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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威 |《哈姆雷特》延宕的是复仇,它延宕的是爱情

海螺社区 2020-09-06


编者按

2019年8月24日,由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的 开 卷 广 州 悦 读 经 典 系 列 讲 座第75期 在扶光书店成功举办。讲座由滕威教授主讲,题为《记忆·爱情与死亡——读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今天,海螺发布在现场录音整理稿基础上的修订版,以飨读者。


首先感谢诸位在这么闷热的下午前来。这是我第三次应张欣主席邀请来“悦读经典”。这次报题目的时候,我毫不迟疑地选择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因为想跟我前两次在“悦读经典”活动中讲过的两个作品保持一定的关联性:第一次我讲的是《百年孤独》,第二次是讲《傲慢与偏见》,恰好是我的两大兴趣,一个是拉美文学,一个是爱情主题。《霍乱时期的爱情》恰好涉及的就是这个领域的话题。坦白讲,我对言情类的东西有不能割舍的瘾。我从小读小说就入的言情的坑,琼瑶、岑凯伦,还有什么张曼娟,后来读亦舒、李碧华,其他别的小说类型,不管是武侠还是侦探,只要里面有言情线我就能读下去。我觉得有两个人启蒙了我的古典文学,一个是金庸,一个是琼瑶。尤其是琼瑶,每部书的题目都化自古诗词,《一帘幽梦》《月满西楼》《烟雨濛濛》《庭院深深》《却上心头》《几度夕阳红》……太多了,当时把我迷得不行。这对豆蔻年华的我影响特别大,一是为我打开了通往爱情世界的窗,另一个是训练我煽情性叙事的能力。(笑)好,我们回到正题,我说言情对我而言,既是个人的恶趣味,不能登大雅之堂的小癖好,但同时也是我自己文学批评和学术研究的自留地。与爱情有关的书写,无论是高雅严肃文学,还是商业化类型化的快消品,都能引起我的兴趣,让我愿意投入精力研究阐释。

刚才主持人提到,《霍乱时期的爱情》是“爱情百科全书”,这话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祖国哥伦比亚的批评家安东尼奥·卡瓦耶罗说的,他说这本书“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教科书。”毫无疑问,这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1967年,加西亚·马尔克斯40岁的时候出版《百年孤独》, 1982年得诺贝尔文学奖。一个作家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所有人都盯着他下一部作品,你迟迟不发表新的,大家会说你江郎才尽;你写出新的,大家又会说盛名不再,你超越不了自己。很少有人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以后再出版的作品能被认可,甚至获得比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还要高的评价。《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出版的第一部长篇小说,1985年首印120万册,而且无论是拉美、西语世界还是欧美喝彩声此起彼伏。



瘟疫与文学

大家知道这部书的中文版在中国最畅销的时候是什么时候吗?非典的时候。那时孔夫子上这本书变得很稀缺。我当年看的是黑龙江人民出版社的,蒋宗曹、姜凤光两位老师翻译的版本,1987年7月出版,这个版本非典的时候洛阳纸贵。这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人们似乎急于从书中获取关于瘟疫蔓延、死亡威胁之中的爱的力量。但找错书了,如果你以为《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从第一页开始就爆发霍乱,大家一直生活在霍乱状态下,最后霍乱治愈了,爱情也得到了,整本书的情节都是在霍乱之中展开的,那你就错了。事实上这本书没怎么讲霍乱。霍乱只是费尔米纳和后来成为她丈夫的乌尔比诺相遇相识的机遇。但霍乱也并非可以被完全忽视。毕竟加西亚·马尔克斯是对瘟疫有着执着兴趣的怪作家。1981年,接受《巴黎评论》的Peter H. Stone采访时,加西亚·马尔克斯就说过,“从俄狄浦斯开始,我对瘟疫发生了兴趣。我对中世纪的瘟疫做过深入研究。……笛福的《瘟疫年日记》是我最喜欢的著作。……瘟疫在我这里是反复出现的主题——形式有所不同”。不错,我们在《百年孤独》中几次与瘟疫相遇,“在波斯患过癞病,在马来亚群岛患过坏血病,在亚历山大患过麻疯病,在日本患过脚气病,在马达加斯加患过淋巴腺鼠疫,在西西里碰到过地震,在麦哲伦海峡遇到过牺牲惨重的轮船失事”的梅尔加德斯是“从人类遇到的各种瘟疫和灾难中”幸存下来的史上最幸运倒霉蛋。乌苏娜死的时候,无数的鸟意外死亡,也带来一种瘟疫的表象。奥雷连诺·布恩蒂亚在梅尔加德斯的房间里细读诺斯特拉达马斯的《世纪》和他关于瘟疫的研究文章。但是瘟疫还没有与爱情相连,直到《霍乱时期的爱情》出版。有趣的是,这本书在台湾出版时,中译名被改为“爱在瘟疫蔓延时”。


