Michel Foucault,Les mots et les choses,Paris: Gallimard,1966,p. 371. 中译文见福柯《词与物》,莫伟民译,上海三联书店,2001 年,第469-470 页。

[17] Michel Foucault,“Qu'est-ce qu'un auteur? ”,in Michel Foucault,Dits et écrits  1954 -1988,T. I,1954-1975,eds. Daniel Defert et al. ,Paris: ditions Gallimard,2001,pp. 832-833.

[18] 关于从被变成权力话语的科学中重新激活马克思理论的活力、打开马克思理论的结构主义和概念哲学传统,详见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顾良译,商务印书馆,2010 年。

[19] Florence Hulak,“La Guerre et la société: le problème du‘savoir historico-politique’ chez Michel Foucault”,in Philosophie,N° 138 ( 2018 /3) ,p. 69.

[20] 详见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杨昌裕校,商务印书馆,1985 年。

[21] 关于福柯对霍布斯思想的反思与对马克思遗产的继承,详见Roberto Nigro,“‘Communiste nietzschéen’: L'expérience Marx de Foucault”,in Christian Laval et al.,eds.,Marx & Foucault: Lectures,usages,confrontations,pp. 71-83。

[22] 关于福柯在身体、权力和战争问题上对马克思的阅读和阐,详见 Sandro Chignola,“Foucault,Marx: le corps,le pouvoir,la guerre”,in Christian Laval et al. ,eds. ,Marx & Foucault: Lectures,usages,confrontations,pp. 45- 58。

[23] 详见尼采《道德的谱系》,梁锡江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年。

[24] 关于法国贵族阶级,福柯说,“一个阶级甚至在它彻底衰落的时候,丧失了政治和经济权力的时候,建立了某种历史理性,随后市民阶级,再后来是无产阶级抓住了它”( Il: 146; 《必》: 155) 。

[25] 另外,还有很多学者指出福柯用“资本的积累”类比“人口的积累”以对话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建立自身关于人口与资本主义治理也就是资本主义权力关系的分析方式 ( see Michel Foucault,Sécurité,territoire,population: cours au Collège France,1977-1978,ed. Michel Senellart,Paris: ditions Gallimard,2004; see also Guillaume Sibertin-Blanc,“Race,population,classe: discours historico-politique et biopolitique du capital de Foucault à Marx”,in Christian Laval et al. ,eds. ,Marx & Foucault: Lectures,usages,confrontations,p. 233; tienne Balibar,“L'anti-Marx de Michel Foucault”,in Christian Laval et al. ,eds. ,Marx &Foucault: Lectures,usages,confrontations,p. 93; Christian Laval,“La productivité du pouvoir”,in Christian Laval et al. ,eds. ,Marx &Foucault:Lectures,usages, confrontations, pp. 29-44; Ferhat Taylan,“Une histoire‘plus profonde’du capitalism”,in Christian Laval et al. ,eds. ,Marx & Foucault: Lectures,usages,confrontations,pp. 17-28) 。

[26] “权力即压迫之物,但这毕竟不是当代话语的发明。黑格尔首先这么说过,其次是弗洛伊德,接下来是莱希。”( Il: 15; 《必》: 13)

[27] 关于吉洛姆的诺曼征服、吉洛姆王朝的合法化、诺曼王朝的撒克逊法律、1066 年的哈斯丁战役以来英国制度和政治主体的各种矛盾及其叙述以及相关文学书写等问题 (详见 Il: 96-97; 《必》: 88-99) 。

[28] 这里的“民族”不是现在所谓的“民族国家”意义上的民族,而是多民族的团体和群体概念,下文会详细论述“民族”概念的谱系。

[29] Benjamin Disraeli,Sybil; Or,The Two Nations,New York: George Routledge and Sons,1930,p. 76. 迪斯雷利在1845 年提出的一个国家、两个民族的说法出现在一个贵族和一个宪章主义者 (资产阶级的利益诉求者) 之间,但我们可以借此来理解民族概念当时的含义和英国统一国家内部的话语撕裂问题。迪斯雷利的这种表述很可能是受到了卡莱尔的影响: “这是两个派别,此时,它们把英国人分成了更加不确定的部分,煽动那永远焦虑的国家……对我来说,这是很可能的,即这两个派别有一天将在它们之间分割英格兰,它们每一方都会从中间阶层中招募成员,直到没有剩下的人可以应征另一方的招募。”( Thomas Carlyle,Sartor Resartus,Boston: James Munroe and Company,1837,pp.287 -288)

[30] 两种贵族史学家要反对的是国王所建立的知识,即法官和书记官的知识,以及总督的知识即税收等经济量化知识。为反对前者,布兰维里耶和贵族要抬高历史知识的位置; 对后者的反对则发生在十八世纪,杜布阿 - 兰赛对重农主义知识的反对,就体现了对经济量化知识的反对。不过,两种反对都要靠关于历史的知识来体现 ( see Il: 114-117; 详见《必》: 120 -123) 。

[31] Florence Hulak,“La Guerre et la société: le problème du‘savoir historico-politique’chez Michel Foucault”,pp. 69-70.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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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于《外国文学评论》2019年第1期,图片来自网络。感谢作者授权海螺发表,未经许可,请勿转载!本文观点不代表本公号立场。

本期编辑 | 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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