滕老师在讲座现场


刚才我已经说过,瘟疫/霍乱并不是《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主角,也不构成情节推动力,它只是一种灵氛。1988年,加西亚·马尔克斯有一次接受古巴Gramma报采访,面对记者“愿意死于什么原因”的提问时,他说,“爱情挺好,但不要死于艾滋病。作为话题,染上艾滋病的爱情我是不感兴趣的。因为艾滋病这个瘟疫与个人行为密切相关。艾滋病与霍乱或其他瘟疫不同,后者无法控制,无法判断,就是足不出户,这些瘟疫也能找上门来”。霍乱是逃不开躲不掉的,因此小说中也没有表现人们对霍乱的恐惧,相反,乌尔比诺医生的声望正源于对霍乱的有效控制。结尾,如果没有霍乱的黑旗,阿里萨与费尔米纳的永不靠岸的航行也无从实现。所以,霍乱在作品中不是消极的角色。Colera,在西班牙语中除了指霍乱这种病,也指狂热的状态。所以El amor en los tiempos de la colera,也可以理解成“狂热中的爱情”。阿里萨在费尔米纳拒绝他之后,发烧、呕吐、卧床不起,病症极似霍乱,他对费尔米纳的狂热的爱是空前绝后的。阿里萨染上的就是名为费尔米纳的“霍乱”。


如何“不动声色”地讲述狂热?

加西亚·马尔克斯为什么选择这种狂热的爱情来写?他自己曾经在接受采访时说过,这个故事有两个来源,一是他父母亲的恋爱,它与费尔米纳·达萨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青年时代的恋爱相同。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父亲是(哥伦比亚)阿拉卡塔卡的报务员。他会拉小提琴。马尔克斯的母亲是富裕人家的漂亮千金。如大家所料,女孩的父亲不同意,因为男孩是穷人。她去上学的时候,那些信件,那些诗歌,那些小提琴的小夜曲,她父亲试图让她忘记他时她去内地的旅行,他们用电报交流的那种方式——这些马尔克斯父母的真实经历都出现在了《霍乱时期的爱情》之中。唯一不同的是,马尔克斯的父母最终结婚了。马尔克斯说,他们作为文学就不再有意思了。于是他吸收了另一个来源:他在墨西哥的报纸上读到一篇报道,两个美国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他们每年都会在阿卡普尔科相会,总是去同一家酒店,同一家饭馆,遵循相同的路线,就这样进行了四十年。他们将近八十岁了,还不断地来这地方。然后有一天,他们出去坐船,船夫为了劫财,就用船桨把他们给打死了。他们秘密的浪漫故事由于他们的死亡而变得尽人皆知了。他们各自都是有婚姻的。这个老年人的爱情故事让马尔克斯觉得非常迷人。


赶紧记在小本本上


但马尔克斯并没有以巴洛克式的华丽与跌宕的写法来写这段垂暮之恋。按照罗曼司的传统来看,这部小说太平淡了。一共三个主人公,女主是费尔米纳,男一是前男友,男二是她老公。她跟老公一辈子吵吵闹闹,各种三观不合,但过了一辈子,直到老公意外去世。前男友是她十五岁时的一次美丽忧伤的心动,但没有真正开始,却有着明确的结束,再彼此面对的时候,已经是51年9个月4天之后。这50多年基本上是两条线讲述,一条线是费尔米纳的婚姻生活,特别的琐碎,拉美的一地鸡毛,烦恼人生。一条线是阿里萨的颓废浪荡的唐璜人生,交了622个女朋友,还不包括那些一夜情之类的短暂艳遇,写了25本性爱日记。最“毁”三观的是,最后一个情人是一个14岁的小女孩。本来是家长委托他做监护人,人家把他当祖父,结果他不仅和小女孩上了床,还让小女孩迷恋上了他,最后小女孩为他抑郁而死。但阿里萨通过阿美利加(小女孩)年轻而富有活力的身体复活了自己,并终于迎来等候了半个世纪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晚年出版的最后一部小说大家记得叫什么吗?《苦妓回忆录》,Putas Tristes译成苦妓有点太惨了,其实小说不是那种凄惨的悲情剧。小说讲述了一个老人的生日愿望,“想在我九十大寿时送自己一个礼物,那就是带着疯狂的爱和一个年轻的处女过上一夜。”对自己90岁人生的回望与同14岁少女之间的爱情两条线交织,错落有致。对一个老男人而言,性不是重点,重点是青春期的女孩子的身体,借由触碰、抚摸、占有这样的身体而确定自己仍然活着的事实。显然马尔克斯这是把《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阿里萨这段最后的猎艳经历扩展成了一本书,可能他感觉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没有写透这种老年男性的Lolita情结。

前面我曾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中那种狂热,难以平复的“病态”的执着是弥散全书的。书中所谓的“爱情”,在一般读者看来是难以理解的。我看到有网友评论这所部小说的爱情特别可歌可泣,因为“我对其他人渣,只是为了对你一个人好”。(笑)好家伙,一将功成万骨枯,那622个人日日夜夜的等待,撕心裂肺的痛苦都是为了成就他跟费尔米纳跨越半个世纪相见不如怀念、不见依然相恋的传奇?我个人觉得,如果加西亚·马尔克斯这样想的,他肯定疯了,因为这太浅薄了。这套路好像我们今天的“明学”。(大笑)对吧,这种写法是“明学”的思路,我不在乎你们,只要我这个人设立住了,我这个传奇写成了,你们为我牺牲,那是你们的荣幸,你们不重要,看我一个人的。我还是举我的恶趣味——言情小说为例,我现在主要是看网络上的言情小说,当笑话看特别开心,网上点击率特别高的都是霸道总裁爱上你,都是这种“明学”的逻辑。别人都是炮灰,男一女一才是真爱,必须在一起,至于别人爱上他们那是别人的问题,而他们只爱对方。加西亚·马尔克斯才不是这么法西斯的叙事者,他从不会这样对待出现在他文学世界中的人物。他没有“唯主角论”,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命运,哪怕出场一次,也要烙在读者心中一个特别的印记。他拒绝melodrama,拒绝那些巧合那些罗曼司的桥段。


《霍乱时期的爱情》电影剧照


大家对照一下电影版就能明白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电影版是美国人拍的,从片头开始就洋溢着浪漫清新热带异域的“刻板印象”气息。阿里萨是我特别喜欢的西语演员哈维尔·巴登出演的,他生在西班牙电影世家,以前我在北京电影学院看过巴登家族的电影展。阿里萨的妈妈是演《中央车站》的Montenegro,也是巴西国宝级的演员,导演是迈克·内维尔,这名字大家可能不熟悉,但他的代表作大家肯定看过《四个婚礼和一次葬礼》,浪漫爱情轻喜剧里的经典之作。所以电影中一切都非常戏剧化:费尔米纳爸爸棒打鸳鸯,要拆散他们两个,于是我们看到她爸爸驾着马车,带走费尔米纳,阿里萨在后面追马车,她爸爸一扬鞭马车奔驰而去,阿里萨跌倒在街头,在马车扬起的尘土中痛苦绝望。这么戏剧性的场景小说里是没有的。小说里面的分手非常突然,有些莫名其妙。费尔米纳跟她爸爸周游一圈回来,看到阿里萨就说“忘了吧”,把所有东西都退还给了阿里萨,包括那些信。这种处理跟好莱坞情节剧一比,大家就能感觉到,后者是我们能理解的故事,有一个明确的爱情破坏者,明确的反派;而马尔克斯的小说让我们困惑不解,因为爱情的中断或瓦解不是来自可知的、外部的力量,而是一种内崩与自毁。《霍乱时期的爱情》始终内含着一股强烈的自反式的张力,一方面极力渲染爱情的绝世独立,旷世传奇;另一方面,这份爱情包裹着那么多可疑甚至“不堪”之处,比如那25本性爱日记。小说与好莱坞情节剧另一本质区别在于,小说的戏剧性是披着科学严谨的外衣的。马尔克斯能够把分别时间细到51年9月4天,622个女人,25本日记,精确的数据,反倒凸显了游戏性和不可信。他还写到阿里萨在养鸽女人的肚皮上用红漆写了“你是我的女人”,结果那个女人的老公回来之后看到肚皮上面的字,就把这个女人杀了。那51年的夜夜笙歌中充满这类戏剧化的细节,但这些细节都不关乎爱情。它们越戏剧性,越显得不真实,阿里萨“我为你保留处子之身”的表白才越可能被相信并接受。阿里萨最大的谎言是讲给费尔米纳听的,而最真的爱情也是留给费尔米纳的,存在着这么深刻的悖论,它是如何让读者相信爱情的呢!

所以在我看来,与其说我们相信了它描述的爱情,不如说它逼迫我们去追问、去重新定义什么是爱情?如果这都是爱,那人类之前的爱情书写传统,是不是被加西亚·马尔克斯终结了?这是我要讨论的第三个问题。


爱情是什么?

加西亚·马尔克斯说过,在某种程度上,我所有的作品都是在写爱情。《百年孤独》中有一个接一个的爱情故事。《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是一出可怕的爱情戏。我认为到处都有爱情。这一次的爱情更为炽热。因为有两种爱情在联结和进行。不过我想,我要是年轻一些的话,就写不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几乎是把毕生的经历都放在里头了。它包含了许多经历,我本人的以及其他人的经历。最重要的是,这里面有我以前所没有的观点。今年我就要满六十岁了。在这个年龄,对待任何事都变得更平静了。在1999年得知自己罹患癌症之后他写过一封与读者告别的信,信中说,“上帝啊!如果我有一小段生命,我要告诉爱人,我爱她。我愿意启发世人,别以为年纪老了,就不该谈恋爱,这是大错特错的。人就是因为不再恋爱,才会衰老。”在马尔克斯那里,死亡与爱情总是相伴而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以死亡开篇,但使人震惊的并不是乌尔比诺的朋友德圣阿莫尔的自杀,而是后者拥有的隐秘的恋情。之后乌尔比诺自己的“意外”死亡使他妻子的爱情随后复活。在某种意义上,《霍乱时期的爱情》和《苦妓回忆录》都是马尔克斯写给自己的续命符,他通过不断提升自己讲述“不可能的爱”的能力来证明自己还有激情,还有渴望,还有不甘,还在追求。

理想的爱情是什么?我们每个人心目中对真爱的期待是什么?我们的爱情观是我们自己生发的,还是由文化传统、习俗、体制教育塑造而成的。还是举网络言情小说为例,其中有一个我不能理解的情结叫“双洁”,就是要求双方都是第一次,不仅性甚至接吻都最好是第一次。很多读者不能接受不是“双洁”的言情故事。不是初吻,那就不洁了,脏了,就不配获得真爱,更不要说与真爱走进婚姻。一开始我看到这类小说,嗤之以鼻,觉得这不是无稽之谈吗。但你看了几十本上百本“双洁”的文本之后,偶尔遇到一本不是“双洁”的,心里就有些膈应了,(笑)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已经在阅读中不知不觉将“双洁”逻辑内在化了。为什么成千上万的网络写手复制同一个模式,说明这个模式已经强悍到不可质疑,你质疑它,你就遭遇全方位的失败。你挑战主流网文模式,就没有点击率,没有读者,没有收入。



但在漫长的人类发展和文学书写的历史中,性与爱从来没有如此高度同一过。前几天我拜读了华东师大范劲老师介绍德国社会学家尼古拉斯·卢曼的爱情现象学的文章。范老师在文章中总结了卢曼对中世纪以来爱情语义学演化的描述——在卢曼眼中,中世纪、古典主义、浪漫派是现代爱情最重要的三个语义学资源,对应于理性爱情、风雅爱情、浪漫爱情三种爱情类型。经过了这三个阶段的预备,以人格为中心的个体性爱情正式被采纳为社会标准。爱情语义学从理想化、悖论化过渡到了问题化的阶段。重要的不是一次性的少年激情,而是以日常实践将看似不可能的系统勉力维持,努力留在人格/非人格的二元编码之内创造一个纯粹人格性世界。当代社会也借助亲密系统实现了一个重要目的,即让人格性关系和非人格性关系互不妨碍,人格性预期和社会团结彼此协调。最后的药方似乎是一种性、爱情和友谊在婚姻中的合一。这个观察非常有意思。从基督教的角度似乎也是这么一个脉络。在近现代化的历史过程当中,基督教文化伴随着殖民化在全球铺开。于是有两种爱情婚姻观日渐成为“常识”。一个是同性恋是违反基督教教条的,因此同性恋不“道德”;二是婚姻忠诚,婚姻是依据神意缔结的盟约,不可以背弃,要保持婚姻的圣洁。从这种角度上,它要求爱和性必须在婚姻当中取得统一,婚外性行为,都属奸淫。但即使这样也还不够稳定,按照卢曼的推演,最稳定的社会亲密系统最好是性、爱、友谊在婚姻中的三位一体。这样白玫瑰与红玫瑰、白月光与朱砂痣的问题就不用再纠结了。我又要说了,今天网络小说全符合这个要求,不能有白月光,不能有红颜/蓝颜知己,不仅身体、精神也要忠诚。这才是大团圆结局。即使是BL小说中,男男爱情也要三位一体。比如很多很多BL文学的套路都是,先是好兄弟,我不是同性恋,你也不是同性恋,但我爱你,而我们恰好同一性别。社会可以阻止同性恋,但你们怎么可以阻止爱情?谁阻挡爱情,谁就是不道德的。但是兄弟情怎么激情化?小说的套路都是,有一天,比如说两个男生完全是意外,不小心嘴或身体碰到一起了,然后发现自己有生理反应,“天啊,我对他有反应,我硬了”,于是友情就进入了性与爱的新阶段。BL小说最完美的结局是一定要出国领个证,现在不用出国了,台湾就可以了,然后城堡或小岛或游轮上举行一个盛大的世纪婚礼。但是你只要出国领证,就需要经济基础,屌丝是做不到的。没有钱就不能出国领证,领不了证就不能达到在婚姻当中的三位一体,就达不到最现世安稳的大团圆结局。这是我最近“潜心研究”出来的心得。(大笑)


现场照片


但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爱和性是完全分离的,阿里萨说“我为你保持童子之身”,费尔米纳没有说“你骗谁呢”,她完全明白这句话是一个叙事,这句话不能从字面上来理解,要从象征的意义上来理解, “我为你保持童子之身”的意思是我对你的爱从来没有变,除了你,我没有爱过别人,所以费尔米纳的反应是“他的情书就是用这类句子写成的”,“但她喜欢他说这话的勇气”。她明白这是叙事,也在语义学和符号学的意义上接收这句话。今天的读者能接受这样的爱情吗?今天的读者双洁癖,大团圆,还要三位一体,能受得了这个小说?这部挑衅现代社会越来越极端化越来越保守越来越禁锢的爱情范式的小说,加西亚·马尔克斯自己都说“这是我写过最基督教的一部小说”,但是他的意思并不是说他写的是赞美诗,恰恰相反,它是挑衅性的,挑衅西方现代化、殖民化成为普世性的爱情观。他推动我们去思考,我们内心当中对爱情本质主义、非历史化的想象从何而来。推动我们去对爱情本身做一个知识考古,为什么、从何时起这样的爱情观占据了主导?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爱情百科全书我完全同意,但这部百科全书并非只是共时性的,它也是一部编年史,里面形形色色的爱情、性爱、婚姻关系,让我们看到爱情的千人千面,看到在道德、宗教、政经结构夹缝中“偷欢”的“自由”的可能性。性、爱、友情三位一体的理想爱情想象不是与生俱来的,这是历史化的过程,是收缩与规训的过程。


爱与不甘

51年9个月4天,交往622个女人,25本性爱日记,阿里萨不停地跟各种各样的女人做爱,不是为了爱与欲望,也不是性瘾症,而是为了对抗对爱与欲望的遗忘。他生怕自己的身体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锈住,并最终销蚀他对费尔米纳强烈的爱恋。但无论怎样解读,这样的故事无疑是离经叛道的。大家把它当爱情传奇来读实在是有点错位,如果说《哈姆雷特》是关于复仇的延宕,《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关于爱情的延宕,直到最后才终于出现了爱情,但那也基本到了人生的终点——死亡;就像哈姆雷特大仇得报的那一刻,也正是死亡降临的时刻。

我们原来熟知的,关于爱情的或者是婚姻的重要关键词是门当户对。言情小说中,反派角色一定是棒打鸳鸯的那些人。人们始终觉得这些反面角色是道德缺陷,因为他们坏、邪恶,所以他们就破坏别人的甜美爱情,但棒打鸳鸯是为了什么,为了维护原有的、全社会都遵守的婚恋模式。如果通过恋爱结婚就能打破阶层/文化壁垒,这太廉价也太容易了。爱情关系是社会亲密关系系统中的最小单元。系统的统治要能到达这些小单元才算成功有效。但反过来说,爱情这种小单元也就有了成为溃堤的蚁穴的可能性,叛逆的爱情观也可能是社会文化乃至制度变革的肇始。汪晖老师在一篇谈《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文章中说“从头至尾,爱情就是这个世界的异己力量,如同霍乱对人类有机体的侵袭一样,爱情是对现实生活中的一切合乎常规的秩序,例如婚姻、道德、习俗以至被纳入礼俗秩序的人的精神活动的威胁”,他指出,在马尔克斯的笔下,爱情“只能是一种脱出常轨的激情,因为在这个世界里,常轨就是代代相传的传统偏见,就男女两性关系而言,常轨就是和谐稳定的体面婚姻。”这就是我说的,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是离经叛道的,或者换句话说,对我来说,它是一次革命,尽管革命、抗争在今天来说都有些难以启齿,因为被太多东西污名,也被太多东西稀释。今天很多都被称为革命,例如5G革命。尽管如此,我还是坚持用这样的描述,因为我没找到更恰切的说法。这是一个文学革命,我这样讲的时候,不是说只有加西亚·马尔克斯一个人开启了这场革命,也不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是爱情文学革命的完结篇,而是他以一种极端夸张狂热的方式把这种革命性再一次带到了我们面前。作家写爱情故事,最终是为了什么?不是为了顺从这个社会既有的体制,不是为了维护既有的道德和三位一体的婚姻观,而是通过把爱情作为反叛的、革命性的,挑衅性的异己力量,来重新探讨人类社会的可能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没有制造传奇,也不是神话,更不是乌托邦。他(汪晖老师)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创造一种与乌托邦相反的现实”。我昨天刷了一部BL小说,忘记啥名字了,也忘记主人公都叫啥,结尾是游轮婚礼+蜜月,最后一段写到,他们一起看过最美的日出,欣赏过独一无二的日落,……这是他们一生中独一无二的风景,永远属于他们两个人。一场婚礼,一场走遍世界的盛世繁华”。这是什么,这才是今天人们相信的“乌托邦”,人们向往的幸福,所以我说这类小说是“致幻剂”。以前我一个月服用一部,就可以续命了。上瘾了之后,每周服用三部还不行,还得继续加大剂量。(笑)但马尔克斯不提供这类致幻剂,虽然他的男主也是继承了船王产业的霸道总裁,虽然阿里萨也带费尔米纳出海航行,但两人没名没分,偷偷摸摸,即使他们把所有的不堪都丢在陆地上,也难以成就一段爱情传奇。除非船不再回头,否则再回到家乡港口,下了船过日子,回谁家?回你家,还是回我家,怎么面对儿女和社会舆论?那622个情人,这么小的地方,就没有碰到的时候?(笑)要想这份旷世绝恋能成立,只能永远在海上,永远不抵岸,所以最后当船长问,我们这样来来回回走到什么时候?阿里萨的回答是“一生一世”,而且这个回答是他半世纪之前就想好的。他早就认识到,他与费尔米纳的爱情只有在不归的航程中才能存在。马尔克斯没有构建虚拟的乌托邦,他的乌托邦背负着现实,而他的现实笼罩在乌托邦之中。只有敢于行动,敢于抗争,敢于坚持的人才能带着对乌托邦渴望穿行于现实之中,并以不合规矩的横中直撞破坏现实的常轨。



那天我看一篇公众号文章,它谈萨拉·沃特斯的小说,萨拉·沃特斯是我近年来比较喜欢的英国作家,她的作品大家可能听说过《轻舔丝绒》、《指匠》,《指匠》后来被韩国大导演朴赞郁改编成电影叫《小姐》。我看这篇公号文章是一次对谈这个作家的活动的实录,活动上有一个读者说了一句话,后来这个公众号文章以读者这句话做了标题,就叫《爱情是最小的革命》。我当时看到这句话,就觉得它是我这场演讲要说的话。

你选择爱上什么人,你选择怎么想象爱情,这是你真真切切在这个社会上实践你三观的最基本、最投入的方式。只有这件事情让你从里到外,从身到心的投入实践。我们对这个社会抱有什么样的判断,我们对这个社会体制抱有什么样的认识,我们对理想社会、理想的世界、理想的人类抱有什么样的想象,都跟你怎么想象和追求自己的爱情有关系。今天很多关于逼婚的段子、新闻,逼婚的家长们不能理解孩子们“不能将就”所以不结婚是什么意思。将就,就是在主流的价值观下活着,我适应、顺从所有对我进行的规约,不管是道德的、伦理的、阶层的、政治的,我全部都顺从,这就叫能将就。只要你不将就,你就变成另类、异己,你就是令人不安的。你老想追求某种自由,我爱这个人不可以吗?不可以,很多人会出来告诉你为什么不可以,每个人都把社会价值观背得熟稔于心。你想按自己的意愿寻找真爱,就要与全世界为敌,就要抗争。为什么两千多年的文学史,不管是中国文学史还是西方文学史,我们最热衷书写爱情,毕竟能直接写法国大革命、直接写波澜壮阔的建国史的是少数人。为什么很多国族史书写都是家族史的形态,而家族史中都有重要的爱情主线,因为从爱情这个最小的革命场景当中出发去展开异己性的、挑衅性的,但具有极端现实力量的叙事。文学史上留下来的伟大爱情经典基本上都是挑衅的,散发革命性的。我看到一个网友一句话总结《霍乱时期的爱情》说,“一个人到底可以不甘到什么程度”。我觉得说的特别到位。不将就、不甘,就是拒绝犬儒,就会引发出一种意欲改变、革命的冲动,追求创造新价值、新文化、新世界的冲动。

费尔米纳去巴黎,阿里萨妈妈就觉得阿里萨会崩溃,赶紧给阿里萨塞一个寡妇来帮助他转移兴趣。他完全可以随便娶一个老婆,生一窝儿子,继承船王遗产之后,完全可以抛弃糟糠之妻,再娶新欢,走向成功人士的必由之路。他完全可以,大家都是这样活的。可是他不甘心,他不愿意将就。他满脑子都是费尔米纳,但他忍住不把这种狂热、霍乱病毒式的东西传播到费尔米纳那里,那样会破坏费尔米纳的生活。但他没有那样做,他永远在围观费尔米纳的生活、窥视她的生活,但他从来没有打破费尔米纳的生活,他虽然不甘,但他有足够的耐心。费尔米纳为什么选择医生?因为医生是可见的未来,跟阿里萨在一起,一切都是未知数,不稳定、不确定性非常强。她作为一个盗马贼的女儿,她跟爸爸出门溜一圈,回来之后发生了两件事情,一件事情是她爸爸把全家钥匙给她,这表明什么?从今天开始,费尔米纳是女主人。第二件事情,她把东西退给阿里萨,彻底分手。为什么?她跟爸爸出门的一路上,她完成少女的自我成长,她变成家庭的女主人。在路上,她发现自己有这个责任,她爸爸也发现她有这个能力。这是费尔米纳的需求,一个稳定体面有秩序感的生活,这是狂热的阿里萨不能给的。阿里萨跟乌尔比诺完全是两套世界观,乌尔比诺是崇尚科学主义,什么东西都要有秩序,什么东西都要整齐划一,崇尚科学进步,他本来就是在欧洲长大的。但阿里萨是土生土长的土包子,他崇尚的是民间的东西,包括他妈妈就是个类似女巫的形象。加西亚·马尔克斯从来不会写非历史化和非政治化的东西,从哥伦比亚和拉美的本土政治来讲,这种西方/拉美的对立冲突,是拉美现代化进程中最重要的两种文化冲突。他有耐心,他没有像历史上那些革命者一样,上来就启蒙别人,你们都不对,听我的,他没有这样做。我给你50年时间实践,让你充分体验西方式的、科学主义的、法国血统的生活,但这是你想要的吗?费尔米纳丈夫死的时候,她没有悲痛的不能自已。她当初抛下阿里萨的狂热的爱,过了半个世纪大家都认为“好”的日子,结果呢,只有她自己看到华丽袍子下的虱子。那虱子,就像小说里写的“黑女人的气味”,如鲠在喉,她不能如同大多数人一样视而不见,自欺欺人。即使人生临近尾声,她也不愿将就,这份不甘给了阿里萨机会,也给了她自己走向新生的机会。从某种意义上说,革命永远不晚,即使错过真爱,再聚首已是半个世纪之后,即使选择西方主流现代化道路的拉美发展史今天似乎成为一个失败的代名词,但只要还有对真正的乌托邦追求的冲动,一切都还不算晚。莫雷诺·杜兰曾经说,“没有死亡,哥伦比亚便没有生的迹象”;加西亚·马尔克斯稍稍乐观,他相信,“无论洪水、瘟疫、饥荒、灾难,还是连绵不绝、永不停息的战火,都无法战胜生的顽强,生命对死亡的优势。”《霍乱时期的爱情》通过阿里萨对费尔米纳的爱要传达的也是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涅槃的信念吧。

无论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还是《革命时期的爱情》,每个时代每个社会都有让主流文化颜面无存的离经叛道的爱情故事,它们的力量在于浮现了世界可能有的千面万象,释放了已经被压抑下去很久的不甘,让我们从中获得新的灵感,新的想象,新的激情,和新的行动力。

谢谢大家。


滕老师、主持人与全场听众合影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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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在现场录音整理稿基础上的修订版。感谢作者授权海螺发表,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本期编辑 | 李庆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